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編精選了8篇稅收征管流程范例,供您參考,期待您的閱讀。
稅源管理現狀反思
一、稅源管理互動機制內涵的界定 2006年5月,國家稅務總局為加強稅源監控質量,防止稅源流失,在全國稅源管理工作會議上明確提出了建立一個以稅收分析、稅源監控、納稅評估和稅務稽查“四位一體”的良性互動機制。國家稅務總局將稅源管理的互動僅僅界定在稅務機關上下級之間(縱向)和稅務機關內部職能部門之間(橫向)的互動。但由于稅源管理涉及到國家宏觀經濟運行的許多方面,僅僅依靠稅務機關內部的互動是無法有效地管理稅源,筆者認為稅源管理互動機制的建設還應包括稅務機關與其他經濟職能部門的互動,如工商部門,金融部門等。[1] 因此,筆者將稅源管理互動機制界定為:稅務機關為實現對稅源的有效管理與監控,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依據稅收內在業務流程,以稅收分析為基礎,以納稅評估為手段,以稅務稽查為保障,通過規范工作標準和協作要求,在稅務機關內部以及與外部經濟職能部門之間形成一個以稅收分析為納稅評估提供指向,納稅評估為稅務稽查提供案源,稅務稽查為加強和改進征管工作提供依據的工作格局和運行機制。 建立互動機制對加強稅源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一是通過稅收分析可以查找稅收征管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管理漏洞,為有針對性地采取評估或稽查提供指導,從而提高稅收征管的質量和效率。二是通過納稅評估可以實現管理與服務的有機結合。[2] 通過評估發現疑點和問題,為進一步采取征管措施指明方向。在評估中通過約談、核查等方式,可以有針對性地宣傳稅收政策,加強納稅輔導,優化納稅服務,提高納稅遵從。三是通過稅務稽查為防止稅收流失提供了最后一道防線,有力地震懾了偷逃抗騙等違法行為的發生。四是通過與稅務部門外部的經濟職能部門的互動,稅務機關可以清楚掌握納稅人的資金流、信息流,為更有效地進行稅源管理提供了可能。 二、我國稅源管理互動機制存在的問題 (一)稅務機關內部互動存在的問題 1.稅源互動管理流程不暢 (1)稅收分析與納稅評估互動不暢 在“四位一體”的互動機制中,稅收分析應是稅源管理的眼睛,反映稅源管理和征收管理狀況,發現稅收征管過程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管理漏洞,為有針對性地采取評估提供指導,從而提高稅收征管的質量和效率。但在實際運行中,稅收分析由于稅收數據準確性不高,稅收分析手段單一,稅收分析不夠深入等原因導致稅收分析得出的結果不能直接用于納稅評估。如有些地區行業分布不均,同行業內部差異性大,簡單將同行業內各企業的行業稅負率進行平均得出的行業稅負預警值是不實用的,這種情況越在基層越明顯。[3] (2)納稅評估與稅務稽查互動不暢稅務稽查是防止稅收流失的最后一道防線,一方面通過納稅評估為稅務稽查提供案源,以管供查;另一方面通過稅務稽查發現稅收征管上存在的薄弱環節和漏洞,以查促管。[4] 但在現實工作中,出現了納稅評估與稅務稽查相剝離的現象,具體體現在以下幾點:①納稅評估與稅務稽查的范圍界定不清。由于稅務稽查目的不明確,有些屬于納稅評估范疇的,稽查局也進行稅務稽查。有時甚至出現同一納稅人,稅務稽查結果遠遠小于納稅評估的結果,嚴重破壞了稅務機關的形象,降低了稅法的嚴肅性。②通常是將納稅評估中有重大問題的案件移交到稽查局進行稅務稽查,但是很多移交的案件都是查來查去,最后不了了之。③稅務稽查的案件在結案后,稽查局很少會將案件的結果反饋到征管部門,弱化了以查促管的作用。 2.缺乏良好的稅源互動管理環境 (1)稅收征管信息系統不完善 目前我國稅收征管信息化程度不高,各項稅收征管信息系統的運行還處于起步階段,因此在實際征管工作,會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有以下幾點: ①信息共享程度低 現行稅收征管信息系統比較混亂,有的地方在軟件、硬件上存在著各自為政、互不銜接的現象。如目前稅務機關使用的CTAIS征管軟件,它是以省為單位進行開發的,CTAIS里的信息只能在省內進行共享,共享程度較低。 ②稅收征管信息系統集成化程度不高 目前在稅務機關與稅收征管相關的軟件大約有20多種,如CTAIS、公文處理系統、FTP、出口退稅系統等。 如此繁多的軟件常常使稅務工作人員不僅感受不到稅收信息化帶來的便利,反而感覺稅收信息化是稅收征管工作的沉重負擔。 ③稅收征管信息系統功能不健全 一方面稅收征管信息系統普遍重視納稅人的申報表、稅務登記、稅款入庫和發票數據等信息的收集,忽視了對納稅人的財務報表、經營情況、銀行存款以及會計核算等信息的采集,給稅源監管工作帶來了困難。另一方面,稅收征管信息系統對使用者操作權限的限制過窄。對于很多稅收征管軟件,很多稅務工作人員連簡單的查詢權限都沒有,這樣無疑弱化的稅源的監控效果。 (2)機構設置不合理 盡管我國一直都提出要實行機構設置扁平化,但在現實中仍然是層級化地設置機構。這種機構設置模式也阻礙了我國稅源管理互動機制的順暢運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①省市級缺少稅源管理的對口科室 基層稅務機關一般設有稅源管理科,但是在省級和市州級稅務機關卻沒有對基層稅源管理科進行對口管理的稅源管理科室。在省級和市州級設立的流轉稅管理處(科)、所得稅管理處(科)、征收管理處(科)、計劃統計處(科)和進出口稅收管理處(科)都與稅源管理相關,這樣就會出現要么都對基層稅源管理部門發文的“多頭管理”,要么都只對自己對口下屬部門發文的“無頭管理”。#p#分頁標題#e# ②稅源互動管理缺乏統一的領導機構 稅源管理互動機制涉及很多的部門:稅收分析涉及計劃統計部門和稅政管理部門;稅源監控和納稅評估一般都是由稅源管理部門的稅收管理員來進行操作;稅務稽查是稅務稽查部門在發揮作用。在實際工作中,這些部門處于平等的地位,由于缺乏一個超脫這些部門科室的領導機構,即使某個部門出現失職導致“四位一體”的互動機制無法順利流通,對其他部門的工作造成影響,其他部門也不能對失職部門進行懲罰或制裁。 (二)與外部經濟職能部門互動存在問題 稅務機關與外部經濟職能部門的互動涉及到很多部門,如工商部門、金融部門、質檢部門、公安部門、房管部門等,筆者僅以工商部門和金融部門為例,討論稅務機關與外部的互動。 1.與工商管理部門互動不暢工商管理部門負責確認工商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經營資格,頒發工商營業執照。我國《稅收征管法》規定,納稅人在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后,需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能否有效地監控稅源,防止稅收流失,與工商管理部門的互動是密切相關的。但在現實工作中,工商管理部門與稅務機關之間的互動存在嚴重的問題,表現在: (1)工商與稅務登記差異較大 工商管理部門沒有及時地將納稅人的開戶、經營信息傳遞給稅務機關,以至于工商部門登記的經營企業的開戶數遠遠大于稅務登記的戶數。大量的經營企業游離在稅務機關的管理之外,造成了我國稅收的大量流失。 (2)稅務登記信息反饋不及時 根據《稅收征管法》的規定,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證的前提條件就是獲取工商營業執照,但是目前存在一些經營戶沒有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但是又需要辦理納稅業務。對于這些納稅戶稅務機關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實行了“無證戶管理”,對其按臨時納稅人處理,納稅人憑身份證,就可納稅。稅務機關并沒有及時地將這些無證經營戶的開戶信息反饋給工商機關,不利于工商機關對其經營活動進行監控管理。 (3)信息比對困難 工商管理部門與稅務機關對經營戶分類上不一致,給信息的交換、比對帶來了困難。稅務機關按營業狀態對納稅戶進行分類,國稅登記戶數包括開業戶、停業戶以及三個月以內的非正常戶。而工商管理部門未按營業狀態分類,導致大量的稅務登記的注銷戶還被工商機關登記在冊。 2.與金融部門互動不暢 金融部門掌握著納稅人的資金流動情況,而對納稅人資金流的監控是稅源監控的核心環節。《稅收征管法》規定,納稅人在進行稅務登記時必須提供銀行帳號,這就是為了方便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資金流進行監控。 雖然法律指出銀行必須配合稅務機關檢查、提供納稅人的資金流動情況,但在實際操作中存在很多問題,導致稅務機關與銀行互動不暢,不能有效監控企業的資金流。這些問題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由于各銀行沒有實行信息互通,同一納稅人可能在不同銀行開設銀行賬戶,而納稅人在辦理稅務登記時只需申報一個銀行帳號,這無疑給稅務機關監控納稅人資金流帶來了困難;(2)稅務機關在向銀行調查納稅人的資金流動情況時,不僅需要有縣及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的批準,銀行還要求稅務機關提供納稅人銀行帳號,才能由銀行內部人員調查納稅人的資金信息。很多情況下,稅務機關無法得知納稅人的真實賬號,從而導致資金流的調查無法進行下去;(3)很多銀行為了抓住自己的客戶流,不愿意向稅務機關提供納稅人的資金信息。 三、優化我國稅源管理互動機制 (一)提高四個環節的流通質量 1.提高稅收分析質量 (1)加強涉稅數據關聯分析 在實際工作中大量運用關聯分析,將會提高稅收管理水平,如通過增值稅交叉稽核系統對進、銷項稅金的對比分析,國、地稅間就交通運輸業發票開具和抵扣情況的對比分析,以及對海關完稅憑證、農副產品發票、廢舊物資發票等進行的對比分析等。 (2)建立綜合分析機制 加強部門間的信息溝通,建立起以計統部門為中心、以基層分局(稅務所)為主體、以業務科室為輔助的稅收綜合分析機制。同時,要全面認識稅收分析在稅收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堅決摒棄稅收分析只是為完成收入任務服務、稅收分析只是為應付上級一時之需的錯誤觀念,將稅收分析的主要目標切實轉移到為加強征管服務、提高稅收征管的質量和效率,更好地運行稅源管理互動機制上來。 (3)提高數據質量 要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不斷擴大信息量,逐步將企業生產經營情況、稅款申報和入庫情況、發票使用和抵扣情況等納入稅收分析數據的范疇,并盡可能全面地掌握地區經濟和行業經濟信息。同時,還要充分利用現代化手段對上述信息進行有效整合,從微觀、宏觀、橫向、縱向等多個方面對稅收情況進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描述、對比和分析。 2.強化稅源監控 (1)落實稅收管理員制度 綜合考慮稅源數量、稅源結構以及管理員素質等因素,將納稅人類型和管理事項進行分工,優化組合管理員隊伍,優先保證對大企業、重點稅源和稅源流失風險較大的納稅人的監控,實現管理效益的最大化。 (2)嚴格申報審核 加強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報稅管理,繼續做好納稅人納稅申報“一窗式”管理服務工作,加強票表的比對,強化抵扣憑證和異常票據的審核檢查。加強所得稅申報審核,最大限度減少不計少計收入,多列、序列成本費用,侵蝕稅基現象的發生。#p#分頁標題#e# 3.建立有效的納稅評估機制 (1)設立專員專組評估 納稅評估需要納稅評估人員具有較強的綜合素質,納稅評估人員不僅要懂稅收、會計方面的知識,還要有較強的溝通能力和觀察能力,而在實際工作中稅收管理員是不具備如此高要求的綜合素質,因此,應將納稅評估從稅收管理員的工作職能中剝離開來,成立由高素質人才組成的專業的納稅評估小組,對納稅戶進行交叉納稅評估。 (2)完善評估方法 當前,納稅評估工作在方法上應以行業性評估作為納稅評估的重點形式,把規范評估程序作為納稅評估的基礎性工作來抓。以區域經濟發展所形成的行業特點規律、行業稅收負擔率、企業生產經營及其財務管理為依據,依托現代信息技術,建立科學的行業指標分析體系,由點到線、由點到面對區域內全行業所屬企業納稅情況進行評估。即通過對同行業企業進行典型性調查,收集整理與企業生產經營相關的信息,綜合分析,總結行業規律,建立行業納稅評估指標體系及其預警值,并通過定期采集行業企業的生產經營相關評估信息,形成行業稅源管理信息檔案,逐步建立行業納稅評估數學模型,最終實現利用行業納稅評估數學模型對企業生產經營情況進行經常性的分析和監管。 4.加強稅收征管與稅務稽查部門的互動 加強稅收征管與稅務稽查部門的互動,就是要做到以下三個方面。首先,加強納稅評估與稽查的聯系,建立案件移送、稽查結果反饋和內部監督與責任追究制度,確保應移送評估案件的全部移送和稽查結果的及時反饋,形成以管促查、以查促管的良性互動關系,提高稅收征管整體效能。 其次,密切稽查與征管部門的協作,充分利用稅收分析成果以及稅收管理員、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提供的案源信息,集中力量對長期零申報、負申報以及久虧不倒、惡意偷逃等納稅人開展重點稽查。 最后,以稽查建議為紐帶,全面促進征管和稽查的信息互通、執法聯動的運行機制。要通過稽查建議制度,向征管部門反饋征管工作中所忽視的或薄弱之處,要積極提出建議,更好地起到以查促管的作用。要充分重視案例分析工作,及時對案件的成因、特點、作案手法以及發展趨勢進行深入的分析與研究,并及時研究措施,嚴厲打擊,有效遏制各種涉稅犯罪活動。 (二)完善互動管理的配套環境 1.完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 (1)提升系統的開發層次 我國可考慮提升系統開發層次,將由各省分別制定稅收征管系統,改為由國家稅務總局與軟件開發商合作開發在全國范圍內適用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 (2)提高系統的集成度 針對目前稅務機關內部軟件繁多的現狀,稅務機關可考慮運用更為先進的計算機語言開發功能更為強大的稅收征管綜合軟件,將現實工作中20多種軟件開發成為功能強大的綜合軟件里的子模塊,通過一次信息的錄入可以實現相關子模塊信息的共享。 (3)提高系統的適用性 新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要擴大數據的采集范圍,不能僅僅局限于納稅人的稅收信息,要盡量涵蓋納稅人的經濟信息,如財務報表等。