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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規劃方面的論文范文1
【關鍵詞】農村土地,規劃管理,存在問題,對策分析
中圖分類號:G812.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前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經濟得到了迅速的發展,在農村中掀起了發展經濟的熱潮,各種資源得到了充分的開發利用。在農村資源中,土地資源是最為關鍵的資源之一,加強對農村土地資源的規劃和管理,有助于我國土地資源的優化配置,產生更多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但是,伴隨著相關農業政策的變化和調整,農村中的土地問題在發展中逐漸凸顯出各種矛盾,對新農村的建設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產生了極大的阻礙,不利于整個農村經濟的健康快速可持續發展,因此,加強對農村的土地整理和規劃具有十分重要的社會現實意義。
二、我國農村土地資源整理規劃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伴隨著城鎮化進程加快,農村建設取得了迅速發展的契機,農村建設用地面積逐漸增大,在各種建筑施工規模日漸擴大的同時,也面臨著各種建設用地問題,既造成了農村土地資源的管理困難,也造成了很多土地資源的浪費,分析農村土地管理和規劃中存在的問題,有助于采取有效的整理措施。筆者將從下面幾個方面做出分析。
1.缺乏健全的土地規劃整理機制
(一)土地的規劃整理,要首先對整個農村土地資源的最原始的狀況,并結合各種相關的數據資料進行科學的分析評判,編制相關的整理規劃,如此可以對整個農村土地資源的整理規劃起到很大的指導作用,但是我國現階段的農村土地資源的規劃管理過程中,這方面的工作做得很不到位。
(二)缺乏有效的激勵機制。任何政策的貫徹落實都需要一定的獎懲機制,農村的土地資源的管理和規劃具有很強的專業性和技術性,也因此相對于一些農地的整理而言,具有一些特殊性,在農村各種土地資源的管理和規劃過程中,對各種政策的貫徹落實,都不能夠強制性的采取相關措施,而應該采取有效的激勵制度,必須形成有效的利益驅動機制。而目前為止,我國的農村土地資源管理和規劃過程中,缺乏相關的激勵機制,農民和地方政府缺乏積極性和熱情。
2.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不健全
我國的農村的土地資源的管理和規劃還處于初級階段,各種法律法規都不夠完善,一套符合多方利益,符合土地資源利用規律的制度和法規尚未正式形成,各種法規規定尚不夠成熟,上需要在具體的實際情況中得到不斷的完善,要堅持各種措施都有法可依,如此,可以加快農村土地資源的整理朝著規范化和制度化的方向發展。
3.管理機構設置不盡完善,管理人員專業化水平有待提高
農村土地利用規劃和計劃管理主要涉及縣鄉兩級國土管理部門,在規劃的編制實施等具體管理上又集中到縣級規劃管理相關科室,使得鄉鎮農村土地利用規劃和計劃的編制、實施、管理存在缺位,只是簡單的完成上級布置的任務。應通過健全制度、完善機制、規范管理,不斷提高管理人員的整體素質和專業化水平。
4.規劃計劃管理信息化水平區域差異巨大
農村土地利用規劃和計劃管理信息化建設嚴重滯后于城市的信息化建設,主要表現在組織機構建設、專業人員的配備、硬件設施、資金投入、數據標準、信息系統建設等多方面。農村的信息化建設僅停留土地利用現狀數據庫上。各地農村土地利用規劃信息化建設發展不平衡。不同地貌條件地區的農村土地利用規劃及管理信息化建設呈現不同水平。
三、加強我國農村土地資源管理規劃的對策分析
1. 完善規劃實施的法律法規保障
通過具有強制效力的法律法規是規范和保障規劃實施管理的最基本方法,如以《城鄉規劃法》為基礎的城鄉規劃法律法規體系,對一切城鄉規劃的編制、實施管理等都作了明確規定。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法律法規依據只有《土地管理法》第三章共14條的1600多字,且由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實施管理包括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管理、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規劃局部調整或修改、指導或協調相關規劃、規劃實施評價或評估等非常多的內容,沒辦法對這些內容進行全面、深入的規定。
這幾年來,各級政府和主管部門為確保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實施,通過探索和經驗積累,出臺了很多的規章制度和相關政策,如國土資源部37號令《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管理辦法》,地方層面上,由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的工作重點是地方性規劃,尤其是縣、鄉兩級實施規劃,因此,在遵循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制定可操作的地方性配套法規(如規劃實施條例),提出涉及規劃所有實施管理內容和違反規劃的強制處理措施等具體規定,來保證各級規劃的實施管理。
2.建立并完善補償和收益分配機制。在進行農村土地資源管理和規劃過程中,要對各種和農民切身利益相關的環節加以合理科學的處理,比如對產權歸屬等進行合理調整,同時,要對收益作出公正客觀的分配,如果有受到損失的農民,要給予合理的補償,這樣有助于推進各種土地整理措施的貫徹落實,也有助于緩解社會矛盾,在這項工作中,要堅持公正,客觀的原則。
3.農村土地資源的管理和規劃必須加強領導,把其列入各級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大力宣傳開展農村土地資源的管理和規劃的必要性及重大意義,提高廣大干部群眾的認識,增強開展農村土地資源的管理和規劃過程中的緊迫感、責任感及自覺性。
4.建立和完善農村土地資源管理和規劃的相關法律和政策。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完善,是農村建設用地整理順利實施的保障。農村建設用地整理必須按法律法規進行,并有嚴格的操作程序和規范。因而,必須建立和完善農村建設用地整理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
5.編制農村建設用地整理專項規劃。開展農村土地資源的整理和規劃調查摸底,充分了解農村土地資源的利用現狀、潛力及存在問題,為編制農村土地資源管理和規劃專項規劃提供依據。一個好的規劃是有效開展農村土地資源管理和規劃的依據和前提,要在充分科學分析的基礎上編制好農村土地資源的管理和專項規劃,以確保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農村土地資源的規劃管理。
6. 農村土地利用規劃和計劃管理是農村土地管理的核心內容。農村土地利用規劃是合理調整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對土地資源開發、利用、整治、保護進行統籌協調所作的戰略性、宏觀性規劃。新時期.農村土地利用規劃計劃管理的總體指導思想是:以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引,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加強農村土地利用的用途管制,為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必要的用地保障,充分發揮農村土地對國家糧食安全、生態安全和農民利益的多重保障作用。
7.建立農村土地利用規劃編制的共同責任機制。農村土地利用規劃計劃管理的共同責任包括規劃計劃編制和實施管理的共同責任,其核心是理順土地管理部門與政府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在農村土地規劃計劃編制上的關系,明確各部門在農村土地利用規劃計劃編制上的共同責任,防止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各級地方政府之間、部門與部門之間各唱各調。
四、結束語
農村土地資源的規劃整理關系到我國農村土地資源的合理規劃和利用,關系到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科學規范的土地資源整理,既有助于農村建設的規范性和統一性,有助于改善我國農村布局混亂的狀況,又有助于提高土地資源的利用效率,提升經濟效益,促進農村的和諧,在此過程中,各個部門,各個參與主體都要本著從全局出發,兼顧局部利益,統籌整體,堅持以人為本的思想,從而促進整個農村土地整理規劃的規范化和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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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規劃方面的論文范文2
關鍵詞:新農村建設;設計理論;建筑景觀
一 山東膠東半島基本概況
(1)地理位置和基本概況
山東膠東半島地處中國東部沿海 ,北臨渤海、黃海與遼東半島相對,東臨黃海與朝鮮半島和日本列島隔海相望,土地總面積 3萬平方公里,占山東省的19%。膠東半島地處平原,沃野千里,冬季干燥寒冷,夏季炎熱多雨。本次調研的主要地區為青島、威海和煙臺地區的新農村規劃設計。
(2)新農村的概念
“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指在社會主義制度下,反映一定時期農村社會以經濟發展為基礎,以社會全面進步為標志的社會狀態。主要表現是促進經濟發展,增加人民收入水平,改善人們生存環境以及建筑改造、道路景觀規劃等內容。以此形成優美的人居環境,實現人與自然和諧。
(3)膠東新農村建設基本狀況
