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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變化報告范文1
第二條各級政府及有關單位、企業與外國政府、國際組織、境外非政府組織、科研教學機構等簽署或承擔執行的涉及應對氣候變化和履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等方面的合作屬于應對氣候變化領域對外合作。
第三條應對氣候變化領域對外合作,應遵守國家及省有關法律法規,符合國家及我省可持續發展戰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科技發展規劃及應對氣候變化的總體要求。
第四條在省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應對氣候變化領域對外合作實行歸口管理、分工負責、加強指導。
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全省應對氣候變化領域對外合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規劃和政策,協調開展應對氣候變化領域對外合作工作,并對應對氣候變化領域對外合作進行審核監督管理。
第五條應對氣候變化領域對外合作的審核監督管理,是指對全省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合作申請進行審核,對合作條件、協議簽署、協議執行進行監督,并對合作效果進行評估,使之符合國家及省方針政策及其相關規定,促進全省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開展。
第六條各設區市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及各級行業協會、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在開展應對氣候變化領域對外合作中,應接受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管理,按照國家及省有關規定,規范開展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相關合作,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有關情況,同時將合作方案或相關資料送主管部門備案。
第七條執行機構(即與外方簽署合同,并承擔具體實施任務的單位)實施氣候變化領域對外合作應向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實施,主管部門在15個工作日內予以書面答復,需組織專家論證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15個工作日內。
執行機構提交的申請應包括合作雙方情況介紹、合作目的、合作范圍、合作方式、合作期限以及效果評價等內容,并明確合作完成后提交執行報告具體時間。
第八條在合作過程中需要調整合作內容、實施區域或執行機構的,原執行機構應當向主管部門提出書面變更申請。主管部門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組織專家論證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15個工作日內。
變更申請應包括變更原因、變更內容、變更時間等內容。
第九條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機構應按照主管部門的要求定期報告執行情況;合作結束后,執行機構要及時編制合作執行報告,并報主管部門備案。
執行報告應包括合作雙方執行情況介紹、合作目的、合作范圍、合作方式、合作期限、效果評價等方面的內容。
第十條公開或對外提供科研成果和相關信息的,應當遵守國家及我省相關規定。涉及下列三種情況的,應當經主管部門同意,主管部門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組織專家論證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15個工作日內。
(一)與國家履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相關的合作。
(二)與國家及我省履約信息通報、溫室氣體排放清單、排放預測、觀測和監測、行業排放數據等相關的合作。
(三)與國家及我省應對氣候變化戰略和政策走向及重大政策、技術選擇相關的合作。
