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消防安全責任制考核細則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消防安全責任制考核細則范文1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突出問題導向,強化底線思維,緊盯重大活動、重要場所、重點領域,深入開展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有效預防較大亡人火災事故,努力減少一般亡人火災事故,切實保障全區交通運輸系統消防安全形勢穩定。
二、工作任務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貫徹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和《省消防條例》,將消防安全納入目標任務管理,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消防工作,重要節日或重大活動期間,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
1.根據本行業工作特點,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將消防安全納入規劃計劃和應急預案,納入日常管理、檢查督辦、考核評比等內容,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2.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要求,督促本行業系統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確定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落實消防工作經費;開展針對性消防安全治理,消除火災隱患;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消防重點單位每半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其他單位每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
3.每年對本行業領域消防安全情況至少開展一次督導檢查,落實年度考核工作,嚴格獎懲。
4.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要依法督促客貨運車站、客貨運輸企業、道路運輸車輛等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和有關消防工作制度。
5.公路管理部門要依法督促相關管理單位做好公路隧道等重點區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6.交通建設工程監督管理部門要依法督促相關單位做好公路建設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7.局辦公室要加強市局辦公大樓、停車區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規范大功率電器的使用,做好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落實各項防火措施,加強對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增強消防安全意識。
(二)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治理
1.按照區消防安全委員會工作部署,認真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行動。
2.各有關單位要督促行業領域按照消防技術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并每年對消防設施進行1次檢測,保證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有效。
3.各有關單位要督促行業領域加強消防安全“四個能力”(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逃生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的能力)建設。
4.各有關單位要督促行業領域落實火災隱患整改責任和資金,及時整改消除火災隱患。
(三)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
1.將消防安全納入日常培訓內容。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活動和行業、系統內部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2.各有關單位要及時組織消防管理人員接受消防業務培訓。
3.各有關單位要定期組織開展消防應急疏散演練。
三、工作計劃
1.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廣泛動員部署。(2至6月份)
2.組織全區交通運輸系統開展行業系統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消除消防安全隱患。(2020年全年)
3.組織開展全區交通運輸系統夏季火災防控專項檢查。(7至9月份)
4.組織開展消防應急演練。(6至9月份)
5.組織開展火災事故警示教育及消防安全培訓。(7至10月份)
6.組織開展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專項行動。(2020年11月至2021年2月)
7.總結全年消防安全工作。(12月份)
四、工作要求
1.強化組織領導。各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省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細則》《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和《省消防條例》,明確職責分工和任務要求
消防安全責任制考核細則范文2
消防法實施細則全文完整版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單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條 單位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以下統稱消防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條 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五條 單位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二章 消防安全責任
第六條 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二)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科研、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三)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四)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五)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六)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的、義務消防隊;