新農村的規劃和建設是整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主要任務。在當前,對于城市規劃建設方面有著比較完善的理論和實踐,但是,對于新農村的規劃建設研究是在探索中完善和前進,很多設計方面的理論都需在實踐中總結。所以,目前我們要解決的問題就是要深入農村調研,按照當地氣候條件、地域文化和風俗習慣等特點來探索膠東半島的新農村的規劃建設。膠東地區是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地區之一,隨著改革開放的推進,經濟發展有了很大的進展。但是與此同時,由于該地區受到地形地貌、經濟條件等各因素的影響,在土地規劃利用和農村土地管理方面相對缺乏。在道路用地規劃、宅基用地規劃以及排水設計規劃、廢棄物用地規劃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對現代化農業的發展和人民水平的提高構成了限制和制約,所以目前對其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科學化土地規劃管理的要求迫在眉睫。
二 膠東地區新農村規劃建設現狀及存在問題
通過對青島、威海和煙臺地區一些在建和完工的新農村規劃設計進行了初步調研,發現目前還存在著如下主要問題。
(1)總體規劃設計有待完善
此次調研中發現膠東地區某些新農村建設中道路用地、宅基用地以及排水用地和廢棄物用地規劃存在不合理現象,在某些社區的內部和周邊出現了和社區環境不配套、布局不合理的現象,其造成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就是缺乏合理的統一的規劃設計。在道路交通規劃方面,有些社區中的道路性質不明確,缺乏依照社區功能分類安排路網設計;在民居規劃方面,缺乏地域文化特色,房屋結構設計存在照搬城市民居設計問題;在排水用地及其廢棄物用地規劃上難以滿足規范要求。
(2)景觀設計呈現隨意性
新農村規劃中的景觀設計是整個規劃工作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滿足農民精神生活需求和反映新農村審美層次的重要體現。通過調研發現有些城鎮廣場與社區的景觀設計與整體規劃風格、地域文化特色以及整體色調不統一、不協調,存在著設計的隨意性和拼湊性。新農村的景觀設計應將其納入整體規劃之中。
(3)農村居住環境設計單一
新農村建設過程中,有些地區的建設一味照搬城市小區規劃模式,不能體現農村社區環境自己的需求定位,所以當前新農村的居住環境形式要呈多元發展,不能讓新農村的規劃設計程式化,要結合當地的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因地制宜,這樣才更突出不同地區新農村建設的特色。只有立足于當地地理環境、文化傳統、生產模式以及農民的生活習俗進行居住環境規劃設計定位,真正站在農民的視角上思考設計的功能與形式問題,才能找到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新農村規劃建設之路。
三 膠東新農村規劃設計原則與設計理念探討
(1)整體規劃原則
通過對農村土地規劃現狀調研來看,整體規劃是解決農村規劃用地問題的有效途徑。所以,必須要對整個村落進行統一的規劃和改造,充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集約化利用程度,按照農村自身的生產生活習慣,改善農民的生活條件和居住環境。整體規劃設計的設計總體原則是以人為本,科學發展。規劃設計要體現對農民的尊重和了解,加大土地的利用率,讓居民擁有合理的交通空間、休閑廣場、民生設施,使農民享受到新農村建設帶來前所未有的功能與審美的滿足感。要強調自然環境和人的活動相統一,使建筑與景觀相協調。要以生活發展、鄉村文明、村容整潔為設計指導方針。要遵循環境與資源,需求與供給可持續發展原則,實現人口、資源環境的合理配置,對各項用地和基礎設施做進一步調查研究,精心定位,合理規劃。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規劃建設不僅要有前瞻性,同時也必須保證其可實施性及實用性原則。
(2)規劃設計要體現功能滿足和審美感受
通過創造宜人的生產、生活空間和優雅的文化環境,為居民提供一個舒適的生存環境,同時讓空間具有認同感和歸屬感。在居住、娛樂、基礎服務設施、商業服務區域、交通體系等功能空間的設計規劃方面,盡最大可能體現其服務功能的滿足。在規劃過程中,當地的風俗文化和喜愛的視覺形象應進行藝術加工,提煉概括,形成本土文化品牌形象,結合當地的自然環境和地域特征,采用統一的形式語言,使文化主題、景觀形象、色彩視覺設計系統相互融合,并且要最大限度地實現社會、環境、經濟效益和審美感受的統一。
(3)建筑規劃設計
不論是基礎建筑、文化建筑、服務性建筑還是民居建筑設計,都要對當地的地形狀況、自然條件、生產方式以及風土人情等方面進行深入研究。應立足經濟實用、造型美觀、節能、節地、節材等設計方針,設計出布局合理、配套完善并富有地方特色的新型社區住宅,要在城中村、園中村、城郊村大力推行適合農民生產、生活習慣的公寓式多層、高層和聯戶式住宅建筑,逐步控制獨立式住宅。每一幢樓從設計到外裝修、材料的選擇,都要體現新農村新氣象,充分參考本地氣候等條件,比如夏季多雨地區,要注意房頂的傾斜度的造型設計以及房屋開窗大小和朝向等。要遵循節約性建筑、科技性建筑的設計理念,依照藝術設計形式美原理,給每一幢建筑賦予生命和靈魂,讓建筑與生命更貼近,與自然更融合。
(4)道路規劃
在農村道路規劃中,要注意車行和人行兩條道路,在此可采用新農村建設“人車分流”的道路規劃理念。如果不實行人車分流,會造成道路的擁擠,帶來安全隱患。容積率較高的社區,則盡量使農用車輛入戶,在民居建筑設計時考慮設置車庫。新農村社區應隨著農民私家車增多而嘗試設立集中管理的停車位。小區的步行系統應順應景觀系統進行設計規劃,既能有效直接的達到每個片區,又能提高步道系統的趣味性及環境審美。
(5)景觀規劃
新農村社區著重強調社區環境塑造,把社區生活空間作為藝術研究對象,從而營造出具有園林生活情調的康居環境。將景觀滲透到小區的每個角落,創造可達性共享性強的景觀。要充分利用基地的自然狀況,并加以研究和利用,注重空間關系的處理和發揮,使之與整體建筑風格相融合和協調,其中包括道路的布置,路面的鋪砌,照明設計,小品的設計以及公共設施的處理等。社區景觀規劃設計應注意以下幾點:1)充分考慮商業及小區的建筑﹑小品﹑鋪裝﹑種植等景觀設計因素,處理好植物生態效益與環境功能﹑總體環境景觀與局部﹑近期效果與中長期效果等等多方面的關系,力求植物景觀與小區整體風格和諧統一。2)因地制宜,膠東地區地形地貌復雜,丘陵、平原、山區等地形相間分布,因此,對不同地區的土地整理要分別采取不同的土地建設規劃方案。另外,注重植物品種在膠東地區的可生存性,根據植物的姿態﹑顏色和生長特性等進行不同的景觀布置。注意多種多樣種植形式的運用,注意喬木﹑灌木﹑花卉﹑地被植物多層次合理搭配,注意長綠和落葉的比例協調,從而達到立面層次豐富,平面曲折有致的視覺效果。同時,以人為本,突出現代居住小區新的姿態,生機煥發,賦予新的文化內涵。3)在兒童活動場所,要創造一個清潔﹑優美同時符合兒童生理審美特點的景觀環境。在樹種選擇時,必須注意不要選用飛毛﹑飛絮的樹種,并且注意不栽種多刺﹑有毒﹑有臭味及容易引起過敏的植物。兒童娛樂設施景觀一定要注意其安全性。4)地被及草地,按不同位置地被栽植品種不同,主要選擇闊葉麥冬,吉祥草﹑萬年青。草地可按不同的位置選用草周期長﹑耐踩踏的地毯草或黑麥草和高羊茅混種;或選用耐熱﹑厚、美、觀賞性的早熟禾,在早熟禾的局部位置可加植金銀花等則更美。5)公建配置以社區服務中心為主要的公共建筑,應選在小區的中心位置,同時與活動休閑中心有機的結合起來,最大限度的方便服務居民,通過室內外景觀空間、展示宣傳空間、居民交流空間和休息空間的營造,完善公建配置,提高購物、娛樂環境的使用率。另外可布置小型休閑廣場和健身場地,營造豐富多彩的業余生活,提高社區文化品質,形成特色的公共建筑環境文化區域,擴大在社區周邊范圍的影響力,提高社區的知名度。
作者簡介:王東輝(1963-)職務:山東輕工業學院藝術學院副院長,職稱:教授。
土地規劃方面的論文范文3
關鍵詞:土地資源管理專業;教學改革;課程體系
中圖分類號:G65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3)01-0034-03
一、引言
(一)研究背景
1998年國家教育部對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進行調整,將原“土地規劃與利用”與“土地管理”專業合并,更名為“土地資源管理專業”,并劃歸公共管理一級學科以來,許多高校開始在公共管理一級學科下設置土地資源管理專業[1]。截止至今,全國有80多個高校開設了土地資源管理本科專業,土地資源管理專業人才培養取得了顯著的成績,同時也出現了問題。
據調查顯示,自2006年來,土地資源管理專業的大學生就業率不斷在降低。而該專業對口的部門卻表示專業人才缺口很大,主要的原因有:(1)一些院校對土地資源管理專業人才培養理解片面,沒有根據自身情況設置本專業,陷入了剛性有余而彈性不足的困境;(2)在教學中往往以教育者為中心,缺乏與企業、政府及其他相關機構之間的交流、合作;(3)自金融危機后,大學畢業生盲從考研,影響了研究生、博士生的整體教學質量。
(二)研究意義
鑒于此,土地資源管理專業本科教育必須實現從注重知識型人才培養逐步向注重具有創新實踐技能人才培養的方向轉變[2]。本文主要探討了剛性與彈性相結合人才培養模式下的教學改革問題,以期達到課程體系結構合理、設置科學;教學內容適應社會需求和學科發展;教學手段的現代化;促進教學實踐向注重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和動手能力等綜合能力發展。
二、正文
(一)土地資源管理專業人才培養的定位
土地資源管理專業旨在培養能適應社會主義經濟、現代化建設的需要的綜合素質人才。
掌握現代管理學、經濟學、土地資源管理學的基本理論和基礎知識;受過相關的專業技能訓練,能夠獨立的解決專業問題的能力和創新精神的應用型、復合型人才。可見,土地資源管理專業的培養目標是在培養綜合素質人才的基礎上具備專業素養、從事與土地資源管理相關的工作。
因此,我們在培養時須處理好專業的剛性要求與彈性要求。在實現現代化綜合素質人才的基礎上,發揮各個院校本專業中的優勢,培養具有相關方面高素質專業人才。實現人才培養模式、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的轉變,達到加強本專業的學生的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的目的。
(二)土地資源管理專業的特點
1.土地資源管理專業具有綜合性很強的特性。以管理學、經濟學、土地資源學、法學等為基礎,以公共管理理論為核心,以規劃、信息技術為手段,多學科緊密聯系的綜合性學科。