不僅如此,稅收征管信息系統還應具有強大的查詢功能,而這種查詢的權限應對系統的使用者是開發的,使用者只要輸入相關條件就能顯示出不同分類的數據,如地區、行業、稅種等。另外還應加快系統的更新速度,在稅收法律法規發生改變后,稅務機關應及時組織軟件開發公司進行系統的更新,減少系統適用的真空區。 2.實行機構改革 (1)理順機構設置,明確職責范圍 針對目前省級與基層機構設置不對口的現在,筆者建議在省一級稅務局,按照種類型和職能分工相結合的模式設置內部機構;在地市級和縣級稅務局,按職能分工和納稅人類型相結合模式設置內部機構。市級稅務局應設立專門負責稅源管理的機構,縣級稅務局直接負責對重點稅源戶的監管,縣以下不再設分局,恢復中心稅務所建制。在理順機構設置的同時,明確機構職責范圍,實現四個“統一”,即統一機構名稱,統一機構職能,統一征管流程,統一征管軟件,規范征管工作,為強化稅源管理提供組織保障。 (2)設置互動辦公室 實際工作中,“四位一體”的稅源管理互動機制互動不暢的一個關鍵原因在于沒有一個統一的領導部門來組織、協調互動機制的順暢運行。筆者建議可設置互動辦公室,互動辦公室的級別應高于互動機制中任何一個部門,監控互動機制的運轉。一旦哪個環節互動出現問題,互動辦公室可以直接針對問題要相關部門馬上解決。互動辦公室可設置互動考核辦法,將其納入各部門的業績考評中,直接與稅務工作人員的工資、獎金、職位升遷相掛鉤。 (三)加強與外部職能部門的互動 1.加強稅務機關與工商部門的互動 (1)建立稅務部門與工商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 一方面,稅務機關要依托征管信息網絡系統和互聯網,實現與工商部門的橫向聯網,實現納稅人經營數據的共享。另一方面要組織稅務機關和工商部門定期開展聯席會議,核對登記戶數,找出登記差異存在的原因。 (2)完善工商與稅務登記工作流程 改變目前先工商登記再稅務登記的流程,從法律、法規上規定工商登記與稅務登記相互銜接、相互制約的工作程序。具體而言,可以先由工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副本,納稅人憑營業執照副本在一定期限內到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對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證件的,由稅務部門作輔助登記后出具不予辦證證明,之后再憑稅務登記證或者不予辦證證明和營業執照副本到工商部門領取營業執照正本。#p#分頁標題#e# 2.加強稅務機關與金融部門的互動 (1)實現金融部門內部之間的聯網 目前銀行由于考慮到自身利益的需要,每個銀行都有一套自己的系統,并未形成金融系統的行際聯網,銀行之間的信息無法共享和歸集,這就給納稅人多頭開戶制造了機會。如果實現金融系統的行際聯網,定期將同一用戶的銀行信息進行歸集,并及時將銀行數據傳遞給相應的稅務機關,稅務機關就能準確及時地監控納稅人的資金流。 (2)提高金融部門互動的責任意識 金融機構應將配合稅務機關調查納稅人資金信息作為自己的一項責任,而不應該看成是負累。稅務部門應按照《稅收征管法》及其事實細則的規定,與金融部門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具體操作辦法。金融部門應按操作辦法積極配合稅務機關的工作,而不應故意阻礙稅務機關調查納稅人的經濟信息。
互聯網交易下稅收征管問題
摘要:近年來,我國的數字經濟發展位居全球前列,互聯網交易在經濟發展中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在某種程度上,互聯網交易與傳統的交易方式不同,是互聯網信息技術發展的一種應用。互聯網經濟在我國飛速發展的同時也給互聯網經濟的稅收征管帶來了重大挑戰。由于缺乏稅收征管制度、監管困難、獲取交易信息的手段滯后以及民眾的稅收意識差等原因,導致國家稅收收入流失。因此,解決和管理互聯網交易的稅收征管問題是關鍵。本文分析了我國互聯網經濟發展現狀及稅收管理所面臨的難題,提出可行的對策建議,以加強我國互聯網交易的稅收征管。
關鍵詞:互聯網交易;稅收征管;對策
一、互聯網交易的特點
(1)貿易全球化。來自世界各地的資源和信息可以通過互聯網傳播到世界各地,電子商務基于當前的互聯網信息技術,突破了時間和空間的限制,擴大了傳統貿易的范圍,并增加了整體銷售額。(2)交易虛擬化。電子商務交易可以通過互聯網技術解決相關問題,例如咨詢、訂單簽署、付款、訂單完成和售后。(3)交易智能化。在線交易中,電子商務可以通過數字信息傳輸完成交易。買賣雙方無需見面即可完成交易。(4)交易主體隱蔽。電子商務交易可以不用有固定的地址,所有交易都可以在線完成。
二、稅收征管原則
(1)依法征稅。任何企業和個人必須履行其納稅義務。只有這樣,才能有效行使稅收職能,以促進社會經濟發展,規范和維護國家經濟,提高稅收政策的穩定性。(2)效率原則。各國政府通過政治權力來征稅,利用經濟支持企業并促進生產。根據相關數據調整企業生產規模和生產計劃,提高生產經營效率,促進經濟健康發展。(3)公共稅收原則。它是指稅收政策、稅收法律法規、稅收流程和稅收方法的公開性,以促進公眾監督。