(七)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第七條 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組織制訂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三)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四)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五)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六)組織管理專職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
(七)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八)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來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單位,前款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
第八條 實行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經營、管理時,產權單位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當事人在訂立的合同中依照有關規定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應當由產權單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單位統一管理。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經營、管理的單位應當遵守本規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圍內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第九條 對于有兩個以上產權單位和使用單位的建筑物,各產權單位、使用單位對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應當明確管理責任,可以委托統一管理。
第十條 居民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單位應當在管理范圍內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三)保障疏散能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有效。
其他物業管理單位應當對受委托管理范圍內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第十一條 舉辦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的主辦單位、承辦單位以及提供場地的單位,應當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
第十二條 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
對建筑物進行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條 下列范圍的單位是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本規定的要求,實行嚴格管理:
(一)商場(市場)、賓館(飯店)、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娛樂場所等公共聚集場所(以下統稱公眾聚集場所);
(二)醫院、養老院、和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
(三)國家機關;
(四)廣播電臺、電視臺和郵政、通信樞紐;
(五)客運車站、碼頭、民用機場;
(六)公共圖書館、展覽館、博物館、檔案館以及具有火災危險性的文物保護單位;
(七)發電廠(站)和電網經營企業;
(八)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生產、充裝、儲存、供應、銷售單位;
(九)服裝、制鞋等勞動密集型生產加工企業;
(十)重要的科研單位;
(十一)其他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單位。
高層辦公樓(寫字樓)、高層公寓樓等高層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鐵道、地下觀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糧、棉、木材、百貨等物資集中的大型倉庫和堆場,國家和省級等重點工程的施工現場,應當按照本規定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要求,實行嚴格管理。
第十四條 消防安全重點位及其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報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第十五條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設置或者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能部門,并確定專職或者兼職的消防管理人員;其他單位應當確定專職或者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可以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 公眾聚集場所應當在具備下列消防安全條件后,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申報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經檢查合格后方可開業使用:
(一)依法辦理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手續,并經消防驗收合格;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組織,消防安全責任明確;
(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四)員工經過消防安全培訓;
(五)消防設施齊全,完好有效;
(六)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第十七條 舉辦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主辦或者承辦單位應當在具備消防安全條件后,向公安消防機構申報對活動現場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經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第十八條 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的特點,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公布執行。