2.土地資源管理專業是一門實踐性非常強的專業。
3.土地資源管理是一個政策性、時間性較強的專業,有關理論和方法受國家政策、經濟形勢的影響較大。
4.土地資源管理專業是我國特有的年輕專業,相關的理論發展在摸索發展階段中,需要借鑒國內外相關領域理論和方法,探索一條適合中國國情的土地資源管理專業發展道路。
(三)教學課程體系改革
土地資源管理專業課程的設置要以市場的需求為基礎,綜合考慮時代特征、學科特點、地域特色以及學生的身心特點等要求,教學課程改革以“整體發展、”以人為本“、重視個性[3]、創新型人才”為立足點,進行動態調整和優化,形成剛性與彈性有機結合的能動機制。教育課程充分體現學生觀,將學生從被動的參與者轉變成主動的執行者。
1.橫向課程體系。橫向課程體系指在全國范圍內,所有院校的土地資源管理專業,在提高整個專業人才基本專業素養的基礎上,結合各院校的地方特色,培養具有“厚基礎、寬口徑”的復合型人才,包含國家課程、地方院校特色課。國家課程是國家為了保證國家確定的專業培養目標和本專業的培養水準,由專門機構硬性規定學生應掌握的專業基礎知識和專業基本能力相關的課程。雖然目前我國大部分高等教育專業都沒有形成一個統一的教學課程體系,但是專業設置的規范化是不可避免的趨勢,其內容包括:(1)德、智、體、美等方面修養的培養有關的課程以及社會調查實踐課程;(2)與土地資源管理學科相關的人文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的課程;(3)土地規劃、測量、計算機、地籍管理、不動產估價等基本的專業素養有關的課程以及實踐教學課程。地方院校特色課則是以“以學生為本”,發揮各院校的優勢(學術上、地域文化等),制定個性化教學內容。它包括兩個方面的特色[4]:一是院校特色。各院校以原有學科為基礎,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專業課程體系。如,湖南師范大學院環境與資源科學學院土地資源管理專業從地理科學背景中創立,形成了以土地資源管理為主,與房地產經營管理相結合的綜合性專業課程體系。二是地方特色。各個院校的學科發展要服務于區域社會經濟的發展,其專業課程設計帶有鮮明的地域特色。如,東北地區農業生產占有重要地位,則偏重于農學類,像水土保持、農田水利學、植物地理學、農業生態等,而湖南農業大學位于長江以南,是國家糧食主產區,因此其偏重于耕地保護與糧食安全、農田水利、土地開發與保護等。
2.縱向課程體系。縱向課程體系主要是以各院校土地資源管理管理專業的學生為主體,結合專業的特征和專業定位,其基本結構分為課程教學和實踐教學。
(1)課程教學。①公共課課程:著眼于對大學生基本素質的培養,是國家課程重要組成部分。②專業基礎課程:側重專業基本素質的培養有關的課程,是本科教育國家課程的核心部分,要求掌握與專業相關的重要領域的重要理論以及創造過程、應用方向。各大院校必須以國家課程為參考,并適當的增設一些與院校特色課相關基礎課程。③一般專業課程:依據學生自主選擇專業學習方向制訂一個科學的專業知識構建體系。④專業化課程:是課程設置能動機制的主要部分,包括專業方向的新技術、新理論方面的有關課程。課程的設置應是在在一個良性的社會反饋機制的基礎上,開設市場需求的新課程,以滿足未來經濟發展和社會對人才培養的需要。(2)實踐教學。土地資源管理專業建設的最終體現是培養出具有特色的學生,其主要體現在能不能有準確的市場定位以及較為充分的市場需求,實踐能力高低是市場經濟下人才需求的依據[5]。土地資源管理管理專業實踐教學有:①課程實習:以課程為中心的課程實驗、社會調查以及定期組織學生進行學科探討、高年級學生講述經驗和體會、專家作報告、組織專業知識競賽等形式。②專業實習:各院校與國土局、勘測規劃院、土地房地產評估等相關部門、中介公司進行人才、技術交流,建立實習基地和專業交流等合作。③科研項目:各大院校發揮本院校的優勢,在校內組織學生開展一些科研項目以及各院校老師承擔的重要項目。④畢業實習:畢業實習能夠反應學生綜合技能,是學生從學校走向社會的一個轉折點。在校內外“雙導師”[6]的指導下,學生自主選擇實習的企業和單位,制訂自己的實習計劃,發現在實踐過程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完成實習任務。對于選擇就業的學生,采用“集中式”實習和“分散式”實習相結合的實習模式[6],側重提高專業能力。選擇繼續深造的學生則重點培養科研基礎能力,為今后的科研能力的提高奠定基礎。
總之,針對不同的學生進行不同的實踐教學,最大的發展學生的綜合能力。提高畢業生畢業論文的質量的同時順利的完成了學生的教學計劃,實現人才培養的目標。在整個過程中,體現了“產學研”相結合,建立“學校+實習基地/用人單位”的綜合培養新模式。
3.橫向課程體系和縱向課程體系的關系。橫向課程體系與縱向課程體系共同組成了我國土地資源管理專業本科教育課程體系。橫向課程體系是縱向課程體系的基礎;縱向課程體系是橫向課程體系的具體化。因此,它們是共性和個性之間的關系。只有在綜合兩者的情況下,土地資源管理專業才能夠得到科學地發展,實現專業的定位目標。
(四)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
夸美紐斯說過:“教學應當嚴密組織,務必使每年、每月、每日都要環環相扣,務必使每節課程都有相應的課題,不致失落了主題或顛倒了順序。”[7]隨著現在技術的發展,基于Web的網絡教學互動平臺的構建已經實現,我們應該充分利用現代化教學資源,實現突破學習的時間和空間的限制。
裴斯泰洛奇說過:“技巧和能力唯有通過實際的應用才能發展”。教育者要幫助學生合理的利用大學生專業實踐的黃金時期——寒暑假,逐步引導學生主動參與社會科學實踐。
1.大學一年級。大一的學習在沿襲高中學習的基礎上進行引導和轉變。教學內容以理論教學為主,教師加以自主學習的引導。以教學課程(公共基礎必修課程和公共基礎選修課、專業基礎課程)為主和實踐內容(寒暑假課程設計)為輔;以學生為中心,教師引導的教學模式。
2.大學二年級。以學生本專業基礎知識的課程為主,學生統性的接觸與專業相關的基礎理論知識并了解行業情況。該階段的課程教學:公共基礎必修課和公共基礎選修課,專業基礎課,一般專業課;實踐內容:在校內,優選和整合本專業的實習設施和場地,滿足專業新發展的要求。在校外,企業合作和交流是關鍵。鼓勵一線教師進行科研活動,特別要鼓勵教師和企業進行合作,進行橫向課題研究,為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提供機會,尤其要充分利用寒暑假。在意義學習、體驗式學習、合作學習等教學模式中學生將理論與實際相結合,學以致用。
3.大學三年級。課程教學包括:專業基礎課,一般專業課,專業化課。采用情景式、案例式的教學方法,引導學生自主創新性學習、研究性學習。在教師的指導下學生自主選擇畢業后從事的方向并選修相關課程。教師引導學生專研專業問題,并鼓勵學生參與相關課題、項目研究或者自主申報課題研究。
4.大學四年級。大學四年級是學生角色轉變的轉折點,教學內容主要以學生面向社會為主。教學課程主要有專業化課,實踐教學就是畢業實習和畢業設計。采用雙導師制度,廣泛地與國土局、房地產管理局等政府部門與地產估價公司、土地規劃咨詢公司的進行合作指導。
三、結語
自20世紀80年代,我國土地管理的改革力度前所未有。自本世紀世界經濟的發展以來,土地資源管專業向規范化、信息化、科學化與社會化發展,培養創新型的土地資源管理專業人才是土地管理內在要求。因此,我們必須從培養人才的教學內容和教學手段著手,以學生為本,引導大學生參與課程制定的過程,制定剛性與彈性相結合的土地資源管理專業教學內容革新機制。一方面,大學生以主人翁的角色繪畫自己的未來,增加學生的積極能動性;另一方面,教育者可以更好地發揮社會與學生溝通的紐帶作用。以改變目前專業人才培養模式中的剛性有余,而彈性不足的現狀,形成剛性與彈性有機結合的能動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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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項目: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教學改革研究項目(湘教通[2010]243號),湖南師范大學教學改革研究項目(校行發教務字[2010]87號)
土地規劃方面的論文范文4
關鍵詞:規劃;“三規合一”;區位理論;田園城市理論;理論與實踐
規劃是“對未來的一種謀劃、安排、部署或展望”。我國的規劃種類和內容紛繁,有國家層級和地方一級的規劃,有出自不同職能部門的規劃,還有不同行業的規劃,等等。但是規劃過多造成規劃之間內容重疊交叉,甚至矛盾,不僅浪費了規劃資源,更使實施部門無所適從,長此以往失去了規劃應有的意義和作用。因此,整合規劃資源、加強規劃之間的協調成為必然.
一、“三規”分立弊端
1.“三規”詮釋
(1)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是全國或者某一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綱要,以國民經濟、科技進步、社會發展、城鄉建設為對象,體現了國家或地方在規劃期內國民經濟的主要活動、科技進步主要方向、社會發展的主要任務以及城鄉建設的各個方面所作的全面規劃、部署和安排,提出政府在規劃期內經濟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戰略目標、主要任務、實施重點,是具有戰略意義的指導性文件.
(2)城市總體規劃.
城市總體規劃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當地的自然環境、資源條件、歷史情況、現狀特點,統籌兼顧、綜合部署,為確定城市的規模和發展方向,實現城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協調城市空間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內的綜合部署和具體安排.
城市總體規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編制,主要功能是定向布局,規劃的對象主要包括:城市性質(功能定位)、發展目標、發展規模、城市主要建設標準和定額指標、城市建設用地布局、城市功能分區和各項建設的總體部署、城市綜合交通體系和河湖、綠地系統、環保設施等.
(3)土地利用規劃.
土地利用規劃是指在土地利用的過程中,為達到一定的目標,對各類用地的結構和布局進行調整或配置的長期計劃。土地利用規劃一般分為全國性、區域性的總體規劃和生產單位內部的土地利用規劃兩種.