三、稅收征管的難點
稅收征管體制改革的稅收風險管理
摘要:2018年我國稅收征管體制改革是一次重大的歷史性變革,在稅收征管面臨轉型升級的關鍵階段,對于稅收風險管理的優化提升是一次絕佳契機,有利于全面化解宏觀層面和微觀層面長期存在的系統性稅收風險。這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根本要求,是中央提出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應有之意,是構建現代化經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稅收風險管理面臨著管理理念要轉變、管理視野要放寬、管理能力要提升和管理體系要完善等挑戰,需進一步完善稅制,完善稅收管理體制模式,完善稅收管理機制流程;進一步提高納稅遵從,全面推進依法治稅,加快推進數據治稅。
關鍵詞:稅收風險管理;稅收征管體制;數據治稅
2015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本輪改革旨在解決職責不夠清晰、執法不夠統一、辦稅不夠便利、管理不夠科學、組織不夠完善、環境不夠優化等問題,提出到2020年建成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相匹配的現代稅收征管體制。2018年國務院提出改革國稅、地稅征管體制,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并,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區、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由此掀開全面深化稅收征管體制改革序幕。新一輪稅收征管體制改革對稅收風險管理產生哪些影響,未來稅收風險管理發展變化的趨勢是什么,需要關注哪些問題,如何解決這些問題,都是亟需解決的新課題。
一、稅收征管體制改革的基本問題
(一)稅收征管體制的內涵
稅收征管體制是處理國家內部機構間稅權配置關系、政府間稅收收入關系和稅收征管關系的基本制度,是稅收制度、財政管理體制和宏觀經濟體制的有機組成部分,包括稅收管理體制模式、國家機構間稅權關系、政府間稅收收入關系和政府間稅收征管關系等基本要素。在稅權配置關系上,稅收立法權在人大,稅收執法、稅收管理則是稅務部門的職能。因此,提升稅法遵從度和行政效能,降低稅收流失率和稅收成本,是稅務部門的主業。
(二)稅收征管體制改革的背景
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探究
摘要:我國經濟在快速發展后逐漸放緩,邁入到中高速穩定發展階段,小微企業作為推動社會經濟發展主要力量,在新常態環境下發展開始面臨很大挑戰。小微企業資金實力不夠雄厚,融資難度大,以及稅收負擔沉重等問題。嚴重制約了小微企業發展。為了增強小微企業發展活力,國家針對這類企業出臺稅收優惠政策,旨在促進小微企業更好發展。本文站在經濟新常態視域下,分析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在實施現狀與問題,并針對這個方面優化提供建議,僅供參考。
關鍵詞:經濟新常態;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一、引言
我國小微企業多,在推動經濟發展、改善就業環境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所以國家一直比較重視這類企業的發展。小微企業與中大型企業相比,在發展方面存在短板,具有資金實力不夠強,融資難度大的問題,還有就是稅收負擔過重,導致這類企業發展受到限制。增強小微企業發展活力,促進更好發展,是新常態下促進經濟發展關鍵性任務。隨著稅收優惠政策實施,可減輕小微企業資金壓力和稅收負擔,促進企業更好發展,但是現在這個方面政策執行還存在問題,需要進一步優化。
二、稅收優惠政策實施中現實狀況
(一)認證過于復雜。我國為了促進小微企業發展,出臺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旨在減輕企業稅收負擔。但是小微企業需要經過相關部門認定后,才能享受針對小微企業稅收優惠。這里存在一個問題,那就是資格認定比較復雜,需要符合相關的標準。小微企業要向相關部分提供各種材料,所在的地區相關部門需要對小微企業提交的各項材料進行評審。認定過于復雜,需要準備的材料很多,涉及到眾多部門和人員,時間通常比較長,但是在獲得資格認定后所能享受的稅收優惠卻有限[1]。這種情況下,小微企業不愿意花費過多的成本在資格認定上,通常會直接放棄申請享受稅收優惠。