單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巡查、檢查;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火災隱患整改;用火、用電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靜電);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內容。
第十九條 單位應當將容易發生火災、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第二十條 單位應當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按照單位的用火管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公眾聚集場所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時,施工單位和使用單位應當共同采取措施,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器材,專人監護,保證施工及使用范圍的消防安全。
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期間禁止動火施工。
第二十一條 單位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嚴禁下列行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三)在營業、生產、教學、工作等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四)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第二十二條 單位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生產、使用、儲存、銷售、運輸或者銷毀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條 單位應當根據消防法規的有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配備相應的消防裝備、器材,并組織開展消防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第二十四條 單位發生火災時,就當立即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務必做到及時報警,迅速撲救火災,及時疏散人員,鄰近單位應當給予支持。任何單位、人員都應當無償為報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擋報警。
單位應當為公安消防機構搶救人員;撲救火災提供便利和條件。
火災撲滅后,起火單位應當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故的情況,協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第四章 防火檢查
第二十五條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其他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組織防火巡查。巡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兩小時一次,營業結束時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醫院、養老院、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應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可以結合實際組織夜間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補救。
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六條 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應當至少每季度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其他單位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檢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一)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三) 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五)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六)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七)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九)消防(控制室 )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十)防火巡查情況;
(十一)消防安全標志和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十二)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防火檢查應當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七條 單位應當按照建筑消防設施檢查維修保養有關規定的要求,對建筑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情況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
第二十八條 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其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檢查測試,并出具檢測報告, 存檔備查。
第二十九條 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和維修檢查。對滅火器應當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的情況。
第五章 火災隱整改
第三十條 單位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第三十一條 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單位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一)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二)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三)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四)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六)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七)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八)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違反前款規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并存檔備查。
