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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由美國次貸危機引起的全球金融危機尚未觸底,而且對國有保險公司業務運營的影響也在加深。本文的重要部分簡要分析了金融危機下財產保險公司商業運作中相關案件的法律風險,并探討了相關的預防對策。
關鍵詞:金融危機;財產保險;商業運作;法律風險
2008年,美國次貸危機引起的全球金融危機引起了全球性沖擊。財產保險公司作為金融業的重要成員之一,應反思這一危機,加強風險分析,切實開展風險控制。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吳定富在2008年10月23日對保險市場狀況進行的分析中指出:“當前,全球金融危機造成的金融危機造成了巨大的影響。美國的次級抵押貸款正在逐漸興起。跟蹤分析國家和國際保險市場的影響,進行研究并及時做出判斷并作出有效反應。”財產保險在業務運營中將面臨許多風險,這是其中之一。這是法律風險。法律風險是由不受監管的系統,行為和流程引起的。法律風險不等于非法風險,但是所有導致法律風險的行為都是錯誤的。法律風險的原因包括違法行為,自愿承擔風險,法律不確定性,不完善的法律環境以及法律監督活動中的違規行為。
1陽光保險———承保法律風險
2008年初,蘇州一家紡織品進出口公司的雨雪天氣為財產保險公司投保了所有財產保險、公司、廠房、設備、庫存和其他財產。業務人員向保險公司的承保人員介紹了有關保險申請程序。因為材料相對齊全,所以被保險人沒有就保險公司確定的保費進行任何談判。該政策會迅速,并且生效日期將從第二天的0:00開始生效。在這種情況下,由于訂閱鏈接未進行有效的調查,因此在災害天氣期間未建立相關的風險意識,導致保險公司最終受到了經濟效益和社會影響損失。在商業財產保險業務中,被保險人利用保險人忽視保險主體的承保前風險調查,經常將被保險物品和二手設備作為新設備進行保險。可以看出,承保和承保是財產保險公司商業運作的第一環節,其質量直接影響到保險公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保險人在認購前熟悉保險條款,堅持對認購書進行檢查,注重認購質量,嚴格控制“進口”,就不會在爭議中處于不利地位訴訟。實際上,由于保險公司的組織,保險人和實際商業經營者追求的利益存在偏差,信息交流非常有限。當業務人員負責承保時,他們可能會知道保險主體不滿足承保要求,但會最大化利潤并盲目承保,從而增加了承保風險。
2鑒于申購中的法律風險,建議采取以下預防措施
首先,增強對商務人員和申購人員法律風險的認識,制定相關制度,限制商務人員可能存在的道德風險。其次,承保流程的業務規則和操作程序增加了風險預防和控制因素。第三,在持續的金融危機或其他持續的災難性氣候中,必須調整承保政策,必須加強承保之前的現場風險調查。第四,在金融危機下,保險公司必須對受外部影響的行業和公司進行分類,并嚴格控制風險。在內部,他們必須加強對相應類型或保險的管理,尤其是損益保險,進出口信用保險等。保險類型應側重于不盲目尋求規模保費和易于承保。合同不嚴格,導致在簽訂保險合同時對多家合法風險保險公司的超額賠償。近年來,來自保險公司的訴訟案件大量增加。速度提高了,大多數保險公司最終損失了理賠額。絕大多數原因是因為合同過于草率而沒有依法進行。在金融危機的情況下,由于資金短缺,被保險人很可能會利用保險公司業務的不正常特征來強制賠償不在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通過訴訟。在訂立保險合同時,主要應注意以下風險:(1)保險公司沒有認真履行報告義務。保險合同是標準條款。保險合同保險時,保險人必須向被保險人解釋限制性條款,例如法律規定的免責條款和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中的義務。在實際操作中,由于商務人員的商務素質不高,法律觀念薄弱,保險合同的簽訂并未提高到法律的角度。通常,為了方便業務運營,該過程會私下簡化。以法律名義簽字不符合法律要求,也沒有保險單。一旦發生糾紛,它將成為“處理”,并成為法庭上針對保險人的證據。(2)特殊安排不合理或未得到充分利用。保險合同中具體規定的內容是除保險條款和附加條款外,由保險雙方共同執行的特殊內容。它比保險條款更有效,但是協議的內容必須公平合理。在保險合同訴訟中,被保險人經常說這些協議沒有事先通知。保險公司強行將其印在保險單上,而保險公司無法提供證據以提前告知或進行談判。法院最終裁定該條款無效,因此是原保險。人民行使權利的最佳途徑,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他們成為被保險人對保險公司的控制。(3)商業文件不完善。作為保險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保險條款必須與保單有機結合。當前,有些保單與條款分開,有些短期事故保險根本沒有詳細條款;汽車保險單的條款從某些保險公司的原始粘貼類型更改為現在與訂書機綁定。同時,保修通常是針式打印紙。客戶通常會撕掉孔的邊緣。如果蓋子被邊緣覆蓋,則很容易將其撕掉,因此甚至沒有蓋子。容易使術語下降或人為分離,這是非常危險的。如果存在訴訟風險,則很可能敗訴。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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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黃賢文 單位: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