土地總體規劃功能是對一定時期內不同地區范圍土地資源開發利用的綱要、目標和總體部署。主要內容是確定各類土地的用途和利用方式,劃定各類生產建設用地的規模、比例和界限,設計和制訂最優土地利用方案,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利用的綜合效益,達到地盡其利的目的。在區域性總體規劃中,農業用地規劃最為重要,其基本內容包括:農業用地的劃分,各項生產基地的布局,農業生產組織的區劃與各級經營中心的布局,各業用地的內部規劃及各項基本建設規劃等.
2.三大規劃的不足與矛盾
雖然城鄉總體規劃與國民經濟發展規劃、土地利用規劃三大規劃職能明確,但由于三大規劃獨立編制,部門之間缺乏協調配合,導致長期以來三大戰略規劃存在內容不一致、相互銜接差等缺陷,不能有效起到空間統籌、優化開發和耕地保護的作用.
建設部主管的城市規劃最具有技術和管理實力,但建設部屬于專業管理部門,城市規劃在綜合作用的發揮上受到較大制約。國家發改委具有綜合協調發展職能,但其空間規劃技術力量與管理基礎相對薄弱,行使區域規劃職能力不從心,無法解決空間結構合理組織的全部問題,不能替代同層次的空間規劃。國土資源部也是一個專業管理部門,空間規劃的技術和管理基礎相對薄弱。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以耕地保護為主要約束條件的單一目標規劃體系,難以在快速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發揮各項用地供需之間的綜合協調作用.
(1)國民經濟發展規劃操作性差.
由于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導向性、客觀性強,實施的約束性弱,不如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和可操作性強,實施效果不理想,往往編制規劃時轟轟烈烈、熱熱鬧鬧,但批準通過后無聲無息、冷冷清清。給人印象最深的往往只是規劃期的概念,規劃被束之高閣,比較極端的現象是“紙上畫畫、墻上掛掛”.
(2)土地總體規劃與城市總體規劃標準不一.
雖然兩個規劃的核心內容都是土地的合理利用,但研究的對象、范圍、實施年限、方法、步驟各有側重,規劃深度也懸殊較大。在實際規劃操作中,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城市總體規劃在用地分類與劃分標準、規劃統計口徑、規劃工作路線以及規劃技術方法等許多方面都存在著明顯差異,造成兩個規劃在區域和城市土地開發利用與保護等方面出現較大的矛盾和不協調之處.
另外,由于我國開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時間較遲,規劃的理論與方法不完備,因此規劃制定水平低,規劃體系存在缺陷,致使其可操作性差.
(3)城市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規劃對經濟社會因素考慮不足.
相對來看,城市總體規劃的實施約束力相對較強,但是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均存在對區域社會經濟發展條件考慮不夠的硬傷.
二、“三規合一”的學術主張理論依據
鑒于三大規劃分立各自均存在缺陷與矛盾,為此筆者主張實行“三規合一”方略。然而實現“三規合一”必須要有強有力的理論基礎,能夠同時指導城市建設、經濟社會發展、土地利用等各方面的規劃編制工作。筆者認為,霍華德的田園城市理論和杜能的區位理論針對城市設計、產業布局、土地利用等問題進行的分析和論述,表達了產業、城市、土地利用應協調發展的樸素思想,能夠成為“三規合一”的理論支撐.
1.田園城市理論
在19世紀末,英國社會活動家E·霍華德關于城市規劃的設想提出了田園城市的概念。霍華德理想中的田園城市是為健康、生活以及產業而設計的城市,它的規模足以提供豐富的社會生活,但不應超過這一程度.
霍華德設想的田園城市包括城市和鄉村兩個部分。城市四周為農業用地所圍繞;城市居民經常就近得到新鮮農產品的供應;農產品有最近的市場,但市場不只限于當地。田園城市的居民生活于此,工作于此。所有的土地歸全體居民集體所有,使用土地必須繳付租金。城市的收入全部來自租金;在土地上進行建設、聚居而獲得的增值仍歸集體所有.
城市的規模必須加以限制,使每戶居民都能極為方便地接近鄉村自然空間。霍華德設計的田園城市理論在城市規模、布局結構、人口密度、產業選擇等規劃領域都做了精巧的設計,成為現代城市規劃領域的先驅.
2.區位理論
區位理論是關于經濟活動的空間布局優化組合的理論,該理論內容豐富、包羅眾多。在此主要介紹農業區位理論、工業區位理論和中心地理論.
(1)農業區位理論.
農業區位理論的創始人是德國經濟學家馮·杜能,他在其著作《孤立國》中提出六種耕作制度,每種耕作制度構成一個區域,分別為自由農作區、林業區、谷物輪作區、草田輪作區、三圃農作制區、放牧區;每個區域都以城市為中心,圍繞城市呈同心圓狀分布,這就是著名的“杜能圈”。雖然杜能得出的農業空間地域模型過于理論化,但是他的理論體現了產業在城市中的空間布局問題,用規劃的思想把城市設計、土地利用以及產業布局緊密相連.
(2)工業區位理論.
工業區位理論的奠基人是德國經濟學家阿爾申爾德·韋伯。其理論的核心就是通過對運輸、勞力及集聚因素相互作用的分析和計算,找出工業產品生產成本的最低點,作為配置工業企業的理想區位.
運輸成本定向的工業區位分析。假定在沒有其他因素影響下,僅就運輸與工業區位之間的關系而言,韋伯認為,工廠企業自然應選擇在原料和成品二者的總運費為最小的地方,因此,運費的大小主要取決于運輸距離和貨物重量,即運費是運輸物的重量和距離的函數,亦即運費與運輸噸公里成正比關系.
勞工成本影響工業區位的分析。韋伯認為勞工成本是導致以運輸成本確定的工業區位模式產生第一次變形的因素。所謂勞工成本,就是指每單位產品中所包含的工人工資額,或稱勞動力費用。當勞工成本(工資)在特定區位對工廠配置有利時,可能使一個工廠離開或者放棄運輸成本最小的區位,而移向廉價勞動力(工資較低)的地區選址建廠。其前提是在工資率固定、勞動力供給充分的條件之下,工廠從舊址遷往新址,所需原料和制成品的追加運費小于節省的勞動力費用.
集聚與分散因素影響工業區位的分析。集聚因素是指促使工業向一定地區集中的因素,分為一般集聚因素和特殊集聚因素。集聚因素形成的聚集經濟效益可以使運費和工資定向的工業區位產生偏離,成為工業區位的第二次變形因素。分散因素與集聚因素相反,指不利于工業集中到一定區位的因素。一些工廠寧愿離開工業集聚區,搬到或新建在工廠較少的地點去。但前提條件要看集聚給企業帶來的利益大還是房地產價格上漲造成的損失大,即取決于集中與分散的比較利益大小.
德國經濟學家阿爾申爾德·韋伯的工業區位理論核心體現了城市規劃、經濟社會發展以及土地利用有機結合的思想萌芽.
(3)中心地理論.
中心地理論是由德國著名的地理學家克里斯塔勒提出的。通過對德國南部城市和中心聚落的大量調查研究后,他發現一定區域內的中心地在職能、規模和空間形態分布上具有一定規律性,中心地空間分布形態會受市場、交通和行政三個原則的影響而形成不同的系統。他探討了一定區域內城鎮等級、規模、數量、職能間關系及其空間結構的規律性,并采用六邊形圖式對城鎮等級與規模關系加以概括.
就區域內各城鎮而言,大城市的商服設施和商品種類向高級發展,多而全;中等規模的城市具有中高級或僅能維持中級水平,服務項目少而不齊全;小城市具有中低或只有低級水平,種類少而不全;一般城鎮(縣城、建制鎮)只有基本生活性商服,水平很低,種類更少。就城市內部而言,市級中心、區級中心和小區級商服中心也有類似的分異規律.
就不同商業、服務行業而言,有些行業經營品類多,有些則少;有的以高級為主,有的以低級為主.
商品的種類、級別不同,其需求門檻和服務范圍也不一樣,由此形成的等級序列可歸并為:低級商品和服務,其售價低,顧客購買頻率高,需要量大,需求門檻則低,銷售距離則短或服務半徑較小。而高級商品和服務,因質量好、耐用、更新慢,故售價高,需要量相對少,購買頻率則低,運費占售價的比重小,致使其門檻高,銷售距離長或服務半徑大.
三、實踐效果分析
編制規劃的實際工作中,我們對“三規合一”進行了初步的嘗試。對開展的每項規劃,均加強了與其他規劃的銜接和溝通,尤其在編制中新天津生態城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時,與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規劃進行了有機結合,使三個規劃在內容上達到統一協調(仍未達到合一的理想境界),取得良好的效果.
1.經濟社會發展與土地開發利用相協調
我們以往作規劃,只強調經濟社會各階段發展指標,而對完成各階段指標所需要的土地能否與城市土地規劃相一致考慮不夠。在編制生態城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時,我們將2010年、2015年、2020年經濟社會指標與生態城各階段用地配置計劃進行了對接,以產業占地和產業發展的客觀規律為基準測算各項指標;反過來,城市土地規劃又按產業發展規律對土地的要求,調整優化了土地開發利用規劃,兩個規劃互補完善,形成了良性循環.
2.經濟社會發展與資源環境相協調
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生產要素的支撐,要以資源67第30卷第1期王天偉:“田園城市”“產業層級”說對實現“三規合一”的理論支持與實踐依據2010年1月的承載力和環境容量為依據。在編制生態城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時,對生態城產業選擇、交通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內容充分與城市建設總體規劃進行了對接。考慮生態建設的要求,我們選擇了綠色建筑產業、環保科技研發服務業等產業作為生態城未來產業,交通為綠色出行方式。同時,又將經濟發展規律、社會事業發展特點反饋給城市總體規劃,使城市的規模與發展方向與我們確定的產業及規模相銜接,實現經濟社會發展與資源環境相協調.