(二)信息缺乏完整性。小微企業稅收征管中要記錄和保存信息比較多,如資產總額、經營收入等,這些信息不全,自然就會影響到對企業類型的評定。一些小微企業會因為信息不完整而引發評定偏差,從而錯失小微企業享受稅收優惠的權利。小微企業財力有限,有些為了節省成本,請不起專業的和經驗豐富會計從業人員,估算方面容易出現問題,尤其是資產總額,還有就是企業收入的情況。最終會因為會計人員能力不足,致使提供的認定材料有問題,失去享受稅收優惠資格。
新會計準則收入確認與稅法協調探討
摘要:對企業來說,會計科目的確認、計量和溝通對企業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會計確認可以促進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因此財政部需從企業發展的角度制定新的會計準則,嚴格遵守《會計法》和其他法律相關。會計準則的制定,代表著中國企業的財務賬戶將走向國際化,與世界接軌,這將有助于完善現代中國企業的內部財務體系,進而提高中國對世界的開放水平。
關鍵詞:新會計準則;收入確認;協調發展
一、相關含義概述
(一)收入確認的概述
收入的確認,實際上是指企業的相關收入在何時進入企業賬務,而企業收入確認需要解決兩大問題,這兩大問題分別是計量和定時計量。收入確認采用的計算方法是指某項收入入賬的時間,確認的收入主要包括勞務收入和勞務收入銷售。現如今,企業的經營者對企業的營收情況很感興趣。在通常情況下,企業的經營權和所有權是收入確認需要單獨面臨問題,與之相關的法律法規已經在頒布與確認當中。在會計實務中,確認收益是個復雜的問題。相關規定指出,收入確認是指企業向顧客銷售產品、提供勞務的收入,相當于銷售產品和提供服務的總價值。
(二)所得稅會計相關概述
所得稅會計是指在繳納所得稅時,按照所得稅法的要求,結合會計利潤的基礎,對最終應納稅所得額進行會計處理的行為,包括計算應納稅額、繳納小額稅款等會計事務。新會計準則下,收入確認與會計準則規定的收入確認方法在計算方法和計算基礎上存在差異,導致稅前會計利潤與應納稅所得額存在差異。所得稅與財務和稅務都有一定的關聯,所得稅要求會計實現信息供給功能,以便于會計能夠有效了解企業經營狀況,并及時做出準確的應對計劃;同時也要求所得稅會計要及時掌握國家政策動向,及時調整企業財務的發展方向,并為企業提供正確的財務信息。
數字經濟對稅收征管制度的沖擊與應對
摘要:數字經濟改變了傳統經濟下的交易方式以及價值創造手段,使產業之間存在高度關聯性,創造出了眾多的商業模式與價值增長點,從多方位影響了納稅主體的收入來源。面對新興事物的沖擊,現行的稅收征管制度在適應數字化經濟發展的過程中難免無法保持同步,產生了稅收基本要素的認定模糊、發票系統存在滯后和涉稅信息難以獲取等諸多問題,阻礙了征管效率的提升。基于此,通過分析數字經濟對現行征管體制的沖擊,為了解決稅收領域存在的潛在矛盾,提出稅制改革的合理應對之策,以期稅收征管體系能夠滿足數字化時代發展的新要求。
關鍵詞:數字經濟;稅收征管;稅收政策
引言
作為一種生產力變革方式,數字經濟在促進產業結構優化、提升發展動能方面發揮重要作用,成為企業競爭力提升、制度革新的強有力工具。數字經濟以其獨特的信息傳導和價值創造機制,打破了傳統經濟下價值創造鏈條的運行軌跡,衍生出眾多特色產業與新型模式,成為促進行業發展的新引擎與新動力。但同時也應看到,過快的發展對現行稅收征管制度產生劇烈沖擊,造成稅收執法工作方面的現實困境。一方面,數字經濟尚未納入稅法規定的征收范圍,滯后的征管體制難以適應數字經濟下新模式的發展,兩者之間的矛盾導致征管規則的部分缺位,阻礙課稅公平的實現。另一方面,數字經濟涉及跨國企業課稅規則的判定,處理不當容易引發國際稅收管轄權爭奪以及稅款流失的亂象,不利于國際稅收秩序的穩定。因此,如何完善我國稅收征管制度,合理應對數字經濟的沖擊,確保課稅公平,成為稅制改革的當務之急。
一、數字經濟的發展現狀及特征
(一)數字經濟的發展現狀。數字經濟最初源于20世紀90年代知名學者唐·泰普斯科特的構想。從本質上看,數字經濟是以數字信息為價值來源,以虛擬平臺為運作載體,以信息技術為革新手段對數字資源進行整合、分析、增值和交易的一系列經濟活動。在技術發展和實踐運用下,其內涵在延伸的過程中被賦予了新的意義與時代特征。目前,數字經濟不僅囊括了經濟學與信息技術的諸多理論,還廣泛應用在醫療、教育、物流等多個領域,催生出平臺經濟、數據經濟以及共享經濟等新興模式,已然成為推動行業變革與發展的新動能。數字經濟在全球經濟波動的態勢下發揮了穩定器作用。在新冠肺炎疫情的沖擊下,全球數字經濟始終保持擴張態勢,2020年依然能夠逆勢創造32.6萬億美元的增加值,展現出驚人的發展韌性。在我國,數字經濟成為穩定經濟發展的關鍵增長動力:2015—2020年,數字經濟始終以9%的高位增長率迅速發展,2020年增加值突破39萬億元。不僅如此,數字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愈加顯著,從27%逐漸上升至38.6%,成為我國經濟體系中的重要一環。從構成比例上看,數字經濟主要以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兩部分組成。與以信息通信業為主體的數字產業化不同,產業數字化更注重信息技術與現有產業結合,衍生出“互聯網+”商業模式,促進了數字經濟與第三產業的高度融合。目前,產業數字化在數字經濟中已經占據主導地位,成為支撐數字經濟發展的不竭動力。