擬公開或對外提供信息是否屬于禁止范圍尚不明確的,執行機構應向主管部門查詢,主管部門在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第十一條已頒布的有關對外合作管理辦法在管理程序上與本《實施細則》不相沖突的可繼續執行。屬于清潔發展機制(CDM)項目的,適用《清潔發展機制項目運行管理辦法》(發展改革委等部委令第37號)。涉及固定資產投資的,從其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主管部門在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違反本實施細則第三條規定或可能危害國家及我省經濟安全和利益的合作須及時采取措施終止執行。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門可暫停其合作,并責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主管部門可終止其合作:
(一)未向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或申請未經批準,擅自開展應對氣候變化領域對外合作的;
(二)拒不接受主管部門監督管理的;
(三)執行機構違反規定或提供信息、損害國家及我省經濟利益的;
(四)在執行過程中,不按照主管部門要求定期報告執行情況;合作結束后,不及時編制合作執行報告,報主管部門備案的。
氣候變化報告范文2
產業結構調整與升級、能源結構優化以及應對原有粗放發展所造成的環境污染,已成為近年來中國政府的工作重點。為此,政府相關部門(如環境保護部、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在行政管理方面,不斷加大淘汰落后產能、企業節能減排等系列強制性措施的力度。
而關于氣候變化問題的多輪次國際談判和磋商的過程,也從一定意義上促進了我國相關措施的開展進程。同時,相關國際經驗和合作框架也給上述問題的解決,提供了更具經濟和市場效益的思路。
其中,最突出的表現就是中國政府在碳排放權交易方面的積極探索。2014年10月15日,由安永和碳信息披露項目(CDP)聯合的“2014年CDP中國100強氣候變化報告”指出,“碳排放權交易作為一種靈活的減碳措施,與淘汰落后產能和企業節能減排等強制性行政措施形成良性的互補。”
系列強制性行政措施
自國務院2010年2月6日《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以來,淘汰落后產能進一步擴大深化,工作考核制度和工作分工不斷完善,淘汰落后產能行業從“十一五”初期的13個擴大到2012年的21個。
2011年至今,工信部共公布了8批淘汰落后產能企業名單,共計涉及企業7885家。從2010年起,工信部開始公布淘汰落后產能的年完成情況,更準確、即時、全面地跟蹤淘汰落后產能進度,完成情況透明度不斷提高。
在促進企業節能低碳行動方面,通過《千家企業節能行動實施方案》(2006年)、《關于印發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2011年)等政策性文件,國家發改委等中央部委已陸續開展了多個行業的重點耗能企業節能行動,超過一萬家企業被強制納入方案。
同時,近年來實施的低碳省市和低碳工業園區政策,這引發了全國性的低碳城市摸索,從節能減排力度和覆蓋范圍上對上述文件中提及的“萬家企業”進行了補充。
作為市場機制的碳排放交易權
作為創新解決方案,碳排放權交易是強制行政措施下的市場機制,其靈活多樣的履約途徑和潛在的金融開發潛力讓其備受關注。目前,國內7個試點省市碳市場已全部上線,強制納入2247家企業,總配額量超過12億噸二氧化碳。
上述各試點管控范圍和強度一方面反映了該試點省市的經濟增長特征和現有產業結構特點,反映了7個試點的能源結構情況,更重要的是,它反映了在試點期不同階段,試點市場對不同產業/企業和不同能源類型的偏好程度和管控進度。
2014年,7試點中僅5個,深圳、上海、北京、天津和廣東,執行了管控企業2013年排放量的履約。履約情況一方面突出反映了各試點的機制完善程度和體制建設現狀,另一方面也考驗了管控企業對碳約束的認知程度和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
首個履約期突出顯現了企業在應對氣候變化的主要問題:1)不理解碳排放權交易原理及機制,觀望和消極應對情緒嚴重,2)沒有建立統一的溫室氣體數據收集及處理體系;3)沒有建立應對氣候變化內控及決策體系。短期來看,這使企業被動接受政策變化,增加生產運營成本;長期來看,將降低企業競爭優勢,影響投資者信心。
CDP報告發現與建議
從淘汰落后產能和企業節能減碳行動這兩個強制性行政手段,順利過渡到與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手段相輔相成,這給企業創造了更多的機會,同時也使自愿信息披露具有別樣的意義。企業應抓住機遇,有計劃地系統披露環境信息,把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的戰略性措施和成果與利益關聯方分享,通過互動,提升其在公眾中的形象和聲譽,增強投資者信心。