3.經濟社會發展與土地空間布局相協調
產業布局、基礎設施建設、公共事業發展等是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中重要的內容,落實到具體區域時,與土地空間分布和城市空間規劃必須相配套。以往針對這些內容從產業、經濟的角度考慮較多,對土地的性質、功用考慮較少。生態城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即從本規劃的角度出發,又從城市空間布局和土地在產業用地、社會事業用地、基礎設施用地這三者之間的分配和布局考慮,使產業布局即符合產業自身發展規律,又與城市發展空間、土地分布相匹配,達到經濟社會發展與土地空間布局相協調.
4.產業、人口、城市相協調
國內外有許多產業與人口脫離的區域,出現了睡城,這種不成功的案例就是因為產業與城市規劃脫節造成的后果。在編制生態城規劃過種中,始終貫穿以產業集聚人口、形成城市的理念,從產業成長的規模、產業性質考慮城市人口規模和人口素質,與城市發展定位、規模相適應,形成產業與人口良性互動、城市良性發展的模式.
5.“三規合一”實現的途徑
首先,成立跨部門的規劃組織。三個規劃出自不同的部門,部門之間的利益分割和權利范圍是“三規合一”的最大障礙,也就是說體制是“三規合一”最大制約因素。為解決這個問題必須進行體制改革,在三個規劃管理部門之上成立更高一級的聯合組織。由聯合組織開展“三規合一”的規劃工作,做出能夠統攬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土地利用和城鄉發展綜合性規劃.
其次,建立統一協調的法律體系。在2007年的10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通過并頒布,2008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城鄉規劃法》強調了城鄉規劃的法律地位和作用,強調了規劃的穩定性和法定性。《城鄉規劃法》嚴格了規劃修改制度和程序,經依法批準的規劃,禁止擅自修改,只有符合法律規定的特定情況,才可以修改,等等內容.
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目前還沒有法律約束,“三規合一”沒有統一的規劃法可以適用,所以要想做這項工作法律應先行.
復次,加強培養復合型人才。“三規合一”不是將三個規劃的內容簡單的加在一起,而是科學合理地、有機地融合成一個綜合性規劃。“三規合一”需要既懂經濟社會發展,又懂城市建設和土地利用等復合人才,目前這種人才非常缺乏,所以需要加強延攬和培養.
最后選擇一些地方進行先行先試。“三規合一”不僅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更是一項體制改革工作,必須具備一定的經驗才可以全面推開。可以選擇領導有積極性的地方進行試點,總結經驗教訓和啟示。在試點工作中,倡導規劃編制工作要轉變觀念,從大局出發,不同規劃部門之間要加強合作,充分調動和發揮民間組織的作用,公開編制的工作程序,吸引公眾參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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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規劃方面的論文范文5
關鍵詞:土地一級開發;運作模式
一、土地一級開發背景
2001年,國務院下發《國務院關于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的通知》(,要求“嚴格控制建設用地供應總量,規范土地市場,堅持土地集中統一管理,確保城市政府對建設用地的集中統一供應。同時,為增強政府對土地市場的調控能力,有條件的地方政府要對建設用地試行收購儲備制度。”2002年7月1日國土資源部下發了《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要求“商業、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各類經營性用地,必須以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出讓。”2004年初,國土資源部、監察部聯合下發了《關于繼續開展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情況執法監察工作的通知》,要求“商業、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供應必須嚴格按規定采用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在2004年8月31日前將歷史遺留問題界定并處理完畢。”按照上述文件精神,各省市紛紛出臺了相關配套政策規定,深化土地儲備制度。
2007年,國土資源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出臺了《土地儲備管理辦法》,在全國層面上對土地儲備作了明確的定義:土地儲備是指市、縣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為實現調控土地市場、促進土地資源合理利用,依法取得土地、進行前期開發、儲存,以備供應土地的行為。建立土地儲備制度的目的是為了增強政府對土地市場的調控能力。土地儲備開發是指政府依法通過收購、收回、征收等方式儲備國有建設用地,并組織實施拆遷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達到土地供應條件的行為”。土地一級開發是指按照規劃和儲備開發計劃,土地一級開發主體對一定區域范圍內的土地,依法實施征地補償、拆遷安置、土地平整,并進行適當的市政基礎設施和社會公共配套設施建設,按期達到土地供應標準的土地開發行為。也就是說將“生地”變為“熟地” ,并將這些“熟地”儲備起來,以便隨時供應,調控市場。
二、土地一級開發的內容
土地一級開發是政府在國有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出讓前對土地的綜合整理,涵蓋了土地征購、土地整治及土地儲備三個環節。進行土地一級開發的目的是通過征地、拆遷及市政建設等工作使項目用地達到供地條件,是做好土地供應前必要的準備。而土地一級開發主體在具體實施征地補償、拆遷安置及市政建設等工作前,需經有關部門進行必要的審批,所以說土地一級開發內容就如同概念中所描述,需要辦理手續、籌措資金、進行征地補償、拆遷安置、土地平整及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為了保證公共服務設施的同步交付使用,避免開發商不建或者甩建,特別是大規模的土地一級開發,根據需要可組織教育、醫療衛生和社區管理服務等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土地儲備開發除完成上述工作以外,還要確定地塊的規劃條件和指標、市政配套設施實施條件及供地計劃等一系列開發事項。
1.土地權屬性質的改變。土地儲備開發,必須依據政府土地供應計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和土地收購儲備計劃來執行。為了實現城市規劃,在實施土地儲備開發過程別是正在發展的城市,主要涉及的開發范圍內大部分是集體土地,就要進行農轉用、征收,另外對符合條件的國有土地通過無償收回、置換、收購等方式進行儲備回收,改變擬開發地塊范圍內土地的權屬性質,使政府擁有所開發土地的完整的國有土地所有權,從而具備土地一級開發的權屬基礎。
2.土地規劃條件、指標及市政配套要求。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及儲備開發地塊的周邊發展情況,應提前確定開發土地的規劃條件、指標及市政配套要求。按照城市總體規劃,主要包括確定規劃用地性質、規劃建設內容、宗地詳細規劃方案、控制性詳規、水電暖氣等配套設施實施條件和公益設施配套情況。上述內容的確定,有利于科學編制土地儲備開發實施方案,對成本、資金需求、土地上市價格和土地收益進行測算,在實施土地儲備開發過程中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 土地平整及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土地平整實際就是在開發地塊范圍內,要完成包括村民(居民)拆遷、企事業單位拆遷、宗地內建筑物、構筑物的拆遷、地形地勢的平整等。隨著城市發展要求、科學技術水平的提高,對大市政配套建設的涉及面也在不斷擴容,主要表現在配套市政設施的種類不斷增多、建設用地的功能不斷完善。在土地開發歷史上曾出現過“三通一平”、“五通一平”、“七通一平”甚至“九通一平”的概念。土地一級開發深度一般需達到“三通一平”(達到宗地外通路、通電、通上水及宗地內土地平整)及取得市政接用方案。有條件的應該達到宗地外通路、通電、通上水、通訊、通下水、通燃氣、通熱力及宗地內場地平整(簡稱“七通一平”)。目前完備的土地一級開發配套的市政項目還應包括電信、網絡、數字電視和中水。
4.土地驗收儲備。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開發土地進行綜合驗收,驗收合格的土地納入政府儲備土地等待公開出讓。驗收的主要內容主要包括開發現場、審批手續、開發成本及相關材料驗收。開發成本驗收審批手續是否齊全、權屬清晰,征地拆遷檔案全面完成、合同票據齊全、現場踏勘結合驗收測繪報告無未拆除的地上物、審計結論明確。成本審核主要針對開發企業是通過委托、招標、授權等方式采取不同的驗收標準進行審核。土地一級開發成本需要進行審計的,可由區縣財政或審計等相關職能部門直接審計或委托專業審計單位進行審計,或由儲備機構委托專業審計單位進行審計。儲備機構組織核驗,應聽取審計、造價單位意見,依據測繪報告,必要的可實地核查項目范圍內地上平整情況,對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編制驗收結果報告,提出對項目成本、場地驗收等意見,上報審批部門,驗收后的土地納入土地儲備。
三、土地一級開發的運作模式
土地一級開發的模式實際上就是指政府和企業在一級開發中各處于什么位置,即誰來主導土地一級開發的問題。是采取政府為主體壟斷一級開發,還是政府委托企業進行一級開發,或者通過招投標方式來決定一級開發的主體。 關于土地一級開發的主體,有觀點認為土地資源就必須掌握在政府手中,政府加強對土地的集中統一管理,切實壟斷土地一級開發,強調土地一級開發的主體應是政府和政府設立或確定的國有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目前主要存在以下一級開發模式。
