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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申請書范文1
尊敬的各級領導:
申請人:陸齊,女,漢族,農民,住 ,身份證號: ,聯(lián)系電話: 。 申請事項:
申請農村宅基地以新建住房。
事實和理由:
一、申請人現在住的房屋還是以前父母建的簡陋瓦房,至今已近40年,雖經過多次整修,但破損處仍然較多,修修補補既難解決漏雨漏風問題,也影響房屋外觀,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二、我現居住的房屋一共四間,由我兄弟兩家和我父母共計三家共同居住,我們兄弟都已成家,三家共用人數已經達到13人,加上我哥以外出打工,如回家根本就住不下,為了改善現有的住房狀況,必須建新房,望上級能給予批準修建新房的土地。
三、這些年來,黨的政策越來越好,我們農民的收入也一年比一年增加,我通過多年的辛苦勞動,不斷積攢,已基本上攢夠了建新房(建成磚滋水泥房)的費用,只須上級一批準,我就能馬上動工,不是過年過節(jié)都沒有1個安全的家,加上小孩已大,現在的住房問題是我第一個愿望,請上級能批準我的申請為謝。 特此申請,敬請貴村委會核實情況,審核批準為盼。
此致
村民委員會
年 月 日 申請人:
農村宅基地申請書范文【2】
申請事項:
申請農村宅基地以新建住房。
事實和理由:
一、我已經與兄弟分家,我現有4口人(母親、妻子、兒子和我)現暫住在兄弟家中,沒有住房,沒有豬牛欄,小孩子一天天長大真是無法容宿,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二、我原有的一塊自留地周圍都建了房子,無水利條件,四周都是生活垃圾因而無法種植莊稼,每年種的作物常受雞、豬、牛、羊踐踏。這塊地的面積大約2分地左右,地的位置是北抵一條毛馬路,西抵羅金仕準備砌的屋場,南抵前年修好的硬化水泥路,東抵羅金明的房子,對周邊根本不會造成危害。
三、這些年來,黨的政策越來越好,我們農民的收入也一年比一年增加。只要上級一批準,我就能馬上動工。
特此申請,敬請貴村委會核實情況,審核批準為盼。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年 月 日
農村宅基地申請書范文【3】
開陽縣國土局:
米坪鄉(xiāng)土地所:
我是 村 組村民 , 年 月出生,婚否 (是/否),全家口人,現有住房處、面積,需申請在 村 組占 地(田/土/原有舊屋基/其他)修建住宅,東西長米,南北長米,面積平方米,請予以批準! 特此申請
申請人簽字:
年 月 日
村委會意見:
村委會簽字蓋章 : 時間:
城建部門意見:
城建部門簽字蓋章 : 時間:
計生部門意見:
宅基地申請書范文2
第二條本規(guī)定所稱農村宅基地,是指農村村民個人經依法批準,用于建造住宅(包括住房,附屬用房和庭院等,下同)的集體所有土地。
第三條農村村民建房用地,必須符合鄉(xiāng)鎮(zhèn)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和村鎮(zhèn)建設規(guī)劃。村鎮(zhèn)規(guī)劃要與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相銜接,村民建房用地應嚴格遵守村鎮(zhèn)規(guī)劃。
第四條農村村民建房用地,必須貫徹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方針,認真執(zhí)行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禁止亂占耕地、濫用土地,村內有空閑地的不得批準使用耕地,有劣地的不得使用好地。農村村民建房盡量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內空閑地和廢棄地、荒坡地,嚴禁擅自占用自留地。
村鎮(zhèn)規(guī)劃編制要立足現狀,著眼長遠,堅持“高起點、高標準、高質量、遠目標”的原則,按照城鎮(zhèn)化和節(jié)約集約用地的要求,積極開展“空心村”改造、拆舊建新、撤小并大、移村上山和鼓勵農村村民住宅由自然村向中心村、集鎮(zhèn)集聚。為了加快集鎮(zhèn)建設步伐,根據區(qū)集鎮(zhèn)規(guī)劃要求,各鄉(xiāng)鎮(zhèn)原則上不允許農民在集鎮(zhèn)規(guī)劃區(qū)內原有村莊建房,下村工業(yè)平臺16平方公里規(guī)劃范圍內嚴禁村民建房,正確引導村民建房向小集鎮(zhèn)集聚。對中心村、集鎮(zhèn)地理位置優(yōu)越的地段,其宅基地使用權可采取招標、拍賣等方式確定給具備申請宅基地條件的本村村民。招標、拍賣宅基地使用權收取的資金由鄉(xiāng)鎮(zhèn)政府或村民委員會專項存儲,專款專用,主要用于本村基礎設施、公益事業(yè)建設。到集鎮(zhèn)建房的村民,其占用的土地建設指標在“增減掛”項目中解決。