(二)數字經濟的特征。1.非現實性。隨著虛擬平臺與在線支付機制的完善,數字化交易能夠復刻出傳統交易的整個流程,擺脫了線下實物交易的時空限制,在確保安全的同時極大地減少了成本費用。除平臺、貨幣具有虛擬特征之外,交易主體之間同樣也具備非現實性,能夠通過切換虛擬賬號、更改交易信息來隱匿真實身份。這種虛擬的交易要素并不阻礙實際交易的真實發生,同時也無法掩蓋收入課稅的經濟實質。此外,這種非現實性也促使數據挖掘工作得以開展,精準匹配與整合不同領域的數字信息,以實現信息優化與價值創造。2.邊際效益遞增。數字經濟能夠挖掘出內嵌的商業價值,形成新的價值創造方式。一方面,信息技術以極高的滲透力革新傳統行業,整合和優化業內資源,縮減邊際成本;另一方面,信息資源擁有潛在的增值空間,通過信息處理與交換實現信息增值,使得邊際收益逐漸呈現累進特點。每個用戶既是虛擬交易中的消費者又是數字信息的制造者。通過分析交易數據,能夠加強對用戶偏好、消費心理的深刻認知,向消費者推送定制化產品與服務,推動實體經濟發展。在邊際成本遞減和邊際收益遞增的雙重作用下,潛在收益被無限挖掘,產業鏈條逐漸走向多元。
金稅四期下高凈值人群稅收違法成本
[摘要]隨著經濟和技術高速發展,我國涌現出許多高凈值人群。高凈值人群對社會和經濟的發展起著重要作用。“金稅四期”在解決信息不對稱、加強稅收風險分析等方面,具有獨特優勢,能夠透過數據之間的關聯性快速精準定位納稅人稅收違法風險點,有效遏制納稅人稅收違法行為。以高凈值人群稅收違法成本為對象,分析高凈值人群在信息共享的“金稅四期”的稅收違法風險成本及收益,在“金稅四期”嚴格監管下,高凈值人群應加強稅收違法風險評估、樹立正確的稅收法律意識、合法納稅,為共同富裕和實現民主復興貢獻自身財智,達到名利雙贏的良好狀態。
[關鍵詞]“金稅四期”;高凈值人群;稅收征管;風險評估
稅收作為財政收入的重要形式,是調整市場失靈狀況重要工具,是充當調控杠桿調節社會經濟的重要手段,是促進產業、消費結構合理化的助推器,是促進社會公平、減少差距的平衡器,是維系經濟運轉、維護國家政權的重要紐帶,為我國實現共同富裕和民族復興保駕護航。伴隨著改革開放方針政策的執行,信息技術的飛躍發展,國民經濟的突飛猛進,我國涌現出一大批高凈值人群,這些高凈值人群也是政策里的先富者。國內高凈值人群主要包括五部分人群,分別是私營企業老板,央企、大型國企及大型私營的高管人員,骨干人員,影視人員,網紅及頭部自媒體人員。這些先富起來的高凈值人群同時也促進國家經濟的進一步向前,若能可持續發展和良性循環,將能夠實現帶動全國人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是人心所向、眾望所歸的事情。但是有些高凈值人群法律意識淡薄,有意無意地鉆國家政策的空子,逃避國家稅收法律征管。
一、高凈值人群概況
高凈值人群一般指資產凈值在1000萬人民幣以上的個人,他們也是金融資產和投資性房產等可投資資產較高的社會群體。“高凈值者”相當于我國改革開放政策提出的“先富者”,其含義是指一個很特殊的群體,即在相比較的情況下,其持有的可投資資產比正常工薪人員高很多。其經濟水平不僅能夠達到財務自由,還能夠帶動一個企業或者一個行業的發展。
(一)高凈值人群的類型。我國目前的高凈值人群主要有以下五類人:1.私營企業老板。是指按照我國法律法規成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民營企業法人。私營企業經營范圍廣,規模大小不一,中小私營企業經營好,一年賺幾十萬元甚至上百萬不是問題;甚至有的個人工商戶,若生意足夠興旺,一年賺幾百萬元也是可能的,那么經過一段時間的積累,其持有的可投資資產達到高凈值人群標準也是指日可待的。2.央企、大型國企及大型私營企業的高管人員。是指這些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或技術骨干,其年薪超過幾十萬元的不是少數。根據2021年同花順數據顯示,我國4000多家的上市公司里的高管薪酬高于150萬的企業有1112家,在這上千家的上市公司中的高管薪酬高于1000萬的有29家,那么這些高管的可投資資產大于1000萬元是不言而喻的。3.骨干人員。是指互聯網技術企業的技術骨干人員,其年收入也是相當高的。有的企業除了高薪還有股權激勵等獎勵,這類技術骨干人員的薪酬也是屬于高收入人群。4.影視人員。近幾年的影視行業的迅猛發展,影視明星的年收入是在所有行業中最高的,這些影視明星的年收入基本上都是上億元,其持有可投資資產也是所有行業中最高的。從近幾年的稅收征管查處來看,這個行業是我國高收入的集中地以及偷稅漏稅的重災區。5.網紅及頭部自媒體人員。是指在網絡經濟催生出來的粉絲量很大,在網絡上知名度很高的一群人。在我國,網紅及頭部自媒體人員的直播收入不亞于影視明星,其年收入甚至高于影視明星收入。隨著網紅經濟的發展,有些影視明星也做其直播,從這些現象看,網紅及頭部自媒體人員的收入有可能超過影視明星的收入。由于網紅及頭部自媒體人員的收入虛高且多樣化,成為稅收監管的重要對象。