1.完全政府運作的模式。政府作為土地的所有者代表,將土地一級開發列為土地儲備機構的一項職能,由土地儲備機構完成全部的一級開發工作。該機構是非盈利性政府職能部門,保證國家土地所有權借以體現的土地收益的實現,而不是利用這種特權去謀取自身利益。土地儲備機構通過由政府財政專項撥款或市場融資進行土地一級開發,開發完成后或將預期的熟地交由土地管理部門,面向市場以招拍掛方式公開出讓。例如,北京市的一級開發就是以土地儲備機構為主的運作模式,一般分為市土地儲備中心為主體項目、區縣及重點功能區分中心為主體項目、市區兩級土地儲備機構聯合實施的項目,2009年審批的儲備項目98%以上為儲備機構實施,面積數量占當前總量的三分之二以上,儲備機構實施的一級開發在北京市已經成為主流。這種模式中,土地儲備機構充當政府土地一級開發機構,開發土地的權屬登記在該機構名下,并能夠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這種模式可以保證政府完全掌控地價,土地開發為熟地后的增值收益不流失,且作為行政管理部門便于政府實施土地一級開發的各項事務。其主要缺陷是政府的土地開發資金壓力較大、融資渠道單一、專業技術人員缺乏。
2.完全企業運作模式。這種模式中,政府首先將待進行一級開發的土地通過直接授權等方式給土地一級開發公司,由其通過委托開發協議的約定進行統一拆遷、補償、安置、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公共設施建設,使區域內的土地達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政府要求的建設條件,再由政府驗收合格后進行儲備,并給予開發企業審計后的成本利潤補償。例如,2004年12月北京市國土局出臺了《關于對不符合繼續協議出讓條件的經營性項目用地進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對于原擬通過協議方式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但在“8?31”大限后不符合繼續協議出讓條件的項目用地進行了規定,一般可視為2002年8月31日至2004年1月9日期間規劃意見書或項目建議書批復手續有效的項目。可以“以原建設單位為主體,繼續完善前期相關批準手續并進行征地、拆遷、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等前期工作,在土地達到供地條件后通過招標拍賣掛牌的方式公開入市交易。”亦可理解為:以原開發企業為主體,納入我市土地一級開發管理的項目,或自行組織完成“三通一平”進行供應。另外,2004至2005年由于配套政策不齊、儲備機構資金短缺、以及自身專業人員不足等原因還存在著直接授權企業開發的項目。土地開發企業通過與政府儲備機構的開發補償協議獲得不低于8%的開發利益。北京市當時在施的土地一級開發項目中占有較大比重,故進度大多較為緩慢且存在規劃不到位、資金成本高、周期難以控制等問題,造成政府宏觀調控土地市場的能力降低。
3.政府主導企業運作模式。土地一級開發的主體為政府,這是土地儲備開發的一個基本原則,也是“政府主導”的主要體現。“市場化運作”體現在土地一級開發除必須通過行政行為完成的事項之外的開發事項,通過市場競爭方式選擇具備資格的企業投資完成。體現在土地一級開發應符合市場需求,并按市場需求實施土地一級開發。2006年,北京市國土局出臺了《北京市土地一級開發項目招投標暫行辦法》,要求“除市政府確定的重大項目和利用自有國有土地使用權實施土地一級開發的項目之外,其他土地一級開發項目需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確定項目承擔主體。” 招標項目要求土地一級開發主體在實施過程中嚴格按照招標文件限定的土地一級開發成本實施有關工作,非不可抗力所致,不得超越。否則,自行承擔有關損失。并明確開發周期,約定了詳細的違約責任和處理辦法。這種模式中,政府根據土地市場調查確定土地需求狀況,政府通過招標等方式確定具備資格的企業,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土地開發為符合要求的熟地,土地開發完成經驗收合格后,政府擇機出讓土地。這種模式在保證政府主導土地一級開發的基礎上能有效利用市場資源,減輕政府開發資金壓力。招標確定一級開發主體在全國是個創新,體現了公開和引入市場機制的理念,但畢竟一級開發項目過為復雜,開發范圍、內容、周期等很難事先預料清楚。對此類項目,除了招標方案要制定的準確,對確實發生變化的要引入洽商機制,評標的辦法要科學合理。
4.政府開發企業運作模式。2002年《北京市土地一級開發管理暫行辦法》對土地一級開發的涵義做了較為詳細的界定,提出土地一級開發是指政府委托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及分中心,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及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年度土地一級開發計劃,對確定的存量國有土地、擬征用和農轉用土地,統一組織進行征地、農轉用、拆遷和市政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的行為。 在已經實施的土地儲備開發項目中,以市區土地儲備中心為主體的項目,基本采取委托政府成立的國有開發公司進行實施,資金一般由儲備機構通過貸款或者政府儲備基金解決,企業獲得2%的管理費。重慶的土地一級開發模式屬于典型的政府主導型模式。土地一級開發的主體是市政府,代表市政府實行一級開發的機構是九個國有控股集團(城市建設、高速公路、高等級公路、水務、地產、水利投資、開發投資集團、渝富)。土地一級開發與土地儲備緊密聯系在一起,九個集團擁有土地儲備和土地一級開發的權利,將納入儲備范圍的土地委托一些公司進行一級開發,“生地”變“熟地”后,再到土地交易中心進行“招拍掛”出讓。
綜述,目前土地儲備開發的模式各有特點,關鍵是國家關于土地儲備方面的政策左右著開發方式。土地儲備開發的主要依據是《土地儲備管理辦法》,但是國土資源部在2010年發文,要求2011年3月底前,土地儲備機構必須與其下屬和掛靠的從事土地開發相關業務的機構徹底脫鉤,各地國土資源部門及所屬企事業單位都不得直接從事土地一級市場開發。而在此前,各地的土地一級開發大多由土地儲備機構成立的下屬企業執行。這是否意味著土地一級開發將完全對市場開放,還是政府將成立其他機構來專職負責?特別是2010年以來世界經濟形勢的變化,更對城市土地儲備開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規避風險也就顯得尤為重要。為了更好的規避風險,政府應該盡快研究出穩妥、可行、科學的土地開發政策,提升政府的管控能力,優化開發運作流程,有效控制開發成本,加強城市綜合規劃能力,把握經濟波動周期,控制好城市的開發節奏,提出切實可行的土地儲備一級開發模式。
參考文獻:
[1] 史賢英:北京市推行土地儲備和一級開發的理論與實踐.
土地規劃方面的論文范文6
關鍵詞:山區;城鎮建設用地;適宜性評價;極限條件法;適宜性指數法;德宏州;
作者簡介:楊子生(1964-),男(白族),云南大理人,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自然資源學會會員
建設山地城市是21世紀城市建設的十大模式之一[1],日益受到許多國家的關注。近些年來,隨著我國城市化、工業化的快速推進,城鎮建設規模不斷擴大,保護耕地與保障發展建設之間的矛盾日益尖銳化。為了拓展城市發展空間、同時保護平原或平地(在云南俗稱為壩子或壩區)的優質耕地,保障糧食安全和可持續發展,國土資源部確定的對策之一是坡地開發,實施城鎮和工業用地“上山”[2],并于2011年確定甘肅、廣西、湖北、云南等省(市)作為全國低丘緩坡綜合開發利用試點省(區)。云南是一個典型的人地矛盾較為突出的邊疆山區省份,全省山區占了93.60%,壩區僅占6.40%[3]。為了保護日益減少的壩區耕地,云南省于2011年上半年確立了“保護壩區農田,建設山地城鎮”的發展戰略(簡稱“城鎮上山”戰略)[4]。
山地固有的生態環境具有脆弱性,山地資源的不合理開發利用,極易導致山地人地關系的不協調,造成水土流失和生態退化,甚至釀成嚴重災害[5]。因此,山地(或坡地)的利用需要實施可持續利用方式[6-7],重視土地保護[8]。因此,深入開展山區城鎮建設用地適宜性評價研究,是當前實施“城鎮上山”戰略的重要科技需求。從城市防災角度看,城市土地利用規劃與布局中的一個重要問題是對城市用地適宜性進行風險評價[9]。事實上,多年來,國內外相關學者已將城市建設用地適宜性評價視為城市規劃和城市土地利用規劃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早在1933年的《雅典》就已經涉及到了建設用地選擇的理論,認為在城市規劃中,針對不同性質的用地需要考慮土地的不同適宜性,并提出了城市的分區功能。1969年,美國的景觀建筑師McHarg教授出版的《自然界的設計(DesignwithNature)》一書中提出的土地利用生態適宜性理論及其規劃實踐[10]對后來的城市規劃和城市用地綜合評價產生了重要的影響。20世紀70年代以來,國際上各類土地適宜性評價的廣泛開展,為城鎮建設用地適宜性評價提供了較為成熟的理論體系,使城鎮建設用地適宜性評價迅速展開,研究成果不斷涌現[11-15]。但總體上對山地(或山區)城鎮建設用地適宜性評價的研究尚屬薄弱環節,其理論、方法尤其是評價指標體系、評價標準、技術方法模式等關鍵問題需要深入、廣泛的探討和實證研究。
在云南省實施“城鎮上山”戰略中,位于滇西南中低山區的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芒市和瑞麗市被確定為全省開展“城鎮上山”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的試點縣(市)之一,并進而擴展到全州,因此,本文以德宏州為例,嘗試性地開展山區城鎮建設用地適宜性評價的研究,確定其山區適宜城鎮建設的土地資源分布情況,探討將城鎮空間向山地擴展、發展山地型城鎮、解決壩區耕地保護問題的可行性,以期為推進云南省乃至國內外類似山區加強壩區優質耕地保護、合理建設山地城鎮發展模式提供理論和技術支撐。
1評價方法
本文討論的山區城鎮建設用地適宜性評價,是在調查分析所研究的山區各類自然、經濟等因素基礎上,根據城鎮生態保護和城鎮建設要求對用地進行綜合評價,以確定該山區土地用于城鎮建設的適宜與否及其適宜性程度。根據“城鎮上山“戰略的實際需要,本次評價遵循以下4條原則:1)土地對城鎮建設的適宜性及其適宜程度;2)因地制宜,充分考慮山區的特點;3)綜合分析和主導因素相結合;4)土地利用的可持續性。