第三十二條 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者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第三十三條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第三十四條 對于涉及城市規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以及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第三十五條 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六章 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第三十六條 單位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對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包括:
(一)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二)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公眾聚集場所對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應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的內容還應當包括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單位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第三十七條 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活動期間,應當通過張貼圖畫、廣播、閉路電視等向公眾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
學校、幼兒園應當通過寓教于樂等多種形式對學生和幼兒進行消防安全常識的教育。
第三十八條 下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一)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四)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前款規定中的第(三)項人員應當持證上崗。
第七章 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和演練
第三十九條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制定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二)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第四十條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其他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實際,參照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
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
第八章 消防檔案
第四十一條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應當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消防檔案應當詳實,全面反映單位消防工作的情況,并附有必要的圖表,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單位應當對消防檔案統一保管、備查。
第四十二條 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單位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二)建筑物或者場所施工、使用或者開業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
(三)消防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六)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人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情況;
(七)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的情況;
(八)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第四十三條 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安消防機構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
(二)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的記錄;
(三)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四)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五)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資料;
(六)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八)火災情況記錄;
(九)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前款規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項記錄,應當記明檢查的人員、時間、部位、內容、發現人火災隱患以及處理措施等;第(六)項記錄,應當記明培訓的時間、參加人員、內容等,第(七)項記錄,應當記明演練的時間、地點、內容、參加部門以及人員等。
第四十四條 其他單位應當將本單位的基本概況、公安消防機構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與消防工作有關的材料和記錄等統一保管備查。
第九章 獎懲
第四十五條 單位應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班組)和個人,單位應當給予表彰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理。
第四十六條 違反本規定,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七條 公安消防機構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依法實施監督,并對自身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十八條 本規定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本規定施行以前公安部的規章中的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
消防安全基本工作(1)控制、消除發生火災、爆炸的一切不安全條件和因素;
(2)限制、消除火災、爆炸蔓延、擴大的條件和因素;
消防安全責任制考核細則范文3
一、2009年學校下達工作任務