在分析中國氣候變化、低碳發展、環境保護和能源安全等一系列可持續發展議題的同時,“2014年CDP中國100強氣候變化報告”還展示了CDP中國100強企業在碳管理、氣候變化風險與機遇、以及信息披露方面的績效表現。
根據此次報告問卷的回復情況來看,企業逐漸意識到披露信息環境的重要性,所披露的企業數量和回復質量上升速度也極快。回復企業從2013年的32家增加到2014年45家,增加40.6%。42家企業還通過其他途徑如企業年報、其他合規性文件等披露了應對氣候變化和溫室氣體排放的表現。
另一方面,隨著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開展不斷深入,納入企業范圍進一步擴大。45家調查企業中,超過13家(29%)企業被納入到碳排放權交易機制中,16家(36%)企業納入節能低碳行動實施方案。
企業對氣候變化的認識,集中表現在其氣候變化風險識別深度和戰略制定成熟度上。相較往年,此次報告中企業識別的風險和機遇數量均有明顯增加。2014年,回復企業共識別出25個氣候變化風險,19個氣候變化機遇。96%的企業識別出潛在的對企業業務經營、收入或支出可能產生影響的氣候變化風險,56%的企業識別出了全部風險。
盡管如此,從回復結果看來,節能減排項目和應對氣候變化舉措在碳減排結果上一致,但絕大多數企業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在目標、組織結構和戰略層面上并未統一。可以看到的是,一些企業正嘗試把這兩個目標及其應對措施統一起來,但現階段結果并不理想,企業仍需做出更多努力。
氣候變化報告范文3
因此,對于任何公司而言,都應該未雨綢繆,提前做好應對氣候變化的風險規劃。而這一點對于東南亞的公司來說尤為重要,因為在那里,氣候變化將會直接影響到當地的基礎設施、雇員以及消費者。
挑戰向來與機遇并存,在應對氣候變化挑戰的同時,公司自然也應該抓住氣候變化所帶來的機遇。總體來講,企業所面臨的風險和機遇大致可歸于以下五個方面:運營方面、法律法規方面、公司聲譽方面、市場和產品方面、融資方面。
運營方面:要確保供應鏈和需求鏈的安全
在公司運營方面,氣候變化的風險主要體現在設施、雇員和供應鏈上。據皮尤全球氣候變化中心調查顯示,受氣候變化影響最大的是那些面臨長期資本投資決策的公司、生產深受天氣和氣候變化影響的部門、供應鏈和需求鏈嚴重依賴交通和其他基礎設施的行業以及其他承擔風險的行業。在運營過程中,它們必須要考慮可能出現的財產損失,業務中斷以及電力、水力和交通運輸服務的中斷等。
除了商品、原材料以及保險成本上升之外,極端天氣災害和海平面的上升同樣會給公司設施帶來危險,而雇員也必須要做好應對各種新疾病的準備。
時下,供應鏈已經擴散至全球。即便地球一端出現極端天氣事件,也可能會影響到地球另一端的公司,因為當地供應商的業務有可能因此中斷。此外,運營風險還源于基礎設施的破壞,如果公路或鐵路遭到破壞或被洪水淹沒,那么生產所需原料就無法到位,而生產出來的商品也無法投放市場。
同樣,氣候變化也可能會造成電力中斷,因為電力的供應和需求都已發生變化。氣溫飆升可能導致高峰期用電量超過電力基礎設施的運營能力,從而出現拉閘限電或斷電的情況。此外,水位的下降或大面積積雪也可能會造成電力中斷,從而導致生產停工。
就機遇而言,公司可以通過實施節能、節水措施降低成本并提高收益;通過幫助雇員適應氣候變化的影響,提高雇員的生產效率和對公司的忠誠度;通過加強供應鏈的管理和配送網絡的維護,建立更高效的協作伙伴關系,確保供應鏈和需求鏈的安全。
法律法規:氣候變化未上升到法律層面
在法律法規方面,目前風險還很難確定,這主要是因為現在很少有國家將氣候變化問題上升到法律和政策的層面上。氣候變化的實質性風險主要體現在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上,如土地使用法、水資源利用法等,還有就是與氣候變化相關的訴訟。
機遇則是公司將有機會與政府一起設計和制定與氣候變化相關的政策,這對于公司的長期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公司聲譽:利用聲譽擴張市場份額
在公司聲譽方面,隨著氣候變化影響的加劇,公司所面臨的風險也越來越大。如果公司的產品或運營會進一步加劇氣候變化的影響,那么它可能就會面臨公眾(消費者、雇員以及公司所在的社區)的反對,從而導致市場份額減少或失去擴張時機。比如說,在2004-2005年間,可口可樂在印度南部的工廠就曾因水資源問題而導致公司信譽受損。
在公司聲譽方面,氣候變化也會為公司帶來巨大機遇。那些重視氣候變化問題、提供環保產品和服務的公司將會進一步提升其品牌的知名度。氣候變化領域的領導者將會成為新時代的行業領導者。比如說,新加坡城市發展有限公司(CDL)實施的綠色發展戰略就讓其在房地產領域確立了領先地位,因為它所推崇的生態、低碳和綠色等理念已經深入人心。
此外,公司還可以通過與氣候變化相關的慈善活動提升自己的聲譽。比如杜邦公司在菲律賓開展的植樹造林項目以及為當地居民提供的免費醫療項目。
市場和產品:提供綠色產品和服務