第五條農村村民建房用地必須符合公路法的有關規(guī)定,公路兩旁建房嚴格按照《區(qū)規(guī)范村鎮(zhèn)規(guī)劃建設管理實施意見》(府發(fā)號及《市人民政府督查通知》(府辦督字號)執(zhí)行:距高速公路和省道均不少于30米(清宜線不少于50米);縣道區(qū)別對待,歐里至、觀巢至界水、哲山至劃江、觀巢至分宜、河下至良山、白沙至萬福、鄧家至羅坊均不少于15米,其它縣道不少于12.5米;鄉(xiāng)道不少于7.5米。
第六條農村村民建房用地,嚴格實行一戶一宅。建筑占地面積占用耕地每人25平方米,每戶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內(含100平方米);占用非耕地每人30平方米,平原地區(qū)每戶控制在140平方米以內(含140平方米),山區(qū)每戶控制在200平方米以內(含200平方米)。因地形條件限制、居住分散而占用荒山、荒坡,每戶控制在240平方米以內。占用非耕地建房的允許建施庭院,但庭院面積不得超過每戶控制總面積,庭院面積不計標準面積,獨生子女及純女戶可增加一個人指標。
第七條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宅基地:
(一)確無宅基地的;
(二)原宅基地未達到規(guī)定面積的;
(三)農村村民戶成年子女已領取結婚證書(包括男到女家)確需另立門戶,已有宅基地不能分割或雖能分割但新分割的宅基地面積低于規(guī)定面積的;
(四)國家、集體建設和村鎮(zhèn)規(guī)劃需要搬遷的;
(五)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可申請宅基地的。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批準宅基地:
(一)未列入當年住宅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的;
(二)不服從村鎮(zhèn)統(tǒng)一規(guī)劃的;
(三)將原有住房出租、出賣或贈與他人的;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不宜批準建房的。
(五)不具備第六條條件之一的;
第八條農村村民建住宅使用土地(包括新建、改建、擴建),經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審核,報區(qū)人民政府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應依法分批次上報市政府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xù)。
農村村民建房審批程序:
(一)申請
建房戶依法申請,由建房戶到所在鄉(xiāng)鎮(zhèn)國土資源中心所領取村民建房審批表和用地申請書,申請書由建房戶如實填寫。審批表應按表上欄目逐級填寫。建房戶填好申請書后,上交村民小組。
(二)初審
村民小組在接到村民建房申請后,對其申請的建房條件、占地面積和位置等內容進行初審,召開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進行集體討論,對符合條件的將初審意見張榜公示,公示滿7日無異議的,由村民小組組長在審批表對應的欄目中簽好意見,2天內將全部材料交村委會。
村委會應及時召開村委班子會議進行集體研究,然后由村委主任或分管主任在審批表欄目中簽署意見并加蓋村委會公章,7天之內將材料全部交國土資源中心所。
(三)勘查
國土資源中心所接到有關材料后,應會同所在鄉(xiāng)鎮(zhèn)規(guī)劃所對申請建房戶實地勘查,勘查的內容主要包括人口、原宅基地處數、面積、申請宅基地的位置、地類以及是否符合鄉(xiāng)鎮(zhèn)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和村鎮(zhèn)建設規(guī)劃等,并分別簽署勘查意見,加蓋公章。7天之內將材料交鄉(xiāng)鎮(zhèn)政府審核。
(四)審核
鄉(xiāng)(鎮(zhèn))政府對國土資源中心所上報的村民建房每季度末審核一次,召開鄉(xiāng)鎮(zhèn)辦公會或班子成員會,并在建房審批表上簽署審核意見并加蓋公章。
(五)審批
1、國土資源中心所在鄉(xiāng)鎮(zhèn)政府審核后,及時將建房戶申請表、審批表、登記表一并交國土資源分局。
2、分局按照“一戶一宅”、“控制面積”、“保護耕地”、“用地計劃指標”等進行審核,并到實地進行抽查,召開局長辦公會議,對初審意見進行研究。然后簽署審批意見、加蓋公章。報區(qū)人民政府審批,涉及農用地的,應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xù)。
第九條經依法批準的宅基地,由申請人所在的村委會或村民小組張榜公布。經批準占用耕地的建房戶,必須按標準到所在鄉(xiāng)鎮(zhèn)交納有關稅費:
1、耕地開墾費每平方米8元(代財政收);
2、耕地占用稅每平方米12.5元(財政收);