1.1評價指標體系構建
土地適宜性評價最為關鍵性的一個研究環節是合理選取和確定參評因子。在以往的建設用地適宜性評價中,大多通過選取地質、地貌、土壤、氣候、植被、土地利用現狀、生態環境等方面的指標構建評價指標體系,進而采用某一定量的數學模型進行綜合分值的測算,按照分值的大小確定適宜性等級。這種方法有其優點,主要是:1)評價標準和方法易于掌握,便于應用;2)該方法建立在具體數值基礎之上,較大地避免了評價的主觀性;3)有定量模型支撐,適應于數據庫和計算機處理的需要。但是,該方法亦有其缺點,主要是:1)在選擇參評因子和分配指數值范圍上,仍不免存在主觀的影響,甚至某些重要因子可能被忽略或處理不當,因而影響評價結果的準確性,例如,該方法容易出現評價單元上某一指標表明該單元用地不適宜作為建設用地、而該地塊的最終綜合適宜性分數值又位于適宜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情況[16],甚至出現地質災害高易發區、坡度≥25°區域成為一等宜建地的悖論[17];2)不能表示限制因素的類型和強度,因而不能為土地使用者選擇利用方式和確定相應的土地整治措施提供堅實的基礎依據;3)用某一定量模型測算未必能夠較好地處理和反映各因子間的相互關系和共同作用。
在影響山區城鎮建設用地適宜性的因子中,有些因子是剛性的(屬于特殊因子),如陡坡、重要礦產壓覆、地質災害等;有些則可視為影響城市建設的一般因子(彈性因子),如巖性、土質、水文條件與地基承載力、地面工程量與建設成本、氣候條件、供水與排水等條件、交通條件、生態影響度等。也有些因子屬于雙重因子,如坡度,一般大于25°時,列入“一票否決”式的剛性因子,歸為“不適宜”類;而小于25°時,可以作為適宜性評價的一般參評因子,結合其他因子進行綜合評價。因此,在山區城鎮建設用地適宜性評價中,需要因地制宜地構建特殊因子指標和一般因子指標相結合的指標體系,并對特殊因子采用極限條件法(也稱一票否決法)直接判定評價單元適宜與否,保證評價結果的準確性。因此,本文將評價因子分出特殊因子和一般因子2類,以此構建評價指標體系。
還需要指出的是,從參評因子分級看,目前我國不同研究者在不同地區確定的參評因子分級體系和劃分“宜建地”與“禁建地”的指標值很不一致,甚至差異較大,尤其以坡度因子最為突出。顯然,由于各地的自然條件等情況相差懸殊,未來一定時期內難以形成全國統一的坡度因子分級體系和劃分“宜建地”與“禁建地”的坡度指標,但總體上,一般認為,劃分“陡坡”與“緩坡”的坡度界線是25°,這也是我國《水土保持法》規定的禁止開墾坡度上限。在建設山地城鎮中,當坡面達到25°時,各類建筑的不穩定性很大,因此,通常情況下,≥25°的陡坡地宜歸為“禁建區”或者“不宜建土地”。
依據上述討論,按山區城鎮自身的特點,并考慮資料的可獲得性和指標的可量化性,結合上述山區城鎮建設用地適宜性評價的原則,構建了山區建設用地適宜性評價的指標體系:
1)共包括12個評價指標(或稱參評因子)——(1)地形坡度;(2)巖性、土質、水文條件與地基承載力;(3)地質災害及其威脅程度;(4)地震斷裂帶分布距離;(5)地面工程量與建設成本;(6)礦產壓覆狀況;(7)供水、排水等條件;(8)綠化的生境條件;(9)交通條件;(10)基本農田保護區分布狀況;(11)生態環境安全程度;(12)自然與文化遺產保護。
2)對每個指標均分為4級,分別對應著高度適宜(一等宜建地)、中等適宜(二等宜建地)、低度適宜(三等宜建地)和不適宜4個適宜性等級(表1)。例如,對于“地形坡度”這一指標,對應著上述4個適宜性等級的坡度級分別是:<8°、8°~15°、15°~25°和≥25°。
1.2評價的技術方法
在以往的土地適宜性評價中,有的偏重于“極限條件法”,較少考慮定量的指數計算法,導致在確定適宜等級時難免主觀意識偏強;近些年的適宜性評價則大多采用定量的“適宜性指數法”來評定適宜性等級,但如上所述,定量指數模型法也有其缺陷。
考慮到山區生態環境的脆弱性、地質災害等自然災害的頻發性以及人類生存的安全性和發展的可持續性,本文在評價方法上采用“極限條件法”與“適宜性指數法”有機結合的技術方法,分析和評定每一評價單元圖斑可用于城鎮建設的適宜性,并評出相應的適宜等級——高度適宜、中度適宜、低度適宜和不適宜。
也就是說,與上述2類參評因子相對應,特殊因子的分析與評價采用“極限條件法”,即由上述7個特殊因子決定“適宜”或者“不適宜”,凡某一特殊因子屬于“不適宜”范圍內,即評定為“不宜建”,例如,如果某地塊的地形坡度≥25°,或者位于地質災害高危險區,或者位于地震斷裂帶500m范圍區,或者位于重要礦產壓覆區,或者位于基本農田保護區,或者位于生態環境安全控制區,或者位于自然與文化遺產保護區之內,均確定為不適宜建設用地。反之,則視為宜建地。而對于一般因子的分析與評價,則采用定量的“適宜性指數法”進行。這樣,將“極限條件法”與“適宜性指數法”有機結合,最大限度地吸收了兩種方法的優點,既避免了傳統評價方法的嚴重缺陷,又優于以往單一的綜合指數法。
1.3評價的技術步驟
1.3.1運用“極限條件法”,確定每一評價單元對城鎮建設用途的適宜與不適宜
主要考慮上述7個特殊因子。規定:凡是地形坡度≥25°、或者位于地質災害高危險區、地震斷裂帶500m范圍區、重要礦產壓覆區、基本農田保護區、生態環境安全控制區和自然與文化遺產保護區之內的地塊,均確定為不適宜建設用地。反之,則視為宜建地。
1.3.2結合“極限條件法”和“適宜性指數法”,確定宜建地的適宜等級
首先,運用“極限條件法”,確定一等宜建地。按照云南的通常做法,在“宜建地”內,凡是地形坡度<8°的,均評定為一等宜建地。然后,運用“適宜性指數法”,確定二等宜建地和三等宜建地。具體步驟是:
1)確定單項評價因子指數
理論上,每個單項評價因子指數的取值范圍確定為0~100。鑒于每個評價單元(圖斑)的評價因子難以準確地定量化,這里按照各個評價因子對應的高度適宜、中度適宜和低度適宜3個等級進行賦值(表2)。
2)確定綜合性適宜指數——山區建設用地綜合適宜指數(CSI)
一、計算方法
為了從整體上對山區城鎮宜建地的適宜程度等級作出相對合理的綜合評定,這里提出一個定量的綜合性評價指標,即山區城鎮建設用地綜合適宜指數(CSI),用以定量反映山區適宜建設用地的適宜性程度。其測算方法如下:
式中:I1、I2、I3、I4、I5、I6、I7、I8、I9和I10分別為參與評定宜建地適宜等級的10個參評因子(即地形坡度,巖性、土質、水文條件與地基承載力,地質災害及其威脅程度,地震斷裂帶分布距離,地面工程量與建設成本,礦產壓覆狀況,供水、排水等條件,綠化的生境條件,交通條件,生態環境安全程度)評價指數值;w1、w2、w3、w4、w5、w6、w7、w8、w9和w10分別為上述10個評價因子指數(I1、I2、I3、I4、I5、I6、I7、I8、I9和I10)的權重值。需要說明的是,本文的評價指標共計12個,其中,基本農田保護、自然與文化遺產保護作為特殊因子之一,不參與宜建地之內的適宜等級評定。
CSI值越高,表示適宜建設用地的適宜性程度越大,亦即適宜程度等級也越高。
二、指標權重的確定方法及結果值
一般,各評價指標對系統的影響程度是不同的,因此,在對系統進行綜合評價時,通常需要確定各指標的不同權重值。這是山區城鎮建設用地適宜性評價過程中的重要環節。權重的確定方法主要有“主成分分析法”、“層次分析法”、“德爾菲法(DelphiMeth-od)”等。其中,德爾菲法(亦稱“專家意見法”或“專家函詢調查法”)是較為常用的確定權重系數的方法,它通過組織專家對各因子權重進行賦值或打分,并通過反饋概率估算結果后,由專家對各因子權重進行第二輪、第三輪打分,使分散的賦值逐漸收斂,最后得到具有較高準確率的集體判斷結果值。
按照德爾菲法,組織了15位具有相關專業背景(土地規劃、城市規劃、地理學、生態學、地質學和災害學、經濟學等)的專家對上述10個評價因子的權重進行賦值,經過相應處理后,得到了各層次指標的權重值(表3)。
3)確定綜合適宜程度等級
按照上述方法,運用GIS技術計算出每個評價單元的綜合適宜指數(CSI)值,以此為依據來劃分和確定每個評價單元(圖斑)的綜合適宜程度等級。經反復分析,確定出具體劃分綜合適宜程度等級的標準(表4)。
2評價實例:德宏州山區城鎮建設用地適宜性評價
2.1研究區域概況
德宏州位于云南省西南部,位置介于97°31′40″~98°43′36″E、23°50′40″~25°20′10″N之間。西、西南、西北和北部與緬甸毗鄰,國境線長約504km。土地總面積1117223.57hm2。截至2013年底,全州在行政區劃上轄5個縣(市),即芒市、瑞麗市、梁河縣、盈江縣和隴川縣。
地貌上屬中低山寬谷盆地區,總體上呈山地、河谷、盆地相間平行排列的地貌景觀。德宏氣候主要屬南亞熱帶季風氣候,光、熱、水資源豐富,是云南的重要熱區之一。州內土壤類型多樣,生物資源豐富。
據《云南統計年鑒2014》[18],德宏州2013年末總人口為124.50萬人,其中,城鎮人口48.18萬人,城市化水平38.70%;農村人口76.32萬人。2013年末少數民族人口占德宏州總人口的48.08%,以傣族和景頗族最多。2013年全州GDP為230.90億元,其中,第一產業產值67.34萬元,占GDP的29.16%;第二產業產值74.88萬元,占GDP的32.43%;第三產業產值88.68萬元,占GDP的38.41%。人均GDP為18666元,在全省16個市(州)中排名第10位。2013年德宏州農民人均純收入5608元,在全省16個市(州)中排名第12位。
在土地利用上,有限的壩區既是耕地(尤其是水田和水澆地等優質耕地)的集中分布區域,也是全州建設用地(尤其是城鎮建設用地)的主要分布區域,因此,壩區耕地保護與非農建設占用耕地的矛盾日益突出。
2.2評價范圍的確定
根據云南省國土資源廳制定的《云南省完善縣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技術指南(試行稿)》,需要對全州主要城鎮周邊或者壩區周邊的緩坡山地進行城鎮建設用地適宜性評價。按照德宏州各縣(市)城鎮建設實際情況和土地利用特點,本研究針對德宏州全部山區進行適宜性評價。這里的山區概念是相對于云南俗稱的“壩區”而言的,壩區(或稱“壩子”)是指坡度<8°、連片面積≥1km2的山間盆地、谷地和其他平地;而“山區”是指整個轄區內各壩區范圍之外、坡度≥8°的區域[19]。利用ArcGIS9.3軟件提取各縣(市)第二次土地調查數據庫(1:10000土地利用現狀圖)中各壩區范圍之外、坡度≥8°的區域范圍,經統計,本次評價的區域范圍(全州山區)總面積為985787.40hm2,占全州土地總面積的88.24%。
2.3評價單元
考慮德宏州實際,評價單元一般采用州域各縣(市)第二次土地調查的地塊——即1:10000土地利用現狀圖中的“現狀土地利用圖斑”。如果圖斑面積較大并跨越幾個坡度級時,則以坡度級(分為<8°,8°~15°,15°~25°和≥25°)為界,分割為幾個評價單元。