在市場和產品方面,存在很多風險且表現形式各異。氣候變化可能會導致特定產品的需求以及消費人群發生變化。隨著氣溫不斷升高,熱敏產品的性能可能會大打折扣,非節水產品的需求量可能會大大減少,政府等大型機構對所采購產品和服務的要求也可能會發生變化。
機遇同樣也很多,公司可以為制冷系統、醫療保健產品、基礎設施產品及新型建筑產品開拓新的市場;可以與政府和非政府組織(NGO)訂立合同,為其提供適于氣候變化的產品和服務;也可以直接向個人用戶提供綠色產品和服務。
融資:面對責任投資
對于那些深受氣候變化影響的公司來說,貸款或其他債務融資將會變得更加困難。部分投資者會更加關注公司對氣候變化風險的管理。不過,目前很多投資者仍未將氣候變化問題作為投資的一個考量。比如說,碳排放披露項目2008年度全球報告就表明,一些基金經理認為并沒有明顯證據顯示氣候變化對特定領域所造成的影響程度,因此,將氣候變化因素包含在投資戰略中是有問題的。
不過,現在的投資者已經開始關注公司在氣候變化方面所采取的行動。比如說,最近JP摩根就為其公司客戶和投資客戶完成了一份與氣候變化有關的水資源報告,指出了未來幾年間可能出現的最嚴重的水資源挑戰。
在機遇方面,包括小額信貸和小額保險在內的新型金融產品的需求將會出現并進一步擴大。那些擁有創新型產品、服務或商業模式并重視氣候變化問題的公司將會得到投資者的青睞。比如說,F&C的全球氣候機會基金(GCOF)就專門為那些提供氣候變化解決方案的公司提供融資支持。
氣候變化報告范文4
作為第一次工業革命的先驅和資源并不豐富的島國,英國充分意識到能源安全和氣候變化的威脅,它正從自給自足的能源供應走向主要依靠進口的時代,按現有消費模式,預計2020年英國80%的能源都必須進口。同時,氣候變化的影響已經迫在眉睫。
2006年,前世界銀行首席經濟學家尼古拉斯?斯特恩牽頭做出的《斯特恩報告》指出,全球以每年GDP1%的投入,可以避免將來每年GDP5%―20%的損失,呼吁全球向低碳經濟轉型。
同年底,中國科技部、中國氣象局、發改委、國家環保總局等六部委聯合了我國第一部《氣候變化國家評估報告》。
2007年6月,中國正式了《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
7月,美國參議院提出了《低碳經濟法案》,表明低碳經濟的發展道路有望成為美國未來的重要戰略選擇。
當年12月,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在印尼巴厘島舉行,正式通過一項決議,決定在2009年前就應對氣候變化問題新的安排舉行談判,制訂了世人關注的應對氣候變化的“巴厘島路線圖”。該“路線圖”為2009年前應對氣候變化談判的關鍵議題確立了明確議程,要求發達國家在2020年前將溫室氣體減排25%至40%。“巴厘島路線圖”為全球進一步邁向低碳經濟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具有里程碑的意義。
2008年7月,G8峰會上八國表示將尋求與《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其他簽約方一道共同達成到2050年把全球溫室氣體排放減少50%的長期目標。
而系統地談論低碳經濟,則應更早地追溯至1992年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1997年的《京都協議書》。
低碳經濟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為基礎的經濟模式。低碳經濟實質是能源高效利用、清潔能源開發、追求綠色GDP的問題,核心是能源技術和減排技術創新、產業結構和制度創新以及人類生存發展觀念的根本性轉變。
氣候變化報告范文5
一、中國100強碳信息披露的總體情況
根據CDP的2014年《中國100強氣候變化報告》,中國企業在低碳排放領域逐步與國際接軌,但是,由于應對氣候變化的工作才剛剛開始,中國企業在氣候變化認知水平和管理能力方面還有待加強,特別是在潛在風險認知和整體績效水平方面。具體體現在如下三個方面的變化。
1、企業環境信息披露意識提高
企業逐漸意識到披露環境信息的重要性,披露的企業數量和回復質量也隨之上升。2014年CDP問卷回復情況進一步改善,2008年回復企業只有5家,2013年是32家,到2014年是45家,回復企業數再創歷史新高。42家企業還通過其他途徑如企業年報、其他合規性文件等披露其應對氣候變化和溫室氣體排放表現。CDP問卷涉及超過80個問題的回復質量比往年有了較大的提高,體現在披露信息數量更多、更準確、更全面、更系統和結構化,與公眾和投資者的溝通越來越積極。
2、企業應對氣候變化主動性提升
企業從應對氣候變化管理與戰略、風險與機遇和排放數據等3個層面披露相關信息,從回復企業數量(45家)和回復質量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直接反映了企業應對氣候變化的主動性進一步提升。對內,71%(32家)企業有董事會指定的個人或委員會總體負責氣候變化事宜,80%(36家)企業把氣候變化風險整合到公司綜合風險管理流程中,近90%(40家)企業把氣候變化整合到公司商業戰略,從組織結構和戰略制定層面,把氣候變化放在了突出位置。對外,企業加強與政策制定者、行業協會和研究機構的溝通,提高自身政策影響力和競爭優勢。