3、防洪保安基金每平方米0.75元(代財政收)。
建房戶依法交清有關稅費后,到國土資源中心所領取村民建房建設用地許可證。
第十條農村宅基地申請實行分批次統(tǒng)一報批。占用非耕地的每季度報批一次,占用耕地的每年分二次報批,即上半年五月份報批一次,下半年十月份報批一次。
第十一條在村民建房審批過程中,只要符合建房用地條件的都要按要求逐級上報,不允許扣壓或拖延。
第十二條宅基地批準后,從批準之日起應在一年內動工興建,一年以上未動工建設的,收取土地閑置費。超過兩年不建住房的,原批準文件無效,宅基地收回集體另行安排。
宅基地申請書范文3
土地是我們生存的基礎,發(fā)展的源泉。當前,我縣農村目前面臨的土地管理形勢卻越來越嚴峻,就我鎮(zhèn)而言,突破甚至公然違抗土地管理法律的現家屢見不鮮,層出不窮。比如:一戶多宅的現象,超面積建房的現象,亂占濫用耕地的現象,未批準建的現象,非法買賣,出租土地的現象,等等等遍地開花,嚴重違反了國家關于土地管理的制度,損害了廣大群眾的利益,給農村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大局帶來了新的不穩(wěn)定因素。
鑒于目前村(場)土地管理混亂的現象,鎮(zhèn)黨委、政府審報度勢出臺了一系列嚴管土地及禁違拆違的相關政策,拿出了切實可行的具體措施,比如說將村建站、國土所聯(lián)合辦公,從效能體制上加以加革,提高為群眾的辦事效率,也加大對違法現象的打擊效能。同時,出臺了__鎮(zhèn)禁違拆違管理辦法,鑒訂禁違拆違責任狀。__鎮(zhèn)農村宅基管理辦,就拿剛了出臺的__鎮(zhèn)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中對于農村宅基地的申請就有新的要求:宅基地取得必須經三分之二村民代表的同意,對建房村建房條件必須進行實了在以公開公示。
下面我就農村村民建設需要符合哪些審批條件向大家作一下匯報:
1、申請宅基地需要滿足下列條件:第一、無住房家庭;第二、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達婚齡,確需分居立戶(分戶后父母身邊須有一子女);第三、因國家建設原宅基地被征收的;第四、因自然災害或實施村鎮(zhèn)規(guī)劃、土地整理需要搬遷的;第五、原房屋破舊、宅基地面積偏小,需要新(擴)建的;第六、遷入農業(yè)人員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經集體經濟組織分配承包田,同時承擔村民義務,且原籍沒有宅基地;第七、因外出打工、上學、被勞動教養(yǎng)、服刑等特殊原因將農業(yè)戶口遷出,現戶口遷回后繼續(xù)從事農業(yè)生產勞動,承擔村民義務,且無住房的;第八、原本村現役軍人配偶,且配偶及子女已落實本村組無住房的。
2、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在符合鄉(xiāng)(鎮(zhèn))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每一戶用地面積使用耕地不超過一百三十平方米,使用荒山荒地不超過二百一十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不超過一百八十平方米。
3、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xiāng)(鎮(zhèn))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4、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1、《農村村民建房用地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
3、外地入遷戶須提供原藉所在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出具的無宅基地證明;
4、多子女戶,有子女到已婚年齡,確需分居另建住房的,需提供分戶協(xié)議;
5、村鎮(zhèn)規(guī)劃建設許可證;
6、其它相關資料。
1、申請人向所在居(村)委會提出用地申請;
2、村(組)召開村(組)村民會議或代表會議;經2/3以上村民或代表同意,并公示無異議后,上報國土資源管理所,上報時并提供規(guī)劃選址意見書以及戶口本復印件或身份證復印件;
宅基地申請書范文4
牡丹區(qū)人民政府:
申請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被申請人:
地址:
請求事項:
1、請求解決原卞廟學校7.22畝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歸屬問題。
2、請求解決原卞廟行政村老地毯廠2.69畝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歸屬問題。
實事和理由:
1、關于原卞廟學校7.22畝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歸屬卞廟行政村集體的實事和理由
關于土地所有權,九十年代土地大調查時,國家把卞廟行政村轄區(qū)內的所有土地全部確權給了卞廟行政村,因此原卞廟學校土地的所有權自然就歸卞廟行政村所有。
關于土地使用權,從歷史沿革來看,原卞廟學校土地,解放前是姓龐的私家園子,解放后,該龐家園子收歸公有。高級社在龐家園子南半部分建立了學校,北半部分作為學校的操場,卞廟社區(qū)的秦莊、黃莊、王莊、卞廟、前賈、后賈六個自然村的學生都在此學習。卞廟學校土地從1956年至1959年春天,先后為卞廟鄉(xiāng)、十四營和學校共同使用。1982年卞廟行政村將學校的操場(原龐家園子北半部分)以行政村的名義按照每戶300元的價格出售給18戶群眾建房使用,該資金用于公益事業(yè)。1959年春天,撤銷卞廟鄉(xiāng)成立大隊,大隊部也由此遷往卞廟村街里,此后一直到2019年合校并點前,被學校單獨使用。另外,建校時,學校需建5座教室,但由于資金缺乏,當時的卞廟鄉(xiāng)經多方協(xié)調,上級領導同意提供磚、瓦、木料,由六個村的群眾義務出工建成該校。以上事實證明,原卞廟學校土地一直由卞廟行政村行使管理權和使用權。
2、關于原卞廟行政村老地毯廠2.69畝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歸屬卞廟行政村集體的實事和理由
關于土地所有權,九十年代土地大調查時,國家把卞廟行政村轄區(qū)內的所有土地全部確權給了卞廟行政村,因此原卞廟老地毯廠土地的所有權自然就歸卞廟行政村所有。
關于土地使用權,原卞廟老地毯廠是1972年卞廟行政村建設大隊部時征用卞廟自然村三個生產隊的土地,每個生產隊一畝,占地共3畝。這塊土地最先由卞廟大隊部和衛(wèi)生室使用,之后由卞廟行政村地毯廠使用,后來地毯廠停產,閑臵至今。這2.69畝土地的農業(yè)稅一直由整個卞廟行政村承擔。因此,原卞廟老地毯廠土地也一直由卞廟行政村行使管理權和使用權。
2019年4月,卞廟社區(qū)卞廟自然村提出原卞廟學校土地和原卞廟老地毯廠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歸他們一個自然村所擁有,對此,卞廟社區(qū)居民委員會認為這既不符合事實,也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鑒于上述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16條的規(guī)定及相關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特申請區(qū)政府依法裁決。
此致
菏澤市牡丹區(qū)人民政府
申請人:菏澤市牡丹區(qū)何樓街道辦事處卞廟社區(qū)居民委員會
2019年二月月二十二日
土地權屬爭議申請書二:土地權屬爭議申請書
一、土地權屬爭議是指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歸屬爭議。
二、受理部門:縣級以上國土資源部門負責土地權屬爭議案件的調查和調解工作。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發(fā)生的爭議案件,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由鄉(xiāng)級人民政府受理和處理;對需要依法作出處理決定的,國土資源部門擬定處理意見,報同級人民政府作出處理決定。
三、處理土地權屬爭議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土地權屬爭議調查處理辦法》、《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若干規(guī)定》。
四、申請人應提供的材料。
(一)、申請書
(1)、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郵政編碼、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
(2)、請求的事項、事實和理由。
(3)、證人的姓名、工作單位、住址、郵政編碼。
(二)、有關證據材料
(1)、人民政府頒布的確定土地權屬的憑證。
(2)、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批準征用、劃撥、出讓土地或者以其他方式批準使用土地的文件。
(3)、爭議雙方當事人依法達成的書面協(xié)議。
(4)、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機關處理爭議的文件或者附圖。
(5)、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五、處理程序
申請審查受理調查調解達成協(xié)議制作調解書。
申請審查受理調查調解調解未達成協(xié)議調查處理意見處理決定。
六、調查處理時限