(二)高凈值人群與稅收的關系。從人群分布看,高凈值人群是稅收收入的主要貢獻者。稅收是合理調節國民收入的必要手段。其主要來源是高凈值人群納稅。稅收征管制度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稅收職能有效發揮的重要保障,是社會主義經濟健康發展的重要方式。處于財富金字塔頂端的高凈值人群通過偷稅漏稅來積累巨額財富,這無疑是對國家分配制度的公然侵蝕,對社會公平正義的極大傷害,也將自身置于違法犯罪的危局之中。根據《2021中國私人財富報告》預測,到2021年底,將有300萬高凈值人群擁有1000萬元以上的可投資資產,這一人群持有的可投資資產規模將達約96萬億元,比2020年增長了14.29%,相當于2020年全國GDP的94%。2000年至2020年,我國二十年來的基尼系數始終維持在0.4的警戒線以上,凸顯了我國目前財富分配不均衡。一個富人少納稅的社會,容易產生馬太效應:窮人更窮,富人更富。因此,黨和政府通過“加強對高收入的規范和調節”,合理調節國民財富分配。這不僅是民心所向,更是促進社會公平的必然要求,實現共同富裕和民族復興的必要手段。
大企業稅收管理服務下英雄城市建設
大企業是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是稅收收入的主要來源,是納稅人中的關鍵少數,在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提升研發與創新水平方面發揮著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隨著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蓬勃發展,在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背景下,提升大企業稅收管理與服務水平,緊緊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為加快打造“五個中心”、奮力打造新時代英雄城市、全面開啟武漢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征程貢獻稅務力量,具有重要的理論與現實意義。
一、大企業經營與稅收特點
武漢市共有6000多家大企業,總數不到全市100萬涉稅市場主體的1%,但入庫稅收占全市稅收收入的70%以上。大企業稅源集中度高,稅收貢獻突出,顯示出極強的頭部效應。
1.經營范圍多元,涉稅事項復雜。大企業生產經營規模較大,為維持自身優勢地位、追求新的利潤增長點,往往選擇多元化發展戰略,逐步擴展經營領域,向產業鏈上下游擴張,或者開展跨行業經營與合作。大企業多元化的經營范圍伴隨著多樣化的涉稅業務,與傳統業務范圍相關的涉稅事項,大企業往往能夠較好應對,但對于新領域、新業態的稅收處理不夠熟悉,出現涉稅風險的概率直線上升。這需要稅務機關加強重點稅源監控,及時了解大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做好分析與預測。
2.跨區域性顯著,分支機構眾多。大企業一般具有較大的收入規模、資本規模、人員規模,足以支撐其開展跨區域乃至跨國經營,在不同地區開設分支機構進行生產經營以及投融資活動。大企業總部通過派出管理人員、設立財務共享中心集中核算、實現資金統一調配等方式,確保對跨區域分支機構的控制力。這對于稅務機關的政策執行統一性與納稅服務便捷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需要各地稅務機關在稅費政策執行口徑上保持統一與穩定,避免由于政策執行不一致引發稅企爭議、損害稅法權威性;另一方面,需要稅務部門繼續完善電子稅務局功能,針對大企業個性化需求開發功能模塊,實現全流程網上辦。
3.合規意識較強,系統性風險高。大企業涉稅事項數量巨大且類型繁雜,非常重視財務管理和稅收環節的合規性,其招聘的財務、法務人員一般具有較好的專業素養,同時,往往會選擇購買專業服務,以規避相關涉稅風險,具有較強的稅法遵從意識。但由于大企業通常以集團模式運營,具有內部組織機構龐雜、經營領域多元等特點,使得與之相關的資產重組、股權轉讓、投資融資等涉稅事項更為復雜,隱含較大的系統性稅收風險。加之多數企業的稅收風險內控機制由財務部門構建并實施,相當于自己審查自己,內控機制的監督、控制與防范的作用并未充分發揮,放大了稅收風險。這在客觀上要求稅務機關向大企業提供指向性更強、質量更高的稅費政策講解,結合企業、行業特點深入分析政策風險點,并指導大企業優化稅收風險內控機制。
二、提升大企業稅收管理與服務水平的總體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