2.4基礎圖件等數據來源
1)德宏州各縣(市)第二次土地調查數據庫。來源于全國統一部署完成的縣級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成果。該數據庫中包含了各縣(市)1:10000土地利用現狀圖及其各地類圖斑面積等相關屬性數據、1:10000坡度圖(分為5級[20])。
2)德宏州各縣(市)1:10000壩區范圍圖。來自云南省2011年12月統一完成的“云南省大于1平方公里壩子范圍界線核定和地類面積核實工作成果數據庫”。
3)德宏州各縣(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來源于全國統一部署完成的州縣鄉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2006—2020年)數據庫。包含1:10000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基本農田保護規劃圖、建設用地管制分區圖等。
4)區域地質圖空間數據庫和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圖。來源于2012年德宏州及各縣(市)政府組織完成的《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11—2020年)》和各縣(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11—2020年)成果。
5)礦產資源分布圖、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規劃圖。來自2009年德宏州及各縣(市)政府組織完成的《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08—2020年)》和各縣(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08—2020年)成果數據庫(含圖件)。
5)生態功能區劃圖。來自德宏州政府2012年4月組織完成的《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生態州建設規劃》成果。
6)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圖或生態公益林分布圖。來源于各縣(市)2011—2012年完成的縣級林地保護利用規劃成果。
7)城鎮規劃圖、交通規劃圖等其他相關基礎圖件和數據均來自州職能部門和縣(市)職能部門主持完成的相關調查與規劃成果。
2.5評價結果分析與討論
2.5.1山區城鎮建設用地適宜性等級面積及比例
根據上述評價方法和步驟,以各縣(市)第二次土地調查1:10000土地利用現狀圖的基本圖斑為評價單元,以地形坡度圖、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圖、區域地質圖空間數據庫、礦產資源分布圖或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規劃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生態功能區劃圖、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圖或生態公益林分布圖、城鎮規劃圖、交通規劃圖等基礎圖件和數據為依據,運用ArcGIS9.3軟件對德宏州山區每一評價單元圖斑進行城鎮建設用地適宜性評價,得到了以下評價結果:1)德宏州各縣(市)山區城鎮建設用地適宜性等級面積及比例(表5);2)德宏州山區城鎮建設用地適宜性評價圖(圖1)。
結果表明,德宏州山區宜建地面積達141676.00hm2,占全州山區土地總面積的14.37%;不宜建土地844111.40hm2,占全州山區土地總面積的85.63%。表5顯示的不宜建土地面積包括:
1)坡度≥25°、水土流失特別嚴重的陡坡地,面積為263705.00hm2,占不適宜面積的31.24%。
2)因巖性、土質、水文條件與地基承載力低,有地質災害點分布,生態敏感度高等限制而造成的不適宜建設地面積580406.40hm2,占不適宜建設用地面積的68.76%。
這一評價結果表明:對≥25°陡坡地及因其他因素限制而不適宜建設土地實施生態保護,避免建設對生態環境帶來的影響和破壞;對<25°緩坡地采取水土保持型技術工程等有利措施,將是德宏州實現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和城鎮可持續發展的主導性戰略措施。
在宜建地中,一等宜建地16713.43hm2,占宜建地的11.80%;二等宜建地46250.18hm2,占宜建地的32.65%;三等宜建地78712.39hm2,占宜建地的55.56%。可見,德宏州主要壩區周邊緩坡宜建地以三等宜建地為主,一等宜建地、二等宜建地和三等宜建地的構成比例約為12:33:55。
在全州山區宜建地面積中,以芒市最多,其面積達61563.37hm2,占全州山區宜建地的43.45%;次為瑞麗市,山區宜建地面積為27688.71hm2,占全州的19.54%;盈江縣和隴川縣山區宜建地面積分別為20830.88和20288.70hm2,分別占全州山區宜建地的14.70%和14.32%;梁河縣山區宜建地面積亦有11304.34hm2,占全州山區宜建地的7.98%。
2.5.2山區宜建地的土地利用現狀分析
從上述山區宜建地的土地利用現狀(表6)來看,全州山區宜建地141676.00hm2中,農用地128901.36hm2,占90.98%;建設用地6736.36hm2,占4.75%;其他土地6038.28hm2,占4.27%。在農用地中,耕地45635.87hm2(其中33304.16hm2為質量低劣的坡旱地),占山區宜建地的32.21%;林地62489.98hm2(多為殘次灌叢),占山區宜建地的44.11%。其他土地6038.28hm2中,多為荒山荒地。總體上分析,山區宜建地中,2/3以上屬于質量低劣的坡旱地、殘次灌叢和荒山荒地。
2.5.3已有建設用地的分析和評價
從已有建設用地來看,據德宏州第二次土地調查,全州山區建設用地15375.50hm2,占山區總面積的1.56%。其中,城鄉建設用地為12459.37hm2,占山區建設用地的81.03%;交通水利用地為2332.20hm2,占山區建設用地的15.17%;其他建設用地為583.93hm2,占山區建設用地的3.80%。將已有建設用地與表6比較可見,山區已有建設用地中的宜建地為6736.36hm2,占43.81%。也就是說,現有山區建設用地中,1/2以上屬于不宜建地,這些地方大多地處邊遠山區,地形坡度較陡,地質災害頻發,生存環境惡劣,尤其以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災害突出的大盈江流域(梁河縣、盈江縣)以及芒市、隴川縣較為突出,近年來這幾個縣(市)因地質災害已經搬遷邊遠村莊和農戶較多。按本次評價結果,從解決“三農”問題、保障農村地區可持續發展出發,未來尚需搬遷的邊遠村莊和農戶應因地制宜地分期分批搬遷至條件相對較好的宜建地。這也表明,雖然本次評價結果主要是為“城鎮上山”戰略提供依據,但同時也可以為邊遠農村建設用地的布局優化提供基礎依據。
表6德宏州山區宜建地的土地利用現狀Table6PresentusestatusofmountainouslandsuitableforUrbanconstructioninDehongPrefecture
2.5.4德宏州主要壩區周邊緩坡地城鎮建設適宜性評價結果在德宏州各縣(市)“城鎮上山”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修編中的應用情況
強化壩區耕地保護、推動城鄉建設用地向壩區周邊緩坡宜建地布局,這是云南省政府確定的新型發展戰略模式。本文評價結果表明,德宏州主要壩區周邊緩坡地宜建地資源豐富,在該州調整城鄉建設用地布局、強化壩區耕地保護、發展山地城鎮是可行的。
近年來,本次評價成果已在德宏州各縣(市)“城鎮上山”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修編中得到了具體的應用。
基本應用過程是:各縣(市)“城鎮上山”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修編中,以德宏州山區城鎮建設適宜性評價數據庫(1:10000山區城鎮建設適宜性評價圖)為基礎依據,對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中的建設用地布局進行調整和優化,將原來布局于壩區的新增建設用地(尤其是城鎮、工業等用地項目)盡可能布局到緩坡山地,要求各縣(市)山區新增建設用地占轄區新增建設用地比例應當在50%以上,山區新增建設用地占用耕地比例不超過30%。與此同時,相應地對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中的基本農田布局進行調整,要求各縣(市)壩區現有耕地劃為基本農田面積應占壩區耕地總面積的80%以上,將以往規劃布局中的“基本農田上山”模式改為“基本農田下壩”模式,有效地保護壩區優質耕地。
成果應用的成效是顯著的,通過應用評價成果進行“城鎮上山”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修編,德宏州顯著加大了對基本農田的保護規模和力度,全州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凈增了6276.42hm2,其中壩區的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凈增了3055.34hm2;壩區基本農田占壩區耕地面積的比例(即壩區耕地保護率)達84.06%,比原來的土地規劃提高了3.83個百分點。同時,有效地促進了全州城鎮等建設用地向山地布局,2010—2020年山區新增建設用地面積占到了全州新增建設用地總量的50.57%,山區新增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凈增量)占到了全州的67.13%,比原來的土地規劃提高了44.38個百分點。
3基本結論
在實施“城鎮上山”戰略中,對山區建設用地的適宜性評價是一項必不可少的基礎性工作。結合我國西南山區特點,以云南省德宏州為例進行了山區城鎮用地適宜性評價研究,建立了一套針對山區城鎮建設用地適宜性評價的指標體系和評價方法,并借助GIS技術得出比較合理的評價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