(一)、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對申請人提出的土地權屬爭議調查處理的申請進行審查,在收到申請書之日起7個工作日提出是否受理意見。認為應當受理的,在決定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將申請書副本發(fā)送被申請人,被申請人在接到申請書副本之日起30日內提交答辯書和有關證據材料。逾期不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案件的處理。認為不應當受理的,應當及時擬定不予受理建議書,報同級人民政府作出不予受理決定。當事人對不予受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二)、調解未達成協(xié)議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自受理土地權屬爭議申請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調查處理意見,情況復雜的,經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調查處理意見后,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報送同級人民政府,由人民政府下達處理決定。當事人對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可以在處理決定送達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復議。
七、不予受理的案件
(一)土地侵權案件;
(二)行政區(qū)域邊界爭議案件;
(三)土地違法案件;
(四)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爭議案件;
(五)其他不作為土地權屬爭議的案件。
土地權屬爭議申請書三:土地權屬爭議處理申請書(1484字)
申請人:王某海,男,1955年10月10日出生,漢族,農民。被申請人:原李集農具社。
申請事項:
1.責令農具社退還其占用的原屬于申請人的宅基地一處。
2.依法確認申請人對該處宅基有合法使用權。
申請理由:
1973年5月3日,李集某隊東頭生產隊與原李集農具社簽定一份協(xié)議,該協(xié)議將本屬于申請人父親王某江的住宅一處劃給農具社使用,該協(xié)議載明了住宅當時的四至范圍:南至農具社,東至壩梗,北至某路,西至于東方住宅。
1975年3月7日農具社又與申請人父親簽定了一份協(xié)議:
按照該協(xié)議約定:農具社應當給王某江劃分同等面積住宅一處,并提供王某江新建住宅所需要的材料,并負責建房。同時還承諾為王某海解決商品糧問題,如口糧問題不解決好王某江有權不搬家。
但農具社占用申請人住宅之后,卻遲遲不能為申請人解決商品糧問題,也沒有為王某江建房屋,因此申請人一家人始終沒有從這處住宅搬走,農具社將申請人家人所住老房屋拆除之后,申請人一家只好在老宅靠近某路的邊上臨時搭建房屋居住,也就是現在申請人一家現居住的位置。其他某部分原屬于申請人的住宅被農具社占用至今。
農具社從停業(yè)經營到現在已經有二十多年的時間,由于農具社占用申請人住宅之后沒有按照協(xié)議兌現承諾,在此期間,申請人一家多次要求農具社返還被其占有的住宅。申請人與原農具社人員為此多次發(fā)生沖突,2019年申請人和農具社的張和就土地問題發(fā)生爭執(zhí),申請人家屬還被其打成輕傷。
《安徽省土地權屬爭議處理條例》(1994年2月26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某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對土地爭議有明確規(guī)定,其中:
第八條 農村集體土地,按照一九六二年九月二十七日《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修正草案》(以下簡稱《六十條》)實施時劃定的范圍確定所有權:
(一)行政區(qū)界變動;
(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鄉(xiāng)(鎮(zhèn))、村、村民小組、場合并、分立;
(三)因開發(fā)土地、農田基本建設調整土地;
(四)因其他原因重新劃界。
第十條 鄉(xiāng)(鎮(zhèn))村辦企業(yè)、事業(yè)使用集體所有的土地,按下列規(guī)定確定權屬:
(一)《六十條》實施以前使用的,鄉(xiāng)(鎮(zhèn))辦的屬于鄉(xiāng)(鎮(zhèn))農民集體所有,村辦的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其使用權屬現用地單位;