3、企業碳管理體系有待優化
隨著國家淘汰落后產能、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工作不斷深入,企業將面臨越來越多的政策變化風險,直接影響企業競爭優勢。從戰略層面整合資源建立一個有效的碳管理體系,系統化制定碳目標,管理節能減碳和應對氣候變化問題,是企業轉風險為機遇的前提。回復結果顯示,雖然節能減排項目和應對氣候變化舉措在減碳結果上一致,但絕大多數企業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在目標、組織結構和戰略層面上并未統一。少數企業正嘗試把這兩個目標及其應對措施統一起來,但現階段結果并不理想,企業仍需做出更多努力。
二、中國100強企業碳信息披露的問題分析
經過對CDP報告的分析發現,中國100強在公開信息、與利益相關方溝通方面表現出了積極與透明的意愿,但在企業具體的碳數據披露方面則相對含蓄。
1、從披露比例看
在2014年,全球共4540家企業向CDP披露了氣候變化數據。中國企業100強中,有45家對CDP進行了回復。雖然聯交所樣品總量不到上交所樣品總量的一半,但是回復數量卻僅比上交所少7家,占聯交所樣品總量63%,而上交所回復數量僅占其樣品總量的37%。同樣,42%的H股回復企業愿意公開其向CDP披露的信息,而A股企業低于8%。這說明了,聯交所上市企業對應對氣候變化信息披露的重視程度比上交所高,也從側面反映了聯交所監管力度和投資者影響力較上交所大。
總體上2014年我國對CDP的回應率為45%,回復率再創歷史新高,提供信息的企業呈上升趨勢。但仍然不足總體比例的一半,可見披露的比例總體偏低。
2、從披露行業來看
作為高排放企業,公共事業、基礎材料、工業和消費者非必需品等4個行業的回復率持續走低,不利于政策制定者、投資者和消費者了解其應對氣候變化情況。而雖然2014年金融行業企業樣本量略微下降(6.45%),但回復量卻是2013年的1.7倍(17家)。這些金融企業主要包括銀行(10家)、保險業(3家)、房地產(3家)和綜合金融企業(1家)。他們直接參與了中國企業環境投資及服務的過程中,如綠色信貸和環境相關保險產品開發和提供,對應對節能減碳政策變化和企業需求更加敏感,也更強烈地意識到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在中國的重要性,因此積極參與CDP應對氣候變化信息披露項目。
3、從披露的內容來看
文字性信息披露較多,定性描述多,數據性的、涉及實質性具體行動的內容較少,傳遞的信息量不夠充分。如回答問卷中在管理與戰略、風險與機遇兩個部分,企業回復率較高,但在排放情況披露模塊,企業持保守態度,回復率小于20%,愿意公開數據的企業數量則更少(僅3家),披露和公開數據的公司也主要為低排放企業。這主要因為,上市企業普遍認為具體排放數據很有可能會影響投資者決策,尤其是工業、能源、基礎材料等行業的高排放企業,由于其單位產業增加值能耗和排放量數據較高,在能源成本、應對氣候變化和節能減排方面存在較高風險,在披露相關數據是會更加謹慎。而對于信息技術、金融等低排放行業的企業來說,數據披露的風險相對較低。從另一個側面,也可以看出哪些企業對自身應對氣候變化成效(主要體現在減排量和排放強度上)、風險控制能力和投資者溝通等能力更有信心。
三、改進我國企業碳信息披露的建議
由CDP對我國上市公司的調查以及對我國部分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分析可以看出,近些年來,社會公眾和上市公司的社會責任意識逐步提高,在環境保護、證券監督管理等部門的積極推動下,中國環境信息披露機制,取得了較大進展。但是,環境信息披露的機制、尤其是碳信息披露的機制還不完善,存在諸如信息披露的內容、形式不規范;政府信息缺乏強制性和法律保障等等。參照國際碳信息披露(CDP)制度,結合我國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現狀,本文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完善法律法規
(1)建議環境保護部、中國證監會等相關部門盡快共同制定出臺《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在該《辦法》中進一步明確碳信息披露的具體要求。(2)修訂《環境保護法》、《公司法》、《證券法》、《會計法》等法律的相關內容的規定,通過法律確立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制度,特別是對企業碳信息披露的地位和作用給予重視,使企業特別是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有法可依。