根據學校2009年黨政工作要點的總體要求及2009年學校主要工作任務分解,2009年學校下達工程造價辦公室工作任務:
(1)做好新建工程預算工作,并在工程開標前一天完成;
(2)做好已竣工工程決算工作,并在收到竣工結算資料后,依據工程類別及工程體量,在30-60天內完成工程竣工結算審核;
(3)做好在建工程的工程造價控制管理工作。
對照學校下達的工作任務,結合工程造價辦公室(以下簡稱造價辦)工作職責。造價辦對2009年工作任務進行了細化分解,任務落實到人,同時明確各自承擔的工作任務及完成時間與質量。
二、2009年工作任務完成的基本情況
(一)新建工程的工程預算及審核工作
列入造價辦年度工作計劃內的工程預算任務,已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部完成(工程項目共計7項,其中年度工作計劃外一項)。
1、北校區綜合實驗樓工程;
2、北校區圖書館改擴建工程;
3、西校區教師新村(十三棟)工程;
4、校本部行政辦公樓工程;
5、北校區學生公寓13#-18#樓工程;
6、西校區運動場工程;
7、校本部網絡中心改造工程。
上述工程累計的預算總造價為11408.7 萬元(詳見附表三)。
(二)竣工工程結算審核工作
列入造價辦年度工作計劃內及計劃外的工作任務,已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程項目共34項。
上述工程累計的工程結算總造價為7508萬元,經造價辦審核審定數為5980萬元,核減數為1528萬元,平均核減率為20.35%(詳見附表二)。
(三)在建工程的造價控制管理工作
造價辦始終把工程造價全過程跟蹤控制和審核的理念融入到在建工程施工階段造價控制的各個環節,合理控制工程造價,提高建設資金使用效益。此項工作主要包括:工程月進度款審核和在建工程的造價跟蹤控制和管理。
1、工程月進度款審核工作
依據工程進展,按時完成各項工程的月進度款審核共24項,施工單位累計申報月進度款為8035.64萬元,監理單位審核進度款為6273.45萬元,造價辦審核核定進度款為4805.8萬元,建議項目管理部門支付進度款4654.7萬元(詳見附表三)。
(1)北校區綜合實驗樓工程;
(2)北校區圖書館改擴建工程;
(3)西校區教師新村(十三棟)工程;
(4)校本部行政辦公樓工程;
(5)北校區學生公寓13#-15#樓工程;
(6)北校區學生公寓16#-18#樓工程
(7)西校區運動場工程;
(8)西校區醫學樓工程(已竣工驗收);
(9)西校區圖書館工程(已竣工驗收);
(10)校本部教師新村1#-4#樓工程(已竣工驗收)。
2、在建工程施工過程的工程造價跟蹤控制與管理工作
(1)北校區綜合實驗樓工程;
(2)北校區圖書館改擴建工程;
(3)西校區教師新村(十三棟)工程;
(4)校本部行政辦公樓工程;
(5)北校區學生公寓13#-15#樓工程;
(6)北校區學生公寓16#-18#樓工程;
(7)西校區運動場工程;
(8)西校區醫學樓工程(已竣工驗收);
(9)西校區圖書館工程(已竣工驗收);
(10)校本部教師新村工程(已竣工驗收);
(11)校本部南大門東側圍墻及游園工程(已竣工驗收)。
參與上述項目的工程變更方案確認和施工現場勘驗、工程材料的詢價、招標及工程驗收等工作。
三、其它方面的主要工作
1、加強隊伍建設,注重抓好工作人員業務培訓提高。
今年五位同志參加專業繼續教育,其中又有兩位同志獲得監理工程師證書,一位同志通過XX年造價工程師考試。
2、制度建設方面
(1)參與學校《安徽理工大學基本建設工程竣工決算工作規程》文件的草擬工作;
(2)為使管理工作逐步達到規范化、制度化。
今年結合造價辦工作制定了以下有關制度:
a、《工程造價辦公室工程施工階段的工程造價跟蹤控制管理工作規程》
b、《工程造價辦公室工程月進度款審核工作規程(試行)》;
(3)結合造價辦的具體工作,進一步修改完善考核實施細則。
上半年對《工程造價辦公室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實施細則(修訂)》進行了修訂。
3、依據地方政府部門公布的常用建筑材料價格信息,建立常用建筑材料價格信息庫,有利于工程結算審核;
4、為做好與社會溝通及宣傳學校,XX年上半年建立造價辦網頁;
5、繼續認真做
好安全保衛與消防安全及保密工作。
(1)依據《安徽理工大學安全保衛責任制目標管理責任書》、《安徽理工大學消防安全責任制目標管理責任書》、《工程造價辦公室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實施細則(修訂)》中的有關要求,結合造價辦工作任務與性質制訂有關規章制度。如《工程造價辦公室安全保衛與保密工作制度》、《工程造價辦公室安全保衛與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2)進一步修訂安全保衛及消防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
(3)逐級逐崗簽訂安全保衛、消防安全與保密工作責任書;
四、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竣工工程驗收已投入使用,但施工單位的結算書仍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報送,直接影響工程竣工結算時間。尤其部分工程中的分包工程(消防、幕墻等)在主體工程已審核結束后,分包部分的結算仍遲遲未報送我辦,造成整個工程不能進行完整決算。
2、在審核過程中與施工單位遇到工程材料簽價、變更手續不完善,重大問題的爭議等,雙方為各自的利益相持不下。為了維護學校利益,據理力爭,造成工程結算審核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
附件一:造價辦XX年工程預算任務完成情況一覽表
消防安全責任制考核細則范文4
為了切實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本學期成立了安全管理領導機構,以校長馬萬義為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組長;副校長姚曉林為副組長;各班主任為組員。組長作為校園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切實負起責任,其他人員各負其責、工作到位。把安全責任工作層層分解,落實到人。切實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工作。
第二,各班主任制定班級安全公約,并落實到位。
班主任、任課教師要明確自己在學生安全管理和教育方面的職責。班主任在期初制定出本班的安全公約,并經常開展安全教育,做到“安全”二字天天講,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培養良好的安全習慣。同時經常開展安全檢查工作,對危及安全的做法要及時批評和制止,使公約落實到學生中去。
第三,簽訂安全責任書,落實責任制。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要求,讓全體教職工都承擔起校園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責任。并把教職工履行安全管理和教育責任的情況納入年度考核內容,制定目標管理細則,逐級簽訂安全責任書,建立起專兼結合、全員參與、以責任制為核心的校園安全工作網絡。
第四,值日領導負責當天的學生安全責任。
值日領導每天要準時到校,密切注意學生的動向,加強安全管理,對在走廓玩耍的同學要堅決制止。防止學生離開校區,到外面玩耍。此外,課間、放學后,值日導師應于樓梯口、大路口監督、疏導,確保學生安全。
第五,學校經常開展安全檢查評比工作,表揚先進班級。
第六,嚴格執行安全工作的各項制度、標準和規范,切實加強學校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一是加強校園各類建筑,水、電、等基礎設施,各類教學設施的安全監管,及時排查安全隱患,堅決杜絕因建筑和設施修建不規范或損壞造成的安全事故。