(二)《六十條》實施至一九八二年二月十二日期間使用的,其土地所有權按前項規(guī)定處理,土地使用權由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審核、確認。占多用少、占而未用或土地利用不合理的,原土地所用者有歸還要求的,應全部或部分退還;
根據上述規(guī)定,由于農具社占用申請人住宅和房屋之后沒有按照承諾對申請人進行補償,屬于無償占有使用。并且農具社現在倒閉停止經營已經有二十多年了,該處住宅上所建造的房屋早已破爛不堪,原農具社事實上已經不存在了,該土地某期閑置。因此,將該處本來就屬于申請人宅基歸還給申請人,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但是,由于原農具社個別人員的干涉,致使申請人的正當權益無法行使。2019年4月份原農具社主任李明伙同張和、李起在土地權屬沒有確定之前,就擅自委拍賣公司將該處住宅于2019年5月10日拍賣,并以5萬元的價格拍賣給李集街上的孟四。企圖將占有土地合法化,但上述人員在土地權屬尚未確認的情況下擅自改變土地利用現狀,是明顯違法的。別說該土地權屬尚未確定,退一步說,就是取得了使用權,那么作為農村的集體土地,其使用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guī)定,也是禁止轉讓的。
綜上所述,農具社無償占有申請人宅基,且未辦理任何審批手續(xù),在其倒閉之后,土地閑置某達二十多年,依據現有法律的規(guī)定,該處宅基地理所當然的應當歸還給申請人,請求政府依法支持申請人的正當請求。
此致
李集鎮(zhèn)人民政府
宅基地申請書范文5
一、廣州市國土局房地產管理局負責房地產權屬登記的組織實施,海珠區(qū)國土局房地產管理局具體負責登記工作。
二、登記范圍:
(一)農民集體土地所有權。
(二)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權及其他項權。
(三)農民集體土地上興建的房屋的所有權、他項權。
(四)國有土地上興建的房屋的所有權、他項權。
前款第(四)項規(guī)定的房地產權,按《廣東省城鎮(zhèn)房地產權登記條例》的規(guī)定進行登記。
三、申請登記時間為2000年9月1日至2000年10月31日止。不能如期申請的,須經海珠區(qū)國土局房地產管理局批準方可延期。
四、申請人申請辦理房地產權登記,應向海珠區(qū)國土局房地產管理局提交下列資料:
(一)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件、戶口簿或法人、其他組織資格證明文件。
(三)用地、規(guī)劃報建資料或者房地產權屬來源證明。
(四)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五、辦理農村房地產權登記的程序:
(一)受理申請。
(二)土地地籍、房產調查。
(三)初始登記公告。
(四)權屬審核。
(五)確認房地產權并將核準登記事項記載于房地產登記冊,核發(fā)房地產權證。
(六)立卷歸檔。辦理初始登記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對權屬審核結果公告,公告期為15日。
六、市、區(qū)國土局房地產管理局根據申請人提交的房地產權屬證明文件,依照國家有關土地、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確認權屬,并按下列規(guī)定核發(fā)證書:
(一)屬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核發(fā)集體土地所有權證。
(二)使用農民集體的農用地的,核發(fā)集體土地使用權證。
(三)使用農民集體建設用地上興建房屋,核發(fā)集體土地房地產證;共有的房屋,核發(fā)集體土地房地產共有證。
(四)依法抵押農民集體的房地產的他項權,核發(fā)他項權證。核發(fā)的房地產權證書是房地產權利人依法使用、處分該房地產以及城市建設征用拆遷補償的憑證。
七、1995年7月11日《廣州市農村居民住宅建設用地管理暫行規(guī)定》施行后,經依法批準取得的宅基地滿兩年內未建設住宅的,有關批準用地文件(含宅基地證)自行失效;用地文件失效后建設的住宅不予辦理房地產權登記。
八、未經批準占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興建房屋或者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宅基地轉讓(含合建)給非本村村民建設房屋的,必須依照城市規(guī)劃管理和土地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后,方可申請房地產權登記。違法用地,不予辦理房地產權登記。
九、違反本通告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當地公安部門依照治安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阻撓、干擾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zhí)行公務或圍攻、毆打國家工作人員的。