該辦法除了統一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的方式、范圍、內容,以及強制性公開和自愿公開、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的具體內容外,還可對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的管理事務,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環保機構、證券監督機構以及媒體等相關方的權利和責任,公司內部和第三方核查程序,監督管理與責任追究機制,獎勵處罰措施等作出具體要求。
本人通過研究港股上市公司香港利豐集團(股票代碼494)2014年年報發現,其辟有專門章節披露溫室氣體的排放量、用電、用水、用紙的總量,從2009年起落實全面可持續發展的策略,每年確定減排各項目標。因為,2008年香港特區政府推出了《香港建筑物的GHG排放及減除的核算和報告指引》,強制要求企業披露碳信息。
我們高興地看到,上交所金融創新實驗室2014年了《滬市上市公司碳效率分析與產品開發研究》,報告建議監管機構盡快出臺上市公司碳排放信息披露規則,從自愿性、鼓勵性披露逐漸轉為強制性披露。
總之,辦法應同時具有自愿性和強制性的特點,只有這樣,才能真正避免節能減排不力的上市公司給廣大投資者帶來的資本風險,推動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向更透明、更公開、更健康的方向發展。
2、建立碳管理的合作機制
上市公司的碳信息披露監管具有跨部門性,無論是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還是監管工作的具體執行都需要環保、發改與證券等相關部門的相互配合。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的監管工作主要由證監會負責,但碳管理具有較強的專業性,環保部門、發改部門作為碳管理的政府監管部門,在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的監管工作中也應當扮演重要的角色。
為保證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工作的效率和效果,環保部門、發改部門與證券監督部門應加強合作,進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的監管工作,協調部門間的相關信息通報,協同進行核查,協同做出決策,并執行相應的獎勵與懲罰措施。
3、建立有效的碳排放數據收集及核算體系
碳信息的披露要以準確可靠的數據為基礎,沒有數據,量化就無從談起,碳信息的披露更是難以實現。從部分上市社會責任報告的分析中不難看出,即使同一行業或相近行業,碳信息的披露口徑也尚未統一,這就造成了不同企業之間披露的碳信息缺乏可比性,信息價值大打折扣。因此,我國必須盡快建立起適合中國企業的數據收集及核算體系。目前國際上比較流行的碳排放數據收集和計量的方法,主要來自ISO 14064溫室氣體核證標準和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我國企業可以參考國際上通用的方法,結合國內現狀,摸索建立適合中國企業的碳排放數據收集及核算體系。
氣候變化報告范文6
為了實現《京都議定書》規定的減排目標,英國政府在其“氣候變化計劃”中,提出了一項實質性政策手段,即氣候變化稅。其實質是一種“能源使用稅”,計稅依據是使用的煤炭、天然氣和電能的數量,使用石油產品、熱電聯產和可再生能源均可減免稅收。該稅征收目的主要是提高能源效率和促進節能投資,并非是為了擴大稅源,籌措財政資金。其稅率按電當量計算,氣態燃料為0.15p/kwh(p為英便士,1便士約為0.15元人民幣),燃煤1.17p/kg(相當0.15p/kwh),液化石油0.96p/kg(相當0.07p/kwh)、電力0.43p/kwh。自2001年4月1日開始向工業、商業及公共部門(住宅及交通部門、居民除外)征收。
2005年英國率先建立了3500萬英鎊小型示范基金,制定了《減碳技術戰略》,在2007年預算中宣布將支持建立第一個二氧化碳捕捉與封存技術(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 ,CCS)的大規模示范項目。2007年5月的《能源白皮書》更是確定了計劃的細節,宣布開展一項競賽。英國政府為這場CCS競賽計劃設定的目標是2014年實現大約90%的捕獲和埋存比例。根據該計劃,英國政府對CCS示范項目的成本資助可以達到100%(不包括電廠建設成本)。英國政府在繼2003年能源白皮書之后,2006年10月30日,受英國政府委托,前世界銀行首席經濟學家、現任英國政府經濟顧問尼古拉斯―斯特恩爵士(Nicholas Stem)領導編寫了《氣候變化的經濟學:斯特恩報告》(簡稱斯特恩報告),對全球變暖的經濟影響做了定量評估。