二是要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各類建筑要按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定期組織檢查、維修、更新,確保消防設施、器材和標志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三是要做好學生集體活動的安全防范工作,切實落實學生集體活動安全責任制。堅持“誰組織,誰負責;誰批準,誰負責”的原則,讓責任落實到位。
四是加強教職工隊伍的教育和管理。不斷加強對教職工的職業道德、職業紀律教育和法律教育,堅決杜絕體罰及毆打學生的行為,防范和避免內部人員侵害學生、兒童的事件發生。
進一步加大安全宣傳教育的力度,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素質。
班主任要利用班會課、品德課等深入地開展安全教育,將消防、交通、飲食衛生、治安等安全知識貫穿到教學中去,并結合環境、季節、疫情等實際情況,利用廣播、板報、班會、知識講座等形式,對學生進行防盜、防火、防食物中毒、防煤氣中毒、防傳染病、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汛、防震等多方面的教育。以創建“平安文明學校”、“交通安全學校”活動和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活動周為載體強化安全教育。此外,加強法制、心理健康教育和德育工作,全面提高學生素質。堅持法制教育進校園、進課堂,增強學生的法制觀念。重視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學生保持健康的心態,幫助學生克服心理障礙,防止意外事故發生。加強德育工作,從各方面關心學生的健康成長,耐心細致地做好后進生的轉化工作。要積極調解和減少各類校園糾紛,防止矛盾激化,杜絕校園暴力,避免意外傷害的發生。
第七,主動協調,積極配合政府共同營造校園及校園周邊的安全環境。
消防安全責任制考核細則范文5
一、活動時間:
2006年8月1日至31日
二、活動主題:
遵章守紀,安全第一
三、工作目標:
在安全月期間,實現“無火災事故,無設備安全事故,無工傷事故,無物資被盜事故,無交通事故”的目標。
四、組織機構:
安全月活動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安全月活動辦公室
安全月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行政部,由朱建中兼任辦公室主任,王香蕊任秘書,負責活動的日常工作。
五、活動內容及安排:
序號內容時間具體安排
1
第一階段:
宣傳發動,營造氣氛
(7月28—31日)
7月30日前張貼宣傳橫幅標語
西大門:遵章守紀,安全第一
一車間(凹印):精細管理,安全第一,巧干實干,力爭九月份完成試機任務
一車間(綜合線):安全生產,人人有責
二車間:落實安全責任制,人人事事保安全
三車間:安全是生命之本,違章是事故之源
四車間:安全是最大的效益,事故是最大的浪費
寫字樓:強化安全管理,構建和諧科彩
綜合樓:安全連著你我他,平安幸福靠大家
2
7月31日下午4時正安全月活動動員大會
地點:綜合樓二樓
參加人員:全體員工
主持人:潘民強
議程:1、主持人講話;2、趙總做動員報告;3、李總作活動安排并提要求;4、車間代表發言;
5、政府安全部門領導講話;6、會議小結。
3
8月1—4日一、主辦《科彩園地》安全專欄一期(車間西門),刊登領導講話、活動方案等。
二、主辦“安全生產專欄”一期(員工餐廳門前),刊登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知識等。
4
第二階段:
培訓演練,制度宣貫
(8月1—10日)
8月1日下午4時正安全員會議
一、參加人員:有關領導,各單位安全員,物業安管人員
二、內容:
1、學習“安全員職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2、對安全員工作提出要求;
3、研討如何加強公司安全管理問題;
4、對安全生產提出建議。
5
8月7日下午3:30至5:30義務消防隊集訓
一、參加人員:有關領導,各單位消防隊員,物業安管人員
二、內容:1、學習“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
2、對消防隊員提出工作要求;
3、滅火器、水帶使用方法實操演習。
6
8月9日下午3:30至5:30新員工安全培訓班
一、培訓對象:2006年入職的新員工
二、培訓內容:
1、觀看安全講座光盤;
2、滅火器、水帶使用方法實操演練。
7
8月10日上午8:30至12時設備安全操作知識培訓
一、培訓對象:各車間機長及二手
二、主持部門:設備部(分車間進行)
三、培訓內容:
1、設備安全操作規程講解;
2、遵章操作,科學指揮要點;
3、設備安全操作基本原理考試。
8
第三階段:
檢查整改,消除隱患
(8月11—25日)
8月14日下午3:00—5:00消防安全大檢查
一、參加人員:有關領導,部門負責人,各單位安全第一責任人,物業安管人員
二、檢查范圍:1、生產車間;2、倉庫;3、寫字樓;4、宿舍樓
三、檢查內容:
1、消防器材管理情況;
2、現場定置管理情況;
3、設備安全管理情況;
4、安全會議記錄、安全登記表。
四、下達整改通知。
9
8月24日下午3:00—4:00安全隱患漏洞整改復查
一、參加人員:有關領導,部門負責人,各單位安全第一責任人,物業安管人員
二、復查范圍:1、生產車間;2、倉庫;3、寫字樓;4、宿舍樓
三、復查內容:有關下達的整改事項是否達到整改要求。
10
第四階段:
考核評估,總結表彰
(8月26—9月10日)
9月4日下午3:00—4:30安全月活動效果評估會
一、參加人員:有關領導,部門負責人,各單位安全第一責任人,物業安管人員
二、內容:1、根據活動辦公室制定的考核細則,對各單位安全月期間的績效評估打分;2、評選安全生產先進單位2個,先進班組5個,先進個人8人。
11
9月8日下午4:00—5:00安全月活動總結表彰會
一、參加人員:公司領導,領班(組長)以上管理人員,物業安管人員
二、內容:1、李總做安全月活動總結報告;
2、趙總講話;
3、表彰先進單位、班組、個人;
4、潘總做會議小結并對下段工作提出要求。
六、活動要求:
第一、加強領導,真正做到全員參與。各部門、車間主要負責人要根據公司的部署和要求,親自安排策劃本單位的安全月活動,拿出本單位具體的活動方案;要通過召開員工會、小組討論等形式,做好宣傳動員和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使員工深刻認識安全工作的極端重要性,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增強遵章守紀、主動參與的自覺性;要組織員工積極參加公司安全月期間的各項活動,推動活動深入開展。
第二、突出主題,注重實效有的放矢。緊密圍繞“遵章守紀,安全第一”的活動主題,著重抓好勞動紀律管理、消防安全管理、規范操作管理、生產現場管理,各單位也可以有針對性地側重抓好一個方面,以點帶面,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排查整改安全生產隱患,切實解決和消除安全方面的死角、盲點和不足,改進和完善安全設備設施,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等"三違"現象,達到以活動促生產,以活動保安全,鞏固穩定有序的大好形勢。
第三、通力配合,保證活動順利進行。各部門、車間在活動中應顧全大局,積極溝通,主動協作,對涉及到本單位的工作,要保質保量按時完成,不得拖延、推諉、講客觀;重點整改的安全隱患自己不能獨立完成的,要主動要求相關職能部門給予支持;要以安全月活動為契機,全面檢驗我們的整體作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為實現今年的經營目標,建設和諧科彩,促進企業快速健康發展打好堅實的基礎。
科彩印務有限公司
總經理
二00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主題詞:安全月活動方案
────────────────────────────────────