(二)妨礙房地產登記工作的。
(三)造謠惑眾、煽動鬧事的。
宅基地申請書范文6
(一)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范圍
《土地管理法》第二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所以,集體土地就是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范圍
集體建設用地包括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用地,鄉(xiāng)(鎮(zhèn))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yè)用地,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農民集體經依法批準以土地使用權作為聯(lián)營條件與其他單位或個人舉辦聯(lián)營企業(yè)用地等。
二、集體土地確權登記工作程序
(一)確定協(xié)作單位。以公開招標的方式,確定具備軟件開發(fā)能力具有土地調查資質的中介機構作為協(xié)作單位,主要承擔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系統(tǒng)研發(fā)、外業(yè)測量及內業(yè)數據處理等工作。
(二)組織培訓。國土部門和協(xié)作單位組織對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工作人員進行專業(yè)業(yè)務培訓。
(三)通告。基層政府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fā)證工作通告,統(tǒng)一工作時點。
(四)資料收集。各相關鄉(xiāng)鎮(zhèn)、村組收集農戶戶口簿、戶主身份證復印件、宅基地證、宅基地使用年限證明、批準文件等資料,統(tǒng)一提交協(xié)作單位。
(五)入戶調查。各相關鄉(xiāng)鎮(zhèn)、村組安排專人配合協(xié)作單位深入農戶,發(fā)放土地登記申請表、確權登記申請書,并按要求繪制宅基地草圖。
(六)外業(yè)測量。協(xié)作單位以宗地外單位,依據規(guī)定的方法和程序進行測量工作,四鄰現場指界,確定宗地界址、權屬、四鄰、面積、用途等宗地屬性。
(七)數據處理。建立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數據庫。
(八)公示審核。各相關鄉(xiāng)鎮(zhèn)、村組對公示表內容確認后初次公示,并將公示結果上報人民政府審批。
(九)頒證。人民政府依法審批后,向集體土地權利人頒發(fā)集體土地權利證書。
(十)歸檔。以戶為單位建立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fā)證檔案,由國土分局集中保存。
三、當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存在的幾點問題:
(一)經費問題。國家明確要求,集體土地確權不得向農民收取除工本費以外的任何費用,經費由財政承擔。
(二)人員培訓問題。集體土地確權登記工作需要投入很大的人力,由于人員能力參差不齊,這就需要對參與者進行專業(yè)培訓,為做好集體土地確權登記工作提供基本保障。
(三)工作配合問題。要做好集體土地確權登記工作,需要相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密切配合。
(四)糾紛調處問題。開展集體土地確權登記工作,將會把農村一代甚至幾代人的矛盾引發(fā)出來,調處這些矛盾是集體土地確權登記工作的一個重要環(huán)節(jié),它關乎工作能否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
(五)工作標準統(tǒng)一問題。開展集體土地確權登記工作,各地都是按照中央文件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出臺政策,但在政策之間缺乏統(tǒng)一的標準,在大的范圍內難以形成統(tǒng)一工作成果統(tǒng)一管理。
(六)系統(tǒng)研發(fā)問題。通過開展集體土地確權登記工作,將集體土地規(guī)范科學管理起來,這就需要一個穩(wěn)定的數據庫和利用平臺,將國土部門日常管理工作方方面面囊括進來。
四、關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幾點建議
(一)加強組織領導,統(tǒng)籌協(xié)調推進。開展農村土地經營權登記頒證,最主要的是要把確權登記頒證與維護農村穩(wěn)定、促進農村發(fā)展扭在一起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