2007年,英國成立了氣候變化辦公室(OCC),負責制定氣候和能源策略,并處理跨部門的策略協調問題。2007年3月,英國通過《氣候變化草案》,這是世界上第一個關于氣候變化的立法,主要內容包括:碳財政預算提供目標管理,建立氣候變化委員會,為英國2050年達到溫室氣體減排量60%的法定目標出謀劃策,給政府在排放交易方面提供更大的權力等。2007年出臺的英國建筑能源法規要求定出非常強制性的日程表,要求英國2013年以后所有公共支出的項目、住房必須達到零能耗,這歸結起來叫第六級標準,任何私人的建筑都必須在2020年后達到零能耗。
2008年2月24日英國首相布萊爾發表了題為《英國政府未來的能源――創建一個低碳經濟體》的白皮書。宣布了到2050年英國能源發展的總體目標:從根本上把英國變成一個低碳經濟的國家;著力于發展、應用和輸出先進技術,創造新的商機和就業機會;同時在支持世界各國經濟朝著有益環境、可持續的、可靠的和有競爭性的能源市場發展方面英國將成為歐洲,乃至世界的先導。
2008年5月,英首相布朗指出,低碳技術是繼蒸汽機、內燃機和微處理器之后第四次技術革命,英國希望能夠率先在碳捕集和封存技術上成為全球商業化規模示范的國家之一,英國也希望在近海風電裝機容量方面占據世界領先地位。
為了應對氣候變化帶來的挑戰、促進低碳經濟轉型,英國于2008年10月份成立了能源和氣候變化部(DECC)。該部整合了原來由商業、企業及管制改革部(BERR)負責的能源策略制定職能,以及由環境、食品和農業事務部(DEFRA)負責的氣候變化應對策略制定職能。該部的主要任務就是引領整個英國向低碳經濟轉換,另外還負責國家能源安全以及確保能源使用的高效和經濟性。
2008年11月26日,英國議會通過了《氣候變化法案》,使英國成為世界上第一個為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適應氣候變化而建立具有法律約束性長期框架的國家,并成立了相應的能源和氣候變化部。按照該法律,英國政府必須致力于發展低碳經濟,到2050年達到減排80%的目標。
2008年年12月1日,根據英國《氣候變化法》創建的英國氣候變化委員會正式成為法定委員會,負責就英國的碳預算水平、實現碳預算的政策措施等向政府提供獨立的咨詢和建議。委員會于當天提交了其第一份相關報告――《創建低碳經濟――英國溫室氣體減排路線圖》。報告詳細闡述了英國2050年的溫室氣體減排目標以及實現目標的原則、方式和路徑,提出了一個涵蓋2008-2022年三個五年期碳預算的未來減排路線圖,并分析了其可能給英國帶來的廣泛的經濟和社會影響。
2009年第一季度,英國相繼推出3項重大低碳戰略。2009年3月英國商業、企業和管制改革部(BERR)委托獨立研究機構 Innovas Solutions 出臺《低碳和環境產業報告》,對全球低碳和環境產業進行了全面翔實的分析。報告認為,即將來臨的綠色產業革命將會涉獵全球各個領域,將對低碳科技、產品和服務產生大量需求。以《低碳和環境產業報告》等研究報告為依據,2009年3月6日,英國商業、企業和管制改革部提出《低碳產業戰略遠景》。《低碳產業戰略遠景》指出,全球勢必要轉向低碳經濟,低碳不僅能推動經濟新一輪的增長,有助于走出目前的經濟衰退,而且也是英國產業未來發展的關鍵所在。
2009年4月,布朗政府宣布將“碳預算”納入政府預算框架,使之應用于經濟社會各方面,并在與低碳經濟相關的產業上追加了104億英鎊的投資,英國也因此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公布“碳預算”的國家。財政大臣阿利斯泰爾?達林在公布財政預算的同時,也宣布了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碳預算。而要完成這項特殊的預算,低碳的綠色能源推廣是重要一環。根據計劃,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供應中要占15%,其中30%的電力來自可再生能源,相應溫室氣體排放要降低20%,石油需求降低7%。新能源推廣是完成任務的關鍵,而風能利用是英國新能源利用中的一大重點。英國還推行“政府投資、企業運作”的模式,促進商用技術的研發推廣,占領低碳產業的技術制高點。同時,運用多種手段引導人們向低碳生活方式轉變。英國正在運用多種手段引導人們向低碳節能的生活方式轉變。根據要求,英國所有新蓋房屋在2016年要達到零碳排放。
2009年6月17日,英國正式公布了發展“清潔煤炭”計劃的草案。主要對象是以煤炭為燃料的火電廠,要求英國境內新設煤電廠必須首先提供具有碳捕捉和儲存能力的證明,每個項目要有在10到15年內儲存2000萬噸二氧化碳的能力。對此,政府會考慮給予相關財政激勵。