消防安全責任制考核細則范文6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突出問題導向、精準施策,綜合提升消防安全“五個能力”(發現隱患能力、滅火救援能力、疏散逃生能力、宣傳培訓能力、監督執法能力),提升全社會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穩控全鎮消防安全形勢。
二、工作目標
消防安全“五個能力”百日提升行動,從“祛火源、降荷載、強設施、暢通道”等方面強化措施,前移火災預防關口,力爭通過一段時間的集中推進,使消防工作社會化水平明顯提升,全社會消防安全環境明顯改善,火災事故得到有效預防和遏制。
三、工作任務
各村(居)、鎮直各相關單位,負責本轄區、本行業領域消防安全“五個能力”百日提升行動具體實施工作,要通過召開會議、培訓、督導、考核等方式層層壓實工作責任。消防救援部門要通過集中培訓、配發資料、實地指導等方式提升各村(居)、鎮直各相關單位工作開展水平,最終實現全社會發現隱患能力、滅火救援能力、疏散逃生能力、宣傳培訓能力、監督執法能力顯著提升,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做到消防安全培訓到位、疏散演練開展到位、消防隱患整改到位“三個到位”。
(一)提高發現和督改隱患能力。要進一步完善基層消防監管力量建設,至少明確2名專職、5名兼職消防管理人員。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總體要求,加強本行業領域的消防安全監管工作。要督促指導本轄區、本行業領域所有生產經營單位全面開展一次防火檢查,對檢查發現以及督導交辦的火災隱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資金,限時消除。要靶向發力,瞄準工業企業、“三合一”場所、出租房等重點行業領域消防安全整治和暢通“生命通道”專項行動,把隱患列在清單上,去“存量”、控“增量”,除火患、促安全。
(二)提高滅火救援能力。加快推進消防救援車輛裝備建設,要按照《全市消防救援隊伍車輛裝備建設、信息化發展和消防基礎提升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完成相關車輛裝備采購任務,切實提升滅火救援能力。推進市政消火栓建設,并加強維護管理。要推動所有居民住宅小區和所有生產經營企業建立微型消防站,其他單位建立志愿消防隊。要廣泛發動社會單位開展滅火和應急處置演練,單位員工要能夠掌握滅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方法,一旦發生火情,起火現場崗位人員和鄰近崗位人員能迅速利用滅火器材滅火。
(三)提高疏散逃生能力。集中開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堅行動,7月10日前,全鎮所有住宅小區、市場、規模以上企業全部完成消防車通道標識、標線施劃工作;所有小區、市場制作消防宣傳公開欄。要集中組織開展消防培訓演練,培訓疏散逃生知識,使單位員工掌握火災逃生常識,能夠組織人員疏散,所有生產經營企業特別是重要的人員密集場所全部開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練。督促重要的人員密集場所的每個樓層、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明確疏散引導人員。
(四)提高宣傳培訓能力。要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督促各單位在消防設施器材上設置規范、醒目的標識,并用文字或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督促各單位在重點部位、重要場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設置“提示”、“禁止”類消防標識。督促各單位每年組織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公眾聚集場所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新入職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要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熟練掌握消防常識和逃生技巧。
(五)提高監督執法能力。貫徹執行中央關于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和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有關要求,正確處理消防監督執法與便民利企服務關系,有效提高執法效能和服務水平。加大執法力度,對隱患嚴重、久拖不改的單位要用好用足處罰、查封、關停等法律手段,依法督促整改火災隱患,懲治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派出所應提升對居民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上級公安機關確定的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監督檢查范圍內的單位檢查及宣傳培訓能力。消防監督員達到“三清四會”,即清楚消防法律法規、清楚專業基礎知識、清楚轄區消防安全突出風險,會檢查、會督改、會執法、會做群眾工作。
四、工作步驟
按照工作統一部署,自2020年4月30日開始至7月31日止,分階段分步驟實施。
(一)部署啟動階段(4月30日前完成)。自發文之日起,各村(居)、鎮直各相關單位要結合本轄區、本行業領域實際情況,認真分析消防安全現狀,查找問題,提出對策,制定消防安全“五個能力”百日提升行動實施方案,并做好相應的部署、落實工作。
(二)全面推進階段(7月15日前完成)。按照時間節點推進工作,分層級、分類別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全面推動消防安全責任落實,提升火災防控能力。消防救援部門全員開展消防監督執法“大練兵、大提升”活動,大力提升消防監督執法水平。
(三)檢查督導階段(7月15日前完成)。本階段與上一階段穿行,各村(居)、鎮直各相關單位要對相關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發現的問題隱患,要立即監督、指導進行整改。鎮安委辦、安監辦將定期實地督導各村(居)、鎮直各相關單位工作進度,并按照一定的抽查頻次和比例抽取社會單位檢查工作成效。
(四)總結驗收階段(7月31日前完成)。各村(居)、鎮直各相關單位要對本轄區、本行業消防安全“五個能力”百日提升行動開展情況進行歸納、分析,形成總結報告。鎮安委辦將組織消防安全“五個能力”知識競賽,全面檢驗工作成效,同時將結合工作實際制定考評細則,對各村(居)、鎮直各相關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核評比。各村(居)、鎮直各相關單位要積極總結提煉,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常態化開展此項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認真部署。鎮政府成立消防安全“五個能力”百日提升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由黨委副書記、鎮長同志擔任組長,黨委政法委員同志、派出所所長為副組長。鎮安委辦、派出所成立工作專班,承擔專項行動日常工作調度。各村(居)、鎮直各相關單位也要成立組織機構和工作專班,要充分認識開展消防安全“五個能力”百日提升行動的重要意義,明確各村(居)、鎮直各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具體責任人,加強組織領導,認真部署,保障百日提升行動所需經費,針對本轄區、本行業消防安全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認真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