2009年6月26日,英國能源和環境變化部題為《通向哥本哈根之路》的報告稱,低碳經濟對英國和全世界都有益處。《通往哥本哈根之路》概述了英國的基本立場:如果不對氣候變化加以抑制,英國的經濟繁榮、環境和安全將面臨巨大的風險。英國現在正面臨著嚴重的洪災風險,這會給農業造成嚴重影響,會導致更極端的夏季高溫,同時還會給公共醫療衛生服務和交通網絡帶來更大的壓力以及經濟衰退。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氣候變化不僅威脅到人類和生態系統的安全,還會引發食物和水資源短缺、擴大疾病傳播范圍和不斷增加的氣候難民等諸多問題。然而,解決氣候變化問題也必須抓住良機。英國認為,低碳經濟不僅關系到氣候變化的長久大計,也是擺脫當前經濟衰退的一劑良藥。在英國,英國一直得益于新型低碳技術和綠色產業的巨大創新潛力,低碳經濟及相關產業每年能創造超過1000億英鎊的產值,并為88萬人創造就業機會。英國還著力將“低碳經濟模式”向全世界推廣。
2009年7月15日,英國又公布了詳盡的《英國低碳轉型》國家戰略方案。英國商務大臣彼得?曼德爾森說,全球低碳產業的價值達3萬億英鎊并在不斷增長。《英國低碳轉型》方案表明政府會支持并確保英國在這一產業中處于領先地位,“我們決定通過制定清晰的政策,使英國同時在經濟和環境兩方面受益”。《英國低碳轉型》方案是英國到2020年的行動路線圖,它要求所有方面都向低碳化方向發展。它綜合考慮了能源安全、產業發展和適應氣候變化等多方面內容,是對氣候變化挑戰的有力回應。這份《英國低碳轉型》方案涉及能源、工業、交通和住房等社會經濟各個方面,同時出臺的配套方案有《英國可再生能源戰略》、《英國低碳工業業戰略》和《低碳交通戰略》等。2009年4月,英國已經撥款4億英鎊用于研發低碳技術。據預測,全球低碳經濟市場價值達3萬億英鎊,到2015年可為英國提供120萬個就業崗位。在交通方面,到2020年使新生產汽車的二氧化碳排放標準在2007年基礎上平均降低40%。在接下來兩年中投資3000萬英鎊,生產大量低排放的公共汽車。在英國主要大城市中安裝充電基礎設施,為電動汽車提供方便。為新能源汽車提供每輛2000到5000英鎊的補貼。在住房方面,到2050年將來自住房的碳排放幾乎減到零。由于住房基本是現有建筑,所以主要采用節能改造的方式,計劃投資32億英鎊用于住房的節能改造,對那些主動在房屋中安裝清潔能源設備的家庭進行補償,預計將有700萬家庭因此受益。《英國低碳轉型》方案將有力地促進傳統產業的低碳化升級改造。其中《低碳工業戰略》指出,政府將在政策傾斜、產品采購、教育培訓、標準化和資金投入等方面予以制造業全面支持,包括軟件、制藥、化工、發電、汽車、航空等領域,協助解決低碳工業發展的瓶頸,打造創新氛圍,包括改變機制、消除壁壘和支持研發等。《英國低碳轉型》方案還首次提出如下兩個方面的要求:一是政府機構,各部門必須建立自己的碳預算,排放超標將受到處罰;二是農業,支持將各種垃圾用于生物質發電。
英國政府還于2009年7月15日《英國低碳轉型計劃――國家氣候能源戰略》,對低碳遷移的具體任務目標進行了部署。該計劃規定:到2020年,英國碳排放要在1990年的基礎上減少34%。為了達到這一目標,計劃規定到2020年,綠色行業工作機會要超過120萬個;對700萬個家庭住房進行綠色改造;支持150萬個家庭自產綠色能源;40%的電力來自低碳能源;原油進口減少一半;新生產汽車的排放在現在基礎上減少60%。
英國政府在對“低碳經濟”產業化進行深度研究基礎上,制定了《低碳產業戰略遠景》,指出發展低碳經濟不僅是走出當前經濟低迷狀態的重要措施,也是著眼未來的戰略決策,英國應當抓住全球在向低碳經濟轉型過程中創造的巨大商機,實現經濟的重新崛起。《低碳產業戰略遠景》強調英國應當圍繞4個方面加快實施低碳產業戰略。一是通過提高能源效率,減少商業、消費者以及公共服務成本。二是重視可再生能源、核能、碳捕獲和儲存技術、輸電網等能源基礎設施建設,將其作為未來英國發展低碳產業的重要方向。三是使英國成(下轉第28頁)(上接第23頁)為全球低碳汽車開發和生產領先者。四是通過提供技能、基礎設施采購和研發、示范和政策的部署,使英國成為低碳經濟商業中心。
2009年11月,英國能源與氣候變化部公布了能源規劃草案,明確提出,核能、可再生能源和潔凈煤是英國未來能源的三個重要組成部分。除了大力發展風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草案決定重啟核能發展計劃,批準了10個新核電站。2009年12月1日,英國能源與氣候變化部了題為《智能電網:機遇》的報告,宣布將大力推進智能電網建設。報告提出,2020年前,將4700萬個家庭普通電表全面替換為智能電表。英國還成立了智能電網示范基金,在未來5年內為智能電網技術研發提供資金支持。
為了幫助英國經濟向“低碳經濟”轉型,英國工黨政府在2010年3月24日啟動一個20億英鎊的“綠色”投資銀行計劃。英國財政大臣阿利斯太爾?達林(Alistair Darling)表示,該計劃有望在5月6日進行投票表決。他同時表示,希望獲得更多的投資,以便促進持續18個月經濟蕭條過后經濟的發展。
目前,英國已初步形成了以市場為基礎,以政府為主導,以全體企業、公共部門和居民為主體的互動體系,從低碳技術研發推廣、政策發揮建設到國民認知姿態等諸多方面,都處在了世界領先位置。從某種程度上講,英國已突破了發展低碳經濟的最初瓶頸,走出了一條嶄新的可持續發展之路,為英國實施低碳計劃奠定了扎實的基礎。值得一提的是,就在許多國家受全球金融危機影響紛紛轉移精力、削減投入甚而放松減排要求的情況下,英國卻宣布啟動了一項“綠色振興計劃”,嘗試以低碳經濟模式從衰退中